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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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5-05-03建請改善「愛接送」無障礙計程車量能不足及臨時訂車服務困難等問題,提升輪椅族交通可近性與外出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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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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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淇
「愛接送」為台中市推動之預約式無障礙計程車服務,主要服務對象為行動不便、使用輪椅之身心障礙者。該服務為輪椅族提供重要的外出交通支持,惟目前受限於車輛數量與派遣人力資源,其服務量能明顯不足。據統計,台中市現有通用計程車共計約55輛,分屬大都會、台灣大、中華、國通與友愛等車隊。即使提前數週預約,仍常因車源不足而無法順利派車,更遑論臨時外出時有車可用。
依據《中時新聞網》2021年報導資料,2020年全年通用計程車服務趟次達25,116次,年成長率高達82%;2021年截至5月底,已達15,293次,較前一年同期成長105%,顯示其服務需求日益殷切。
然由於一般計程車未配備無障礙設備,且部分司機仍存在歧視或拒載身障乘客的情形,對於使用電動輪椅、無法折疊之輔具者而言,通用計程車更是唯一可使用之交通工具。現況導致輪椅族群在看診、洽公、採買等日常生活面向上,面臨諸多不便與限制,亟待市府改善相關配套,以保障行動不便者之交通權益與生活自主。
- 設計無障礙計程車獎勵補助制度,提升駕駛投入意願
建議交通局檢討現行補貼機制,設計專屬於無障礙計程車之駕駛獎勵方案。考量無障礙計程車所需服務時間較長、車體油耗與維護成本高,以及補貼撥付時效差異,應適度提高地方補貼比例,減輕駕駛經濟負擔,擴大服務量能。 - 推動無障礙計程車車體租借制度,降低駕駛投入門檻
目前車隊多以自購車輛為主,惟福祉車價格高昂(即便享有補助後仍需百萬元以上),使駕駛望而卻步。建議市府提高預算,統一採購無障礙車輛並以月租金方式提供有意願之駕駛申請,不僅可減輕駕駛初期投資壓力,也有助於穩定服務人力與車源。 - 擴大與民間單位合作,推動節稅誘因機制
建議交通局強化與社會企業、產學合作單位、非營利組織等之合作,並提供企業捐助或投入無障礙交通營運之節稅誘因,如公益抵稅額度或CSR評鑑加分,提升民間參與意願,擴充車輛與人力資源。 - 檢討派車趟次標準,提升業者服務效能
目前交通局規定每月派車需達30趟次以上,惟實際服務需求遠超此標準。建議調升派車趟次最低門檻,並針對達標或超標業者提供績效獎勵,以提升業者車體使用效率與服務覆蓋率。 - 增設臨時訂車服務補助,彈性因應即時需求
現行補貼僅適用於預約型服務,致使多數駕駛傾向接受預約訂單,忽略臨時用車需求。建議交通局針對接受臨時訂單之司機提供額外補貼,以提升即時派車率,保障輪椅族外出機動性與緊急需求處理能力。 - 改善晚間服務空窗期,落實24小時無障礙服務承諾
雖官網標榜24小時可預約,實際上晚間六點後常無車可派。建請交通局與車隊協調,調整人力排班與資源配置,增設夜間專責車輛並設立相應補助辦法,確保身障者於夜間亦享有平等可近之交通服務。
一、為了鼓勵更多通用計程車投入載客服務,交通部於114年3月6日以交運字第1145002620號令修正發布「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並於114年4月1日生效,提高補助,增加營運獎勵,並將補助車輛所有人最高40萬元,提供購置輔助上下車裝置。每趟次停留服務時間,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紀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二、根據補助要點規定,載運輪椅乘客達50趟基本趟次者,得申請營運獎勵金每趟50元;若達65趟,可選擇依停留服務時間,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的計時費率換算為15分鐘金額,還可加上前往載客的空駛里程,每趟次空駛里程,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以預約整合系統記錄空駛起迄點間行駛路徑里程為準,並以20公里(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為10公里)為限。
三、本局積極向交通部爭取經費補助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鼓勵業者購置通用計程車擴大經營,增加本市營運車輛數並拓展服務範圍。本局持續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並徵詢本市計程車駕駛投入意願。另本局為改善通用(無障礙)計程車經營環境,便利民眾使用無障礙交通服務,自109年起與交通部運研所合作試辦愛接送APP預約服務,透過愛接送整合通用計程車服務能量,提升載客率增加駕駛收入,提供行動不便者公平、安心又便利的多元運輸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