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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5-06-05 14:32:42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5-05-03
    建請建立身障者就業後支持與申訴機制,強化身障職場安全與友善環境
提案委員
  • 趙御婷
    趙御婷
  • 吳家淇
    吳家淇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5-05-03
案由
建請建立身障者就業後支持與申訴機制,強化身障職場安全與友善環境
提案說明

附件為台中市針對身心障礙者所提供之就業服務項目與內容,主要涵蓋求職輔導與入職初期的職場適應。然而,目前尚缺乏針對入職後,身心障礙者遭遇職場歧視或困境時可供申訴與諮詢之正式管道,使得身障者在面臨職場壓力與身心困擾時,難以獲得即時且專業的協助。

為此,建議勞工局,增設專責單位或機制,提供身心障礙者職場困境之諮詢服務及申訴窗口,作為持續性支持措施。透過此機制,協助建立更為友善與安全的就業環境,降低身心障礙者在職場中遭遇不平等待遇的風險,並提升其就業穩定性與職場福祉。

辦法建議
  1. 建議勞工局強化身心障礙者就業支持體系,於現行就業服務架構中增設「身障者職場困境申訴與支持機制」,作為身障者入職後的延續性安全網,確保其在職場中享有平等與尊嚴的工作環境。
  2. 建議由勞工局或委託相關專業單位,於職場訪視期結束後,設立以下具體措施:
    • 設置專責諮詢窗口:提供身心障礙者在職場遇到歧視、不當對待或適應困難時之心理與法律諮詢,並保障其個資與隱私。
    • 建立申訴處理機制:明訂申訴流程與時效,並設有專業人員進行中立調解或協助溝通,避免因申訴造成二度傷害。
    • 提供後續支持服務:如必要,安排心理輔導、職場再適應訓練或轉銜服務,協助身障者穩定就業與重建自信。
    • 定期追蹤與評估:針對申訴案件進行後續追蹤,並定期檢視制度執行成效,作為後續政策修正之依據;
  3. 強化職場關懷機制與企業參與獎勵措施:
    • 提高職場訪視頻率,由就業服務人員定期主動關懷在職之身障者,主動發掘潛在職場困境或適應問題,避免延誤處理時機。
    • 設置企業獎勵制度,鼓勵雇主積極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並將身心障礙員工的滿意度調查與留任率納入評分項目,作為評鑑與表揚企業之參考指標,提升企業對於身障就業支持的責任感與認同。
  4. 透過上述措施,建立一套完整且可近用的職場支持網絡,提升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安全感與職場參與權,進而促進其職涯發展與生活品質。
     
研處意見
勞工局

一、有關身心障礙者就業部分,本局提供支持與輔導如下:

(一)針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本局提供職業重建及支持性就業服務,透過專業人員提供支持輔導、媒合工作機會、陪同面試及職場環境適應並追蹤其穩定就業,支持性就服員協助初入職場之適應並追蹤身障者穩定就業3個月,於結案後仍不定期追蹤身障者就業狀況,如仍因職務變動、生態環境改變或其他因素,有就業適應困難,本局有專責窗口為身心障礙者職場深耕服務,給予協助輔導或連結專業人員提供服務,可先洽詢本科承辦窗口04-22289111分機35428。
(二)身心障礙者如有就業適應狀況,透過深耕就服員進入職場評估,依其個別需求,擬定服務目標提供協助或連結相關資源,例如職業重建窗口(協助轉職)、職務再設計(輔具需求、改善職場環境等)、職涯探索(心理諮商輔導)、成長團體(建立人際關係等)等服務,另本局委託辦理單位具有應用行為分析(ABA)專業,如有需求亦可協助連結專業人員輔導,並建立雇主與身心障礙員工間友善溝通橋梁,提高身心障礙員工就業穩定度。
(三)本局支持性就服員於職場輔導時,初入職場3個月就業期間,至職場提供50小時以上密集輔導服務,除了協助身障者熟悉工作流程及內容,主動發掘可能產生之困境並協助排解困難,並於職場中協助建立自然支持者,以利身障者順利適應職場。另職場深耕服務可受理身障者本人或監護人、企業雇主、公部門轉介、機構轉介等,深耕就服員亦會於服務中主動開發有需求之身障者,了解其目前所遭遇到的困境,並與其雇主或主管聯繫,確認服務需求,擬定目標及策略進行輔導,並追蹤後續適應狀況,提高其就業適應度。
(四)本局每年度辦理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表揚活動,肯定本市長期以來踴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企業,期能號召更多企業、機關進而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以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之成效。
(五)就業服務處亦提供身心障礙者一般性就業服務,並採一案到底專人服務,求職者於職場若遭遇困難,經洽本處就服員皆可提供本府勞工局申訴管道。若為本處使用專案獎勵推介錄取之求職者,於獎補助期間,皆提供定期關懷訪視,期能主動發掘求職者職場困難。

二、如求職人或受僱員工在職場上遭遇雇主以其身心障礙因素,造成不利差別待遇情形,可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向本局申訴。另本局亦持續透過多元媒體廣宣防制就業歧視,以保障勞工權益。

三、另本局持續辦理本市幸福職場評選獎勵活動,並以五大指標進行評選,分別為「和諧」的勞資關係、「健康」的職場環境、「友善」的勞動制度、「共融」的無礙職場及「永續」的職涯發展,另為鼓勵企業積極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若報名單位提出亮點措施涵蓋身心障礙員工留任率高於平均值,擬納入評選參考,以提升企業對於身障就業支持的責任感與認同。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4年5月16日)

勞工局

一、針對身心障礙者就業,本局提供職業重建及支持性就業服務,透過支持性就服員提供支持輔導、媒合工作機會、陪同面試及職場環境適應並追蹤其穩定就業;深耕就服員進入職場評估,依其個別需求,擬定服務目標提供協助或連結相關資源,協助其適應就業狀況。定期辦理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暨模範身心障礙勞工表揚活動,以肯定並鼓勵本市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企業。就業服務處亦提供身心障礙者一般性就業服務,並採一案到底專人服務,求職者於職場若遭遇困難,可洽本處就服員或逕自洽本府勞工局進行申訴。

二、有關委員建議之網站訊息公告,勞工局官網已設立身障勞工專區,包含就創業、轉銜協助、職業訓練、職業重建、視障服務等相關訊息(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368072/Nodelist)。另就業平權網站提供法條與救濟管道、案例與宣導說明(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workequality/),以利民眾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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