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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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5-05-03建請改善通用型計程車量能不足之現況問題,並鼓勵多元無障礙交通,創造實質有愛無礙無障礙、多元友善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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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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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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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淇
一、服務量能不足,難以應付需求
「愛接送」為臺中市推動之預約式無障礙計程車服務,主要服務對象為行動不便、使用輪椅之身心障礙者。該服務為輪椅族提供重要的外出交通支持,惟目前受限於車輛數量與派遣人力資源,其服務量能明顯不足。據統計,臺中市現有通用計程車共計約55輛,分屬大都會、臺灣大、中華、國通與友愛等車隊。即使提前數週預約,仍常因車源不足而無法順利派車,更遑論臨時外出時有車可用。
二、使用需求日益殷切,未來壓力將增大
依據《中時新聞網》2021年報導資料,2020年全年通用計程車服務趟次達25,116次,年成長率高達82%;2021年截至5月底,已達 15,293 次,較前一年同期成長 105%,顯示其服務需求日益殷切。
此外,臺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結構,未來也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輪椅的需求將不再是特殊需求,而是正常需求。對於通用型計程車需求也將日與遽增,除身障輪椅族外,銀髮族群在未來勢必也將明顯增加此需求,還望建請臺中市府團隊提升臺中市使用輪椅族群福祉。
三、一般計程車尚未普及友善服務,差別待遇仍存
然由於一般計程車未配備無障礙設備,且部分司機仍存在歧視或拒載身障乘客的情形,對於使用電動輪椅、無法折疊之輔具者而言,通用計程車更是唯一可使用之交通工具。現況導致輪椅族群在看診、洽公、採買等日常生活面向上,面臨諸多不便與限制,亟待市府改善相關配套,以保障行動不便者之交通權益與生活自主。
一、設計無障礙計程車獎勵補助制度,提升駕駛投入意願
建議交通局檢討現行補貼機制,設計專屬於無障礙計程車之駕駛獎勵方案。考量無障礙計程車所需服務時間較長、車體油耗與維護成本高,以及補貼撥付時效差異,應適度提高地方補貼比例,減輕駕駛經濟負擔,擴大服務量能。
二、推動無障礙計程車車體租借制度,降低駕駛投入門檻
目前車隊多以自購車輛為主,惟福祉車價格高昂(即便享有補助後仍需百萬元以上),使駕駛望而卻步。建議市府提高預算,統一採購無障礙車輛並以月租金方式提供有意願之駕駛申請,不僅可減輕駕駛初期投資壓力,也有助於穩定服務人力與車源。
三、擴大與民間單位合作,推動節稅誘因機制
建議交通局強化與社會企業、產學合作單位、非營利組織等之合作,並提供企業捐助或投入無障礙交通營運之節稅誘因,如公益抵稅額度或 CSR評鑑加分,提升民間參與意願,擴充車輛與人力資源。
四、檢討派車趟次標準,提升業者服務效能
目前交通局規定每月派車需達30趟次以上,惟實際服務需求遠超此標準。建議調升派車趟次最低門檻,並針對達標或超標業者提供績效獎勵,以提升業者車體使用效率與服務覆蓋率。
五、增設臨時訂車服務補助,彈性因應即時需求
現行補貼僅適用於預約型服務,致使多數駕駛傾向接受預約訂單,忽略臨時用車需求。建議交通局針對接受臨時訂單之司機提供額外補貼,以提升即時派車率,保障輪椅族外出機動性與緊急需求處理能力。
六、改善晚間服務空窗期,落實24小時無障礙服務承諾
雖官網標榜 24 小時可預約,實際上晚間六點後常無車可派。建請交通局與車隊協調,調整人力排班與資源配置,增設夜間專責車輛並設立相應補助辦法,確保輪椅族於夜間亦享有平等可近之交通服務。
七、鼓勵一般計程車對於接送身體不便者(使用輪椅族群),並與社會大眾宣導,創造實質友善的無障礙、多元友善的社會環境。
八、推動一般計程車友善接送培訓與認證制度
鼓勵一般計程車駕駛接受接送身心障礙者之訓練課程,並設立「友善司機」標章,結合大眾宣導,提升社會整體無障礙意識,擴大可用交通資源。
一、為了鼓勵更多通用計程車投入載客服務,交通部於 114 年 3 月6日以交運字第1145002620號令修正發布「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並於 114 年 4月 1日生效,提高補助,增加營運獎勵,並將補助車輛所有人最高40萬元,提供購置輔助上下車裝置。每趟次停留服務時間,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紀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二、根據補助要點規定,載運輪椅乘客達50趟基本趟次者,得申請 營運獎勵金每趟 50元;若達 65趟,可選擇依停留服務時間,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的計時費率換算為15分鐘金額,還可加上前往載客的空駛里程,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記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 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三、交通部補助購置通用計程車係補助計程車駕駛人購置車輛,駕駛人購置通用計程車補助免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所得,另計程車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減輕計程車駕駛人負擔。有關通用計程車預約機制,透過 APP、叫車中心等相關機制可全天候預約,惟計程車係屬駕駛自主經營,且乘客於日間尖峰時段用車需求較高,倘乘客有夜間離峰時段用車需求,可透過預約機制媒合有意願服務之駕駛。
四、本局積極向交通部爭取經費補助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鼓勵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擴大經營,增加本市營運車輛數並拓展服務範圍,截至114年5月已補助86輛通用計程車上路營運,今年持續爭取中央補助購置20輛通用計程車,並徵詢本市計程車駕駛投入意願。另本局為改善通用(無障礙)計程車經營環境,便利民眾使用無障礙交通服務,自 109 年起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合作試辦愛接送 APP 預約服務,透過愛接送整合通用計程車服務能量,提升載客率增加駕駛收入,提供行動不便者公平、安心又便利的多元運輸環境。本局亦於114年6月16日依委員建議函請本市 17 家車隊業者協助宣導所屬駕駛多服務承載行動不便者,以創造本市實質多元友善無障礙社會環境,感謝委員建議及指教。
本次會議出席人員已達全組2/5,且經出席人員過半數同意提送大會討論。
(更新至114年5月16日)
一、為了鼓勵更多通用計程車投入載客服務,交通部於114年3月6日以交運字第1145002620號令修正發布「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並於114年4月1日生效,提高補助,增加營運獎勵,並將補助車輛所有人最高40萬元,提供購置輔助上下車裝置。每趟次停留服務時間,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紀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二、根據補助要點規定,載運輪椅乘客達50趟基本趟次者,得申請營運獎勵金每趟50元;若達65趟,可選擇依停留服務時間,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的計時費率換算為15分鐘金額,還可加上前往載客的空駛里程,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紀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三、本局積極向交通部爭取經費補助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鼓勵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擴大經營,增加本市營運車輛數並拓展服務範圍。本局持續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並徵詢本市計程車駕駛投入意願。另本局為改善通用(無障礙)計程車經營環境,便利民眾使用無障礙交通服務,自109年起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合作試辦愛接送APP預約服務,透過愛接送整合通用計程車服務能量,提升載客率增加駕駛收入,提供行動不便者公平、安心又便利的多元運輸環境。
請交通局研議具體可行措施,以提升計程車駕駛參與通用型計程車服務之意願,強化無障礙交通服務之可近性與穩定性。
(更新至114年8月8日)
- 為了鼓勵更多通用計程車投入載客服務,交通部於114年3月6日以交運字第1145002620號令修正發布「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並於114年4月1日生效,提高補助,增加營運獎勵,並將補助車輛所有人最高40萬元,提供購置輔助上下車裝置。每趟次停留服務時間,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紀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 根據補助要點規定,載運輪椅乘客達50趟基本趟次者,得申請營運獎勵金每趟50元;若達65趟,可選擇依停留服務時間,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的計時費率換算為15分鐘金額,還可加上前往載客的空駛里程,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記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 交通部補助購置通用計程車係補助計程車駕駛人購置車輛,駕駛人購置通用計程車補助免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所得,另計程車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減輕計程車駕駛人負擔。有關通用計程車預約機制,透過APP、叫車中心等相關機制可全天候預約,惟計程車係屬駕駛自主經營,且乘客於日間尖峰時段用車需求較高,倘乘客有夜間離峰時段用車需求,可透過預約機制媒合有意願服務之駕駛。
- 本局委託計程車業者招募有意願投入經營之駕駛,於完成通用計程車籌備後依行政契約規定辦理驗收請款,因通用計程車係為交通部核定之計畫,須俟中央補助款撥入市庫後再行支用。有關通用計程車服務對象,交通部將無障礙計程車更名為通用計程車,係基於無障礙計程車為通用設計之車輛,可載運行動不便及一般乘客,以消除易有標籤化之疑慮。因此,除了服務有身障手冊者外,老人、未領有身障手冊之行動不便者,以及一般民眾,均為服務對象。
- 本局積極向交通部爭取經費補助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鼓勵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擴大經營,增加本市營運車輛數並拓展服務範圍,截至114年5月已補助86輛通用計程車上路營運,扣除32輛服務滿5年解除列管,目前尚有54輛於線上服務,今年持續爭取中央補助購置20輛通用計程車,並徵詢本市計程車駕駛投入意願。另本局為改善通用(無障礙)計程車經營環境,便利民眾使用無障礙交通服務,自109年起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合作試辦愛接送APP預約服務,透過愛接送整合通用計程車服務能量,提升載客率增加駕駛收入,提供行動不便者公平、安心又便利的多元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