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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5-02-24 10:27:53
  • 暫不參採
     
    2025-01-11
    【臨時動議3】建請公教人員協助方案(EAPs)可參考社工師公會補助諮商服務作法。
提案委員
  • 王健豪
    王健豪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5-01-11
案由
【臨時動議3】建請公教人員協助方案(EAPs)可參考社工師公會補助諮商服務作法。
提案說明

過去人事處所提供公教人員協助方案(EAPs),可適用於公教人員及國立學校教師,每年包含三次心理諮詢服務,涵蓋心理、法律及理財等諮詢範疇。然而,今年度人事處降低心理諮商人次使用數量,且將執行公教分流政策,讓教師回歸教育局提供的諮商資源,恐導致目前使用此方案的教師無法長期負擔自費諮商,並面臨諮商期間需換心理師等問題,建議市府可採用社工師公會補助諮商服務作法,以解決此問題。

辦理機關
人事處
大會決議內容

請人事處回應辦理。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4年2月14日)

人事處
  1. 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經專業機構評估後提供一對一顧問諮詢服務,每年以使用3次為限。又本府教育局自111年度起提供「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服務對象為本市教師,每年亦以使用3次為限。
  2. 為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服務效能,避免資源重疊,並提供各類人員不同職場處遇之諮詢協助,以期在有限資源下,讓服務量能最大化及公平照顧原則,爰參酌各直轄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公教分流執行情形,於114年度將服務對象進行分流,惟教育人員於教育部核定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經費且受委託專業機構正式提供諮詢服務前,仍可使用本府員工協助方案,教師諮商服務不中斷。
  3. 近三年採購之一對一顧問諮詢服務人次平均為350人次,114年度預計服務人次為350人次,並預留後續擴充額度,將視年度諮詢需求滾動式調整服務量能。
  4. 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委託專業機構執行部分,除一對一顧問諮詢外,尚包含多元求助系統、心理巡迴駐點服務、專家入場諮詢及機關危機事件團體諮詢,為直接提供服務之多樣、全面的協助措施,非僅一對一顧問諮詢服務,有別於社工師公會以補助經費方式之個人諮詢服務作法,爰暫不參採建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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