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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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規劃中辦理中已完成2022-03-06建請市政府將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等,開放旁聽、會後公開完整會議紀錄,並進行會議錄音錄影、直播,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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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楷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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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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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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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柏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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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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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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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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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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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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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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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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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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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誠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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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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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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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心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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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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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皓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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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柏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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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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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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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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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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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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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柔方
政府許多重大決策之審議、審查程序,均外聘專家學者參與決策過程,惟部分特定爭議案件,尤以有關民眾權益、公共利益之部分領域,其決策結果均易引發社會討論。近年來,各縣市政府或各層級機關,陸續將決策過程公開透明,以供社會大眾檢驗。
案由提及之各項委員會,目前全國各相關委員會之會議直播情形說明:
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部分,全國目前有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臺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進行會議直播;文化資產審議部分,全國目前有臺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進行會議直播;都市計畫部分,全國目前有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直播;都市設計部分,全國目前有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臺北文化體育園區部分案件進行直播。
如案由。
都市發展局回復
- 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 考量審議案件涉及相關地主私權,恐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揭露疑慮,另依「臺中市都市發展審議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第5點規定:「出列席及發言、旁聽會議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會議進行中禁止攝影、錄影或錄音。…」,故都市計畫委員會尚不宜以直播形式呈現。
- 都市計畫辦理公開展覽及公告徵求意見皆會舉辦說明會,以公開型式舉辦會議並於會後公開會議紀錄,且都委會審議結果,皆於本局網站公開閱覽,尚符合公開透明等原則。
- 臺中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 有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進行直播,考量建築設計涉及著作權法第5條「建築著作」(附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年10月1日智著字第10716009930號函釋說明二),係指「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及其他之建築著作」,主要保護重點在於具「原創性(未抄襲他人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的創作高度)」之建築「外觀」或「結構」,故審議過程以直播方式進行,恐涉及著作權法,造成建築設計圖遭他人任意複製,因涉及私權應徵詢申請人及設計人同意,尚不宜以直播形式呈現。
- 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年10月1日智著字第10716009930號函釋1份供參。
- 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 有關「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因審議案件係為更新單元內相關權利人事宜屬更新單元內產權情事,尚無涉公共議題,不適用公共議題直播需求。有關「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於會前邀請更新單元相關權利人辦理公聽會、聽證會等公開型式會議並於會後公開完整會議紀錄,尚符合公開透明等原則。
環境保護局回復
為提升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效率、公信力及公民參與,本市於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作業時,依法將相關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內容、會議資訊、會議紀錄及審查結論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查詢系統及環保局環境影響評估網站,落實環境影響評估資訊公開化,強化民眾「知」的權利﹔另本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亦開放民眾旁聽、錄音錄影及登記發言,且為維護審查會議會場之秩序,訂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旁聽人員出席人數、發言時間規定暨攝影、錄影或錄音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圖」,並規劃於今(111)年進行環評審查會議直播。
文化局回復
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開會通知單均於會前二週以上寄發,並公告會議日期、時間、地點、案名及旁聽申請書於本府及本市文化資產處網站。申請旁聽者應依據「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填具申請書,敘明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申請旁聽之案名等資料,並於審議會開始前三個日曆天以書面或傳真提出申請。另,會議紀錄除寄發與會有關單位與權利關係人,並同時公告於本府及本市文化資產處網站供大眾查閱。
因前揭本市旁聽要點未有直播規定,且本市目前辦理文化資產審議會之空間及網路設備尚無法足以應付直播需求,現階段之文資審議會暫無直播,未來將視經費與空間設備規劃評估文資審議會直播可行性。
研考會回復
為使更多民眾關注青年聲音,本府已於109年底設置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專區網站,將歷屆青諮委員簡介、會議紀錄、提案參採情形及影像紀錄(歷次會議及各項活動之照片及影片)等相關訊息公開於專區。
請秘書處研議提供適合之直播會議場所供機關使用,並請都市發展局研議臺北市模式進行公開直播。
(更新至112年6月30日止)
一、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一)依「臺中市都市發展審議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第2點規定(略以):「會議開會時,…申請發言或旁聽之居民、居民代表及相關團體等,得…提出申請進入會場或旁聽
區。」,民眾得依規申請進入會場旁聽。
(二)都市計畫辦理公開展覽及公告徵求意見皆會舉辦說明會,以公開型式舉辦並於會後公開會議紀錄,且都委會審議結果及核定書圖,皆於本局網站公開閱覽,尚符合公開透明等原則。
二、「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
(一)本市都市設計審議程序分為幹事會、大會二階段,相關會議議程、會議紀錄均於都市設計服務網站公開閱覽,有符公開透明原則。
(二)查都市設計審議案件因涉及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公開相關資訊應經申請人及設計單位同意,倘經個案同意,俟秘書處尋覓合適場地及齊備相關設備後,研議針對具重大公共議題之公有建築案件進行直播方式呈現辦理。
三、「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
(一)有關本會委員名單、
會議議程及會議紀錄等相關資訊,已依各級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設置辦法第12條規定公開於網際網路。
(二)各都更申請案件皆須依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第33條規定,辦理公開展覽、舉辦公聽會及聽證程序。
(三)申請個案相關權利人皆可依規申請旁聽。
四、另為落實民眾參與並確保會議順利進行,倘民眾或相關團體就上開會議有列席旁聽需求,可於會議前向本局提出申請,申請書電子檔置於局網提供下載 https://www.ud.taichung.gov.tw/2401477/post。(置於本局網站/便民服務/ 檔案專區項下)
一、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開會通知單均於會前二週以上寄發;並公告會議日期、時間、地點、案明及旁聽申請書於本府及文化資產處網站。
二、前揭審議案當地居民、各級民意代表及相關團體,皆得申請旁聽。
三、本市文化資產審議會議紀錄除寄發與會有關單位與權利關係人,併同時公告於本府及文化資產處網站供大眾查閱。
四、有關直播部分,擬依案件性質,於市府規劃適合公開直播之會議場地後辦理。
秘書處於臺灣大道、文心第二及陽明市政大樓權管之會議室共14間,席次約為40至540之間,現場皆配置麥克風等視聽設備,各機關倘需直播會議活動,可自備直播相關設備並依規向本處辦理會議室借用事宜。本項已完全參採並辦理完成。
本府已於109年底設置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專區網站,將歷屆青諮委員簡介、會議紀錄、提案參採情形及影像紀錄(歷次會議及各項活動之照片及影片)等相關訊息公開於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