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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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2025-11-08部分公車站位置與停車格配置不當,候車行人常受停放車輛遮蔽視線,需跨出馬路攔車,影響候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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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嘉蓁
目前中清路一段「曉明女中(中清路)站」、雙十路二段「臺中一中站」、黎明路二段「黎明市政路口站」等公車站點,候車區與前方停車格位置視線重疊,行人候車需站於車道,存在交通風險。
一、設施帶調整與岸式月台設置
- 將人行道設施帶內縮為停車區,外推公車站形成岸式月台,使公車可於外側車道停靠上下客。
- 於外推區域設置候車亭並搭配綠化景觀設計,兼顧安全、美觀與城市形象。
二、停車格重新配置:
- 岸式月台後方設置凹入停車區,確保車輛停放不影響行人候車動線。
- 補劃停車標線與警示柱,維持視線暢通並提升停車秩序。

一、有關候車區與停車格位置視線重疊,建議人行道設施帶內縮為停車區一節,經檢視現況公車營運情形及整體車流情況,本局將參酌委員之建議,後續俟人行道改善工程一併納入評估設置可行性。
二、經查本市停車需求極高,為避免因缺乏停車供給而致民眾違規 停車情事發生,針對各路段沿線,均於考量車道配置後,依 行車安全規範留設必要之禁停標線及公車停靠區,並就剩餘空 間依據「臺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規定,綜合當地汽、 機車停車需求,規劃設置路邊停車格供民眾使用。經檢視現 址路段停車格位配置尚符前開設置基準。
三、倘經評估,認為該處路邊停車格確有影響大眾運輸行車安全之虞,原則上將配合辦理調整。另為改善候車視線遮蔽情形,本局將評估於設有候車亭站點設置服務燈,以利駕駛員辨識,俾使候車民眾得於安全範圍內招車,並可降低因停車格減少而衍生民眾違規停車之情形,以兼顧公共運輸安全與停車便利。
請市府再依委員相關意見研議辦理。
(更新至115年1月2日止)
一、本局原則上支持以「以人為本」及提升大眾運輸候車安全為優先考量。實務上,倘經地方反映公車站位周邊停車格影響候車視距或行人安全情形,均配合有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依實際道路條件、及行車安全需求,研議調整公車停靠區之配置,並得視交通安全需求採取塗銷、退縮或調整成機車格等方式調整相關停車格配置,以改善候車動線及視距條件,兼顧行人安全與周邊停車需求。
二、有關候車民眾受停放車輛遮蔽視線一事,本局除持續檢討各站點設置成效,並針對視距條件較不利或夜間辨識需求較高之站位,於候車亭站點設置服務燈,以有效改善候車視線遮蔽及提升駕駛員辨識度,進一步提升候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