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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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2026-03-07建請本市經濟發展局與環境保護局共同研議擴大「家用廚餘機補助計畫」,並請數位發展局協助優化「台中通」數位勾稽機制,以防範受補助者轉售牟利,確保資源公平運用;另建議市府積極向中央倡議「廚餘機家電化」政策,促請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擔日益高漲之廢棄物處理成本,藉以落實家戶環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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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御成
- 政策現況與減量數據之反思:
- 市政府於今年1月2日起推動家用廚餘機補助,每台補助5,000元,目標1萬台。
- 市府預估此舉每日可減少2.5噸廚餘,雖僅占台中市每日家戶廚餘量180噸約1.38%,但在實務上,推廣廚餘機之價值並非僅在於終端重量的減少,更在於「源頭減量」與「環境衛生改善」。
- 透過機器處理,可大幅降低家戶垃圾異味與蚊蟲孳生,並建立市民「誰產出、誰負責」的廢棄物處理觀念,此為邁向永續城市之必要轉型。
- 全國處理成本飆漲與中央責任缺席:
- 依據環境部統計,全國每日平均廚餘產生量達2,115噸,且隨著2027年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政策逼近,廚餘去化管道受限。
- 隨著最廉價的養豬去化管道退場,目前廚餘處理(如堆肥、高效發酵)市場行情已飆漲至每公噸5,000至8,000元。此一成本暴增將直接衝擊負責收運家戶廚餘的地方環保機關,若無法有效從源頭減少家戶產出,市府將持續面臨龐大的財政與處理壓力。
- 另,廢棄物治理屬全國性議題,中央環境部不應僅依賴地方政府自行籌措經費補助,應將廚餘機視為國家基礎環境建設之一環,共同投入資源。
- 民眾需求熱烈與潛在轉售風險:
- 本計畫開放申請僅3天即湧入近5,000戶申請,顯示市民需求殷切,現有額度恐不敷使用。
- 然而,高額補助亦伴隨投機風險。現行審查雖要求檢附製造號碼照片,但對於「領取補助後隨即轉賣」之行為,目前多依賴檢舉或被動抽查,缺乏更主動且系統化的數位防弊機制,恐導致立意良善之補助淪為套利工具。
- 利用「台中通」建立機號數位綁定與自動預警機制:
- 建立唯一碼資料庫:建請環境保護局與數位發展局合作,於「台中通 (TCPASS)」審核後台建立「身分證字號、機器製造號碼 (Serial Number)」之唯一對應資料庫。系統應自動比對歷史資料,若同一組製造號碼被重複申請,即刻駁回。
- 異常流向監控:若網路上出現大量且未附保固書之特定型號新機販售,市府可透過抽驗其製造號碼反查資料庫,確認是否為補助機台,並依切結書追究責任。
- 建置「撥款後數位回報」機制,兼顧便民與防弊::
- 維持快速撥款,增設延後查核:為避免影響民眾資金週轉與申請意願,建議維持現行文件齊備即撥款之流程。惟為防範「領後即賣」,建請於申請規範中新增條款,要求受補助者同意於撥款後之特定期間(例如:撥款日起算3個月內),配合進行數位回報。
- 利用App推播與照片回傳:運用「台中通 (TCPASS)」App之推播與補件功能,由系統自動通知。民眾僅需上傳一張「機器運作中(含廚餘)」及「機身製造號碼」之照片即可完成結案。
- 針對未回傳者啟動實質稽查:對於未於期限內完成數位回報之個案,系統自動列為「高風險名單」,優先指派人員進行視訊或實地查核。若經查獲已轉售或非本人使用,則依規定追回補助款項。
- 研議擴大辦理與企業合作模式:
- 鑑於首波申請踴躍,建請環保局評估在現有1萬台額度用罄後,研擬第二期計畫。
- 除爭取公務預算提高外,建議與家電業者採ESG概念合作,建立「政府補助+企業折價」機制,藉由引入民間資源突破預算上限,以擴大受惠戶數。
- 向中央提案倡議「廚餘機家電化」:建請市府代表於行政院會或中央環保機關聯繫會議中明確表示,鑒於全國處理成本高漲之數據,提請環境部制定全國性「廚餘機推廣專案」,比照節能家電補助模式,中央也編列補助相關經費,確立廚餘機為現代家戶必備之家電,共同解決今年禁令開始後之去化危機。
一、為鼓勵推廣家戶民眾購置家用廚餘機,具體推動廚餘減量及資源循環利用,本府環境保護局提供補助經費,委由本局(本府經濟發展局)代為辦理。
二、計畫於114年12月30日公告,每台廚餘機機體補助上限5,000元,用罄即停止補助,預估可推廣1萬戶購置家用廚餘機,每日預計減少家戶廚餘2.5噸(每人廚餘量約0.06公斤*每戶4人*1萬户)。
三、本市家戶廚餘機補助於115年1月2日上午10線上申請,並於115年1月9日1萬台補助名額已全數額滿,停止受理,刻正加速進行審查作業。經本局實地走訪大指標性家電通路及經銷商,多數廠商表示目前全台廚餘機幾乎都處於『零庫存』狀態,相關供應鏈仍需時間調整產能與物流節奏,後續將視市場供貨狀況滾動檢討,持續與業者保持密切溝通,審慎掌握市場供需,再行評估後續政策,兼顧民眾權益與產業穩定,讓補助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一、本局已積極持續宣導民眾惜食減量與廚餘瀝水減積,減輕廚餘處理負荷;另本府刻正規劃佈建多元的廚餘處理設施,包含外埔綠能生態園區建置第二期厭氧發電設備、高效堆肥廠、以及如黑水虻等先進處理技術等,確保11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後,整體去化機制仍能穩定運作。
二、有關向中央提案倡議「廚餘機家電化」部分,將適時於相關會議提出供中央參考。
一、本計畫之業務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有關補助之法規授權、申請門檻、行政裁量,以及相關行政契約與政策倡議等事宜,均屬該局依權責規劃辦理之範疇。
二、有關本案涉及之機號綁定、數位回報、自動預警及未來計畫擴充等數位化需求,本局將配合業務主管機關(經濟發展局)之政策決議,於經費、時程及技術可行前提下,配合進行系統功能調整與開發。至於實質稽核流程、行政契約履行及政策倡議等業務權責,則由業務主管機關逕行研處,本局提供必要之技術配套支援。
請市府依委員相關意見研議辦理。
(更新至115年4月9日)
一、為鼓勵推廣家戶民眾購置家用廚餘機,具體推動廚餘減量及資源循環利用,本府環境保護局提供補助經費,委由本局(本府經濟發展局)代為辦理。
二、計畫於114年12月30日公告,每台廚餘機機體補助上限5,000元,用罄即停止補助,預估可推廣1萬戶購置家用廚餘機,每日預計減少家戶廚餘2.5噸(每人廚餘量約0.06公斤*每戶4人*1萬户)。
三、本市家戶廚餘機補助於115年1月2日上午10線上申請,並於115年1月9日1萬台補助名額已全數額滿。經洽詢廚餘機販售業者,現階段補助案件之產品已陸續完成出貨,且業者反映因政府是否辦理補助之政策動向具不確定性,目前僅採保守備貨策略。為確保民眾購買權益並維持供貨穩定,後續如持續辦理相關補助計畫,將評估儘早發佈政策預告資訊之可能性,以利業者提前規劃產能與整備貨源,兼顧民眾權益與產業穩定,讓補助政策發揮最大效益。
四、補助款撥付後,後續仍會定期追蹤發票有效性,並辦理現地及視訊查核作業,如有先領補助後退貨或轉售牟利等情形,將撤銷補助資格、追回款項,並依法移送相關單位究辦。
一、本局已於115年3月16日將本案建議事項函文轉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後續經環管署於115年3月18日函復,其函復內容如下:
- 因應非洲豬瘟疫情威脅,環管署自108年2月起投入大量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或改善廚餘處理相關設施,包括高效能堆肥設施、傳統堆肥廠、黑水虻設施及厭氧消化生質能源廠等,以提升全國廚餘再利用量能,減少對於傳統廚餘養豬之依賴。
- 環管署經費對象主要為地方環保單位,用於設置或優化廚餘相關設施,至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補助民眾購置廚餘機,從源頭輔助處理廚餘,環管署樂觀其成,惟民眾廚餘機產出物再利用用途與數量有限,地方政府仍應考量配套措施有效轉為可用肥料或培養土,並建議優先選購低耗能、節能機種。
- 因應非洲豬瘟防疫考量,環境部配合農業部啟動全國廚餘應變處理作為,確保廚餘穩定去化及環境衛生無虞。於115年起禁止家戶廚餘養豬,及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期間,廚餘處理應以再利用為優先,並輔以焚化及掩埋等方式妥善處理,請貴局確依環境部召開「非洲豬瘟防疫應變廚餘去化中央前進協調所」中,所提115年至117年提升廚餘再利用設施量能規劃,加速優化既有設施及興設再利用設施,以提升廚餘再利用設施量能。
二、承上,本局已向中央轉知本案所提建議,後續將依環管署所函示內容,推動本市廚餘去化相關業務。
有關本案涉及之數位勾稽機制,如機號綁定、數位回報、重複申請自動預警等需求,本局將配合業務主管機關(經濟發展局)之政策決議,於經費及技術可行前提下,配合進行系統功能調整與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