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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2-06 15:07:18
  • 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11-10
    建請市政府全面清查公家機關單位是否有設置「服務鈴」,並檢討行動不便者於實際使用之合宜性。
提案委員
  • 賴宥澄
    賴宥澄
  • 紀峰瑞
    紀峰瑞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11-10
案由
建請市政府全面清查公家機關單位是否有設置「服務鈴」,並檢討行動不便者於實際使用之合宜性。
提案說明

一、無障礙環境建設的重要性

無障礙環境的建設是衡量一個國家生活品質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指標。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及行動不便者需求的日益增加,市政府應持續推動及發展無障礙環境,讓所有市民都能享有便利的生活。

二、借鑑金融機構的經驗

許多金融機構在各分行的營業廳出入口均設置「服務鈴」,並委派服務人員積極協助行動不便者的進出。建請市政府參考此做法,依各機關單位性質參酌比照辦理,推廣相應的無障礙措施,以提升服務的便利性。

三、現有設施的檢討

目前部分公家機關已設置的服務鈴和對講機位置過高,造成輪椅使用者和其他行動不便者無法觸及,致使服務設施形同虛設,對於現有設施的合理性及可達性應進行檢討。

四、使用包容性用語

根據相關規範,行動不便者可分為先天性行動不便者(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及後天性行動不便者(如孕婦、骨折病患等)。建請市政府在未來的政策與建設服務中,使用更具包容性的用詞。而「服務鈴」的設置為所有市民提供服務,因此不需要特別使用「身心障礙」或「殘障」等字眼來標示。

辦法建議

一、全面清查公家機關單位是否已設置「服務鈴」,確認現有設置的位置和功能符合行動不便者的需求。

二、針對現有的服務設施進行檢討,確保行動不便者在使用過程中的便利性和可達性,避免因設施設置不當造成無效服務。

三、在無障礙空間及服務設施標示中,應使用更廣義的「行動不便者」或「服務鈴」等用語,更加體現無障礙服務的精神。

研處意見
研考會

新市政服務中心(位於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於文心樓兩側入口(中央川堂入口及文心入口)各設置一個服務鈴,經檢視設置高度適當,並以「服務鈴」這個詞標示。

秘書處

本處權管臺灣大道、陽明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服務鈴設置情形如下:

  1. 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於文心及惠中樓入口處,由研考會設置服務鈴(標示為服務鈴),丈量設置高度110公分,符合行動不便者實際使用需求。
  2. 陽明市政大樓於前、後門入口處,由本處設置服務鈴(標示為服務鈴),丈量設置高度110公分,符合行動不便者實際使用需求。
  3. 文心第二市政大樓於行政一館大門入口處,由本處設置服務鈴(標示為服務鈴),丈量設置高度110公分,符合行動不便者實際使用需求。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11月26日)

秘書處

本處權管僅為臺灣大道、陽明及文心第二市政大樓,且均已設置服務鈴,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服務鈴係由研考會設置,本項已完全參採並辦理完成。

研考會 

本會轄下兩大服務中心分別設置於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及陽明市政大樓,均已設置服務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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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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