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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8-29 13:56:57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07-15
    建請貴府協助提供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工作室,以利委員討論議題及交流事務。
提案委員
  • 賴瑞淇
    賴瑞淇
  • 陳詩凱
    陳詩凱
  • 蔡心瀠
    蔡心瀠
連署委員
  • 温柏淳
    温柏淳
  • 藍鼎清
    藍鼎清
  • 阮大銘
    阮大銘
  • 呂嘉穎
    呂嘉穎
  • 吳肇桐
    吳肇桐
  • 賴瑞淇
    賴瑞淇
  • 鄧凱勛
    鄧凱勛
  • 陳燕慈
    陳燕慈
  • 楊志鴻
    楊志鴻
  • 毛柏元
    毛柏元
  • 鄭又銓
    鄭又銓
  • 林沛瑾
    林沛瑾
  • 林德普
    林德普
  • 戴家銘
    戴家銘
  • 陳詩凱
    陳詩凱
  • 蔡心瀠
    蔡心瀠
  • 陳鈺
    陳鈺
  • 莊皓仁
    莊皓仁
  • 蘇柏丞
    蘇柏丞
  • 傅智恒
    傅智恒
  • 陳泓元
    陳泓元
  • 張庭瑋
    張庭瑋
  • 鄭澤澧
    鄭澤澧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3-07-15
案由
建請貴府協助提供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工作室,以利委員討論議題及交流事務。
提案說明

一、貴府主張重視青年聲音,但目前僅能夠用網頁查詢委員相關資料,青年委員會目前大多數只有貴府內部了解此組織,對外部恐也並非完全了解本組織之運作,先與敘明。

二、然,本委員會對外無法使用LOGO,僅能請對方到網站做查詢,甚至連討論及提供提案的地方都由委員自行尋找。

三、建議為讓委員能有歸屬感,能夠比照如:苗栗青年指揮部、金門的社創中心等公有場地,建議貴府能夠提供給委員們使用租借作為工作室使用,甚至未來能夠讓有經營興趣的委員,進入經營閒置的公有建築,活化其效益。

辦法建議

一、建議辦法如下:

臺中市近年來推動社會住宅供青年及低收入住戶使用,成效優異。故建議可在東區尚武社會住宅試辦,因其特色為結合設計、創意的育成孵化基地,故相信在後續管理服務上也會請業者協助管理經營。

二、故在服務建議書上,建議使用開放空間除了規劃幼兒園、長照中心等公共設施項目之外,還能將一部分空間留給青年諮詢委員會做工作室使用,以利未來委員能供其討論交流。

三、且東區尚武社會住宅接近一中商圈,能吸引更多年輕人了解本委員會。如內部能夠展示青年諮詢委員會的歷屆資料、成員、成果以及提案等,讓民眾及新進委員、甚至已經屆齡的委員們也都能擁有一個討論的空間。同時表示貴府對於青年委員會的重視。另建議也可利用現有的精武圖書館做使用。

四、如本建議貴府不認同,是否能請貴府同時評估是否有更合適本委員的討論空間。

研處意見
都發局

有關東區尚武段社會住宅試辦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工作室部分:

查東區尚武段社會住宅內有一處育成中心,將由委外廠商經營管理,倘後續仍有工作室使用需求及預算,可評估向廠商申請空間租用。

文化局

文化局場域皆辦理藝文相關事務,並無其他空間可以提供。

勞工局

本局所轄青創空間包含審計新村及光復新村創業基地,係開放青年進行申請進駐創業使用,為青年創業培力之場域,尚無閒置空間提供。

社會局

經查本局業管場地有3處空間可供青年事務諮詢委員作為工作室以利委員討論議題及交流事務使用:

一、臺中社會創新實驗基地:

地點位於精武圖書館5至7樓,提供進駐團隊作為辦公場域,並提供進駐團隊、其他單位、民間團體或個人申請租借場地辦理與社會培力及社會創新相關活動。如需租借場地可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創新實驗基地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二、臺中女兒館:

地點位於本市北區,於二樓規劃「好好空間」提供年輕女孩培力課程辦理活動場域,可容納人數40人,如有單次借用需求,可電洽04-22230690進行預約。

三、大甲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地點位於本市大甲區,於三樓3-1及4-1教室各可容納40人,三樓會議室可容納25人,採預約單次性申請借用,可電洽04-26762656#9進行預約。

經發局

本局權管場域尚無可供會議討論使用之閒置空間。

民政局

本局無暇管閒置場域可供青諮會租借為工作室使用。

研考會

本會無轄管閒置場域及會議室可供青諮會租借為工作室使用,但本會6-1會議室(36人)及開放式多媒體會議室(10人)可於上班期間供委員交流使用;另建議青諮委員可善用線上會議進行多方交流,不但可靈活快速的進行討論,亦不需額外的籌備,提供更大彈性,有助於提高溝通效率,並節省時間及成本效益。

教育局

本局分配到之空間皆已使用中,無空間可提供做為委員交流之用。

秘書處

有關本處所轄管臺灣大道、陽明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各辦公空間目前均已完成配置及進駐使用,為紓解市政大樓部分一級機關均面臨辦公空間不足問題,本處刻正爭取府外空間調配利用,爰目前權管廳舍並無閒置空間可供作「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工作室」場地需求使用。

運動局

一、查辦公室空間依據臺中市市有體育場館管理辦法以租借方式辦理使用。

二、有關提供工作室使用部分,後續將視青諮會需求,進一步盤點評估適合之場地予研考會。

辦理機關
都發局、文化局、勞工局、社會局、經發局、民政局、研考會、都育局、秘書處及運動局
大會決議內容

後續請相關局處研議辦理。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8月18日)

研考會:

本會無轄管閒置場域及會議室可供青諮會租借為工作室使用,但本會6-1會議室(36人)及開放式多媒體會議室(10人)可於上班期間供委員交流使用。

都市發展局:

本局委託沃茲有限公司進駐經營之東區尚武好宅育成中心,後續將規劃一樓為音樂展演空間及二樓為共享辦公空間,並已將委員聯繫方式提供與廠商進一步洽談承租方案。

文化局:

文化局場域皆辦理藝文相關事務,並無其他空間可以提供。

教育局:

本局分配到之空間皆已使用中,無空間可提供做為委員交流之用。

勞工局:

本局所轄青創空間包含審計新村及光復新村創業基地,係開放青年進行申請進駐創業使用,為青年創業培力之場域,尚無閒置空間提供。

社會局:
  1. 臺中社會創新實驗基地之空間,得依臺中社會創新實驗基地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申請借用。
  2. 本局每半年招募對社會福利、社會企業、社區營造、青年創業或多元議題有興趣之個人、團隊、營利組織及非營利組織進駐社創基地,如符合上述要件且有意願進駐者,得依社創基地公告之期程提出申請。
  3. 查本府青年諮詢委員會係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並提供青年提出建言與想法之交流平台,使有潛力及可實行之提案或建議成為本府推動政策參考,其目的與社創基地團隊申請進駐條件未合;又青諮會倘需借用場地空間應依前開規定提出申請,核准後始得使用。
  4. 如有單次借用需求,可逕洽臺中女兒館及大甲婦女館預約使用。
經濟發展局:

本局權管場域尚無可供會議討論使用之閒置空間。

民政局:

本局無轄管閒置場域可供青諮會租借為工作室使用。

秘書處:

本處為紓解部分機關辦公空間不足情形,持續辦理空間調配作業,倘盤點後有合適空間再研議規劃使用。

運動局:
  1. 查本局轄管辦公室空間依據臺中市市有體育場館管理辦法以租借方式辦理使用。
  2. 有關提供工作室使用部分,將視青諮會需求,持續盤點適合之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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