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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05-09 0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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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不參採2023-05-13臨02-建請交通局將文心路及文心南路沿線人行道所架設之禁止停車標誌「禁25」更換為禁止臨時停車標誌「禁26」。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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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儀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3-05-13
案由
臨02-建請交通局將文心路及文心南路沿線人行道所架設之禁止停車標誌「禁25」更換為禁止臨時停車標誌「禁26」。
提案說明
一、臺中捷運綠線所行經之文心路及文心南路部分路段,於107年完成全線之路平、人行道拓寬及騎樓整理工程,同時於人行道之各路口轉角處架設禁止停車標誌「禁25」及「人行道禁止停車」之附牌(如圖)。
圖、文心路人行道上之禁止停車標誌(來源:Google 地圖)
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1款:「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亦即,人行道上理應設置較嚴格之禁止臨時停車標誌「禁26」,而非如文心路目前所架設之禁止停車標誌「禁25」。
三、儘管不論人行道上架設何種標誌,皆不影響人行道上本就不得臨時停車之本質,亦不影響警察於取締違規停車時之執法依據,且於人行道上不得臨時停車也理應為汽車駕駛者所該具備之基本常識,惟為避免產生不必要之誤會,仍建議交通局更換標誌牌面為禁止臨時停車標誌「禁26」。
辦法建議
如案由及說明。
小組決議內容
請都發局將提案轉交給相關機關書面回復。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6月12日)
交通局
因現行文心路沿線住商家混合,部分透天一樓如當車庫使用,其汽機車從車庫或騎樓行駛出,部分車輛於人行道上須短暫停留(確認道路左右方有無來車),再行駛至文心路上,考量文心路上車輛實務上進出情況及避免執法上爭議,且文心路人行道禁停成效尚屬良好,本案經評估將先維持使用「禁25」禁停標誌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