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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1-11-01 10:24:20
  • 部分參採
     
    2021-04-26
    有關提升臺中市酒癮戒治方案之成效,提請討論
提案委員
  • 王靜慧
    王靜慧
屆次
第1屆
提案日期
2021-04-26
案由
有關提升臺中市酒癮戒治方案之成效,提請討論
提案說明
  1. 酒癮是一種慢性身心理疾病,對酒精有強烈的渴求,一但停止或減少喝酒,會出現如冒汗、顫抖、焦慮,甚而幻覺或癲癇等症狀,並造成神經、心臟血管、消化道、生殖等系統之器官病變。酗酒成癮,不僅危害個人之身心健康,亦致使生活與家庭功能影響甚鉅。
  2. 為有助維護民眾之身心健康,並減輕酒癮個案就醫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自104年9月開始,辦理「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補助個案酒癮每人每年4萬元治療費用,然而各縣市政府實施至今成效不一。
  3. 臺中市「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僅提供自願戒酒治療者「部分補助」,並未提供全額補助,在仍須付費且無提供任何獎勵機制的前提下,民眾使用此方案的意願微乎其微。
  4. 本人服務於和平地區,服務對象大都為原住民朋友,因原住民飲酒率高,罹患慢性病及肝、肝膽管、胃癌機率跟隨增加,其平均餘命也較全臺短少8至9歲。而原住民酒精成癮之情況嚴重,因酒駕車禍意外造成的悲劇事件時有所聞,交通部祭出的酒駕罰緩加重對酒精成癮者並無喝止作用,因酒精成癮者大多為低社經之勞工,無法負擔重額罰鍰,入獄服刑2個月即可免除罰緩,使酒駕機率仍居高不下。
辦法建議
  1. 前臺中市府公告僅有「酒癮治療轉介表」及「方案合約醫院聯繫窗口」,並未詳細說明酒癮治療方案之內容及戒治的服務流程,懇請市府公告「酒癮治療方案」補助說明,以利民眾知悉方案內容,提升使用意願。
  2. 建議市府擬定相關宣導措施及獎勵機制,如:
  • 實施「不喝酒挑戰馬拉松」報名戒酒的民眾需通過至少九十天不喝酒的挑戰,衛生所全程輔導受測者遠離酒品,並協調所轄警分局協助酒測,每十天記錄一次,戒酒者經過九次酒測,確認沒有飲酒,衛生所將呈報縣衛生局核發獎金,並展開後續輔導民眾遠離酒精。
  • 提升獎勵機制:提升民眾戒酒之意願:
    • 個案可完全停酒超過3個月,提供獎金$5000。
    • 個案可完全停酒超過6個月,提供獎金$1,0000元。
研處意見

衛生局意見:

  1. 有關提案內容辦法1中有關「酒癮治療補助方案」部分,本局擬更新補助方案內容及服務流程至市府公告。
  2. 另關於提案內容辦法2中,建議本府擬定相關宣導措施及獎勵機制部分,係提供本府作為擬定規劃方向,然一般酒癮戒治者並未涉及法律刑責問題,參與治療亦無強制性,依據衛生福利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補助條件與資格限制,為促進個案珍惜酒癮醫療資源,並為復原共同承擔責任,及強化治療機構妥適運用酒癮處置之酬賞管理,故補助方案採「部分補助」,未另編列其他宣導經費或獎勵金。
小組決議內容

依衛生局提供研議意見加強個案管理師教育訓練課程,並於網站上更新補助 方案內容及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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