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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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建請市府協助市立臺中啟聰學校優化聽障資源及臺中市聽覺障礙教育服務計畫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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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湧
前言:
雖台灣面臨少子化,學生總數連年下降,但在台中市的聽障學生數從103學年度至111學年度維持穩定,約為510人(圖一),使聽障學生比率從103年0.089%上升至111學年的0.101%。此外,由於目前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鑑定中,單側聽損學生不被認定為特殊教育聽覺障礙類學生,而單側聽損族群約占總出生人口的0.22%,甚至比111學年聽障學生比率高,這類型學生未被列入計算,因此實際有聽力專業服務需求的學生數應更多。
因應單側聽損學生於吵雜環境及團體教學中仍有相對弱勢,教育部於109年9月1日決議,單側聽損學生依需求提供調頻輔具,因此教育端的聽損服務於109年部分開放予單側聽損學生。
尤台中市為中部地區核心城市,為鄰近縣市搬遷的主要選擇,一般家長為求更優質教育選擇往城市移動為趨勢,更遑論需要加注資源的聽障學生。然而聽能知識及教育目前在中南部地區尚未普及,偏鄉資源也未充足,台中市作為中部第一大城勢必須提供聽障學生更良好的教育環境及聽能知識的傳播。
圖一 各級學校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人數。可見台中市數量維持穩定。資料來源:行政院性別統計資料庫。
現況:
於網路上搜尋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抑或是聽障教育等關鍵詞,前幾個選項都是來自臺北市立啟聰學校的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如需尋找到台中市資源需花費十分大功夫,而搜尋結果為一簡約的臺中市聽覺障礙教育服務計畫網站。
相較兩縣市資源(表一),台中市缺乏專業團隊(如聽力師、治療師)配合、手語服務計畫及網頁親和力不足,相關文件不齊全,且無規劃雙語網站;台北市的網頁則能輕鬆取得資訊及文件,如聽能管理、教學輔具等,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也成立粉絲專頁提供額外資訊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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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聽障資源中心 |
台中市聽障教育服務計畫 |
服務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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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 |
1位主任 4位業務組長 1位聽力師 5位治療師 13位聽巡輔導教師 |
1位主任 1位業務組長 2位聽巡輔導教師 |
出版品 |
聽障教育期刊 融合教育宣導品 |
聽障教育服務計畫期刊 |
宣傳管道 |
另有FB粉絲專頁 |
無 |
雙語網頁 |
部分建置中 |
無 |
表一 台北市及台中市聽障資源中心服務比較表。粗體字為台中市缺乏。
資料來源:
https://sites.google.com/st.tc.edu.tw/dh-service/%E9%A6%96%E9%A0%81
https://www.tmd.tp.edu.tw/nss/s/rchi/index
專業團隊的加入有其必要性,舉單側聽損為例,遠端麥克風系統(舊稱FM系統)應該配戴在優耳、劣耳,應該搭配助聽器還是使用獨立型接收器,需要聽力師之專業評估、配置、效益檢核,才能妥善利用資源。
建請臺中市教育局及社會局協助臺中啟聰學校完善聽障資源中心,包含專業人員配置、輔具租用評估等,以提供學齡孩童更具專業品質的聽能管理服務。亦建請協助更新便民且方便的網站,提供有需求的學生及家長正確資訊、文件及管道,若有困難應可參考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的網站設計,也可參考設立粉絲專業,提供更多的資訊流通管道。
另若現有之網站不敷使用,是否可評估架設一個新的網站,並由專責人員管理。
臺中市未設立聽障教育資源中心,本市立啟聰學校係承接本局聽覺障礙教育服務計畫,目的在於提供本市聽障學生相關親、師、生之諮詢輔導等相關服務,並辦理相關知能研習協助教師、家長及學生適應學習環境、提升輔具運用能力等,與北市聽障資源中心在編制、資源及經費等各層面皆有不同,合先敘明。
本市訂有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評估申請作業規範,每年與社會局合作辦理4次教育輔具評估,由學校協助有需求之學生提出定點評估或到校評估申請。其中定點評估委由本市輔具資源中心各類專業治療師協助進行評估作業(包含聽覺障礙類輔具租用及評估),後續學校再依評估報告提出教育輔具申請借用。
聽障教育服務計畫並非獨立單位,其網頁由市立啟聰學校的業務組長協助維護,並依資訊向上集中管理原則架設於學校官網內,家長、教師或一般民眾可自啟聰學校首頁連結,或搜尋聽障服務計畫,第一筆即為本市聽障服務計畫網站;另聽障教育服務計畫原設有FB帳號「鍾聰」,提供多元資訊流通管道,本局亦會持續督導學校積極更新資料及最新資訊。
有關本市教學輔具之資源建置及借用主要由教育局主責,社會局輔具資源中心則配合提供輔具諮詢及評估。
目前輔具資源中心係配合教育局作業期程,採每學期2次、1學年共4次定時定點之方式,針對教育局彙整之輔具需求學生提供輔具諮詢及評估服務,評估報告由教育局續處,以提供學生學習所需輔具。另針對聽覺障礙者有輔具需求之民眾,可透過本局委辦之本市輔具資源中心進行輔具評估及建議。
另「臺中市聽障教育服務計畫」為本市啟聰學校辦理,其本市啟聰學校屬本府教育局權責,非屬本局權責;另本局針對聽覺障礙者有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若本市啟聰學校、教育局針對聽覺障礙者之溝通、辦理IEP/ITP會議或活動時,有其溝通需求則可向本局申請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本局亦會媒合翻譯員提供協助。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更新至113年10月21日)
本案依研處意見辦理,並參採委員建議優化本市聽覺障礙教育服務計畫網站,賡續提供多元及流通之聽障相關資源。
本局如研處意見持續配合教育單位辦理,且本市輔具資源中心皆配有專業評估人員,聽力評估皆由具聽力師資格之評估人員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