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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1-11-01 10:24:49
  • 完全參採
     
    2021-03-27
    每學期為服裝儀容委員會學生代表舉辦身體自主權培力研習,並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身體自主權意識之宣導。
提案委員
  • 蔡O揚
屆次
第1屆
提案日期
2021-03-27
案由
每學期為服裝儀容委員會學生代表舉辦身體自主權培力研習,並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身體自主權意識之宣導。
提案說明

教育部於去年8/3公布之新版《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後,在國中小高中學生產生重大的影響,但多數學生對於此項修訂仍舊毫不知情,可能讓學生自己的權力蒙受損失,也失去法規中為「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並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的本意。而後段高中職、國中及國小學生的意識較為薄弱,若無相關的培力活動去提昇學生意識,則很可能讓服儀委員會淪為形式進而失去制定法規時的美意。而服裝儀容亦需要家長的高度配合,若家長缺乏對學生身體自主權的認識,則難以和孩子共同討論關於服裝、頭髮樣式等問題,亦失去了教導及鼓勵學生學習自主管理的機會。

辦法建議

請教育局為服裝儀容委員會學生代表每學期固定舉辦身體自主權培力研習,並積極研擬加強辦理對家長及學生的學生身體自主權利意識的宣導方案,如透過文宣、海報、家長回條、培力活動、在親師座談會中宣傳等。

研處意見
  1. 查教育部109年8月3日函頒各級學校訂定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服裝儀容委員會委員7至15人,其委員如下:學生代表、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得邀請服裝相關專家學者擔任委員。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2. 有關上開委員會學生代表培力研習,將督導本府主管學校視各校需要適時辦理並利用相關會議、研習及透過親師座談會、學生朝會加強宣導,確保學生有形成自己意見之權利,有權就影響本身之事物自由表示意見,其所表示之意見應依其年齡及成熟度予以權衡。
小組決議內容

將督導學校依需求,於親師座談會等相關場合進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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