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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2-13 11:06:28
  • 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2-11-27
    建請建設局執行燙平專案時會同交通局加強車道規劃相關提案。
提案委員
  • 毛柏元
    毛柏元
屆次
第2屆
提案編號
202211270002
提案日期
2022-11-27
案由
建請建設局執行燙平專案時會同交通局加強車道規劃相關提案。
提案說明

自盧市長上任至今為止,燙平專案約 1500 條,長度約 500 公里道路改善工程,並增建許多無障礙設施,相信市民會予以肯定。但是目前道路仍有問題之處如下:

  1. 部分街道兩側停車後,路面通行寬度顯然不足。但是卻仍劃設雙向車道,而非單行道,易導致車禍。
  2. 街道濫設紅線,不僅無嚇阻效果,反而時常可以看見紅線處停放大量機車。街道內無停車格規劃,亦使駕駛人頻收罰單。
  3. 道路燙平完畢後,未將路口停等區加寬與外推。
  4. 新建或重新建設之路口仍不安全,使駕駛人於行駛左轉或同車道直行時仍需要「扭來扭去」,詳情可參酌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xaGD6lmBmY&t=6s )。
辦法建議
  1. 依據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道路有停車需求且路肩寬度超過二公尺者,得優先採停車格劃設,並不得於行車必要空間劃設路邊停車格位。台灣部分街道路幅狹窄,但是實務上又常停滿車輛。部分街道不應劃設雙向車道。應試辦劃設單行道與停車格,並劃設標線人行道或施作立體人行道,於路口處標示加強宣導。
  2. 台灣機車數量多,在不妨礙「通行」及「安全」考量下辦理於路口、巷弄口 5 公尺繪設機車停車格。可參酌台北市 104 年做法以繪設機車停車位為主,不僅減少違規停車(路口十公尺是違規停車熱點),又可增加停車位。
  3. 重新施工之道路路口應參酌內政部營建署人本交通手冊,將行人路口停等區外推,減少轉角處違停並增加等待行人安全。
  4. 有關大型路口設計原則,除參酌內政部人本交通手冊,亦可參考美國 NACTO 出版的 Urban Street Design Guide,在大型路口及複雜路口的改善建議。兩條主幹道的交匯處既可以充當屏障,也可以充當節點。透過規劃師和評估可用的工具重新設計主要交叉口,使交叉路口更好地為每個市民服務。權衡交叉口幾何形狀、信號時間和交通量,以明確分級街道等,同時提高交叉口的安全性和易讀性。通過嚴格管理交叉口的設計和空間佈局來控制速度。
研處意見
建設局:

本府燙平專案施工前,皆會與交通局檢討標線變更改善之可行性,如有車道變更需求,將於道路刨封時一併進行標線重繪及改善,有關建議路口左轉車道與直行車道分離部分,將與交通局研議可行性後,納入後續燙平專案評估辦理。

交通局:

交通工程科:

  1. 有關反映狹小雙向道改為單向道並增加停車格部分,經查「臺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附表規定,不足 8 公尺之雙向道路得禁止停車,且雙向道改為單行道,涉及住戶每日通行,需取得居民共識,本局持續配合地方需求,進行評估道路通行方向調整可行性。另本府交通局已針對8m 以下雙向路段會同區公所盤點,考量現地道路與交通流因素,在不影響安全前提下,將48 處路段之雙黃線辦理派工,改為單黃虛線,以提供合理行車淨寬,其中 30 處已完工。
  2. 有關人行道路口轉角加寬及大型路口設計部分,本府交通局持續配合建設局提送之道路與人行道改善工程之規劃書圖, 妥以提出行人通行設施改善之意見。另本局亦持續就肇事率高之大型路口,向分局調閱肇事資料,透過碰撞構圖量化事故類型, 並召開「以碰撞構圖研擬交通工程改善方案會議」,找出潛在交通問題,並以後續會勘與調整交通工程設施等方式,進行診斷、改善、追蹤、滾動式檢討,營造安全的行車環境。111 年討論改善 18 處路口,累計改善 79 處路口。

停車管理處 :

  1. 本府於規劃路邊車格時,考量道路寬度、交通流量、道路服務水準及停車需求等因素,並採一個街廓整體規劃為原則, 而予綜合評估劃設停車格位。
  2.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6 項: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3. 承上,本府現已於機車停車需求高之路段,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影響行車視距的前提下,實務上已於路口5 公尺處規劃機車停車格,以增加停車供給,減少違停車輛,兼顧交通安全及停車需求。
小組決議內容

照案通過。有關單行道部分交通局需再評估,後續請交通局就可參採部分進行書面補充。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1月10日)

建設局:

本局後續執行燙平專案時,將於施工前落實與交通局共同會勘之程序,確認標線劃設位置,並於道路鋪設時一併辦理標線改繪。

交通局:
  1. 本局持續配合建設局於道路刨封前審查標線圖說,以維持車道配置合理性。110年審查30處,111年審查37處。
  2. 有關單行道設置部分,考量該設施影響地方居民出行便利性及停車分佈調整,且涉及週邊路網流量分配調整,本局將配合地方需求並取得共識後,評估調整狹小路段為單行道之可行性。
  3. 另本局持續配合地方需求,將寬度8m以下道路雙黃實線改為單黃虛線,111年改善35處。後續亦將檢視各巷道,調整車道標線。請解除列管。
  4. 未來建設局如執行燙平專案時,如將相關車道及車格等配置圖說會辦本局,本局配合建設局協助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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