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提案

最後修改: 2023-10-23 15:43:23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04-22
    臺中市藝文演出產業發展及促進。
提案委員
  • 許泰英
    許泰英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3-04-22
案由
臺中市藝文演出產業發展及促進。
提案說明
  1. 近年由於疫情嚴重衝擊,加上對臺中市爵士音樂節的觀察,目前臺中市的藝文演出活動及相關產業運作狀況,雖然歷年來皆舉辦全台最具規模及象徵性的爵士音樂節,且在活動期間現場座無虛席、萬人空巷,台中儼然可稱為台灣藝文之都,但實際上除了音樂節期間之外,臺中市要聽  到藝文演出的活動,似乎反而是寥寥無幾,甚至是連哪些地方會出現藝  文相關活動,臺中市的民眾或許也完全不知道答案,可能剩下市民廣場  周邊的街頭藝人最為大家所知,若是台中連藝文場景、藝文產業區塊座落於哪,都未明朗的情況,是否真的可以稱為藝文之都呢?
  2. 與台北相比:此一情況於台北市,藝文演出的產業似乎就較為明朗,如想要找聆聽音樂演出的場所,台北市民或許隨口就能說出哪些地方有常態性的音樂售票展演,藝文演出的相關產業有哪些,諸如 blue note、享象 rhythmscape、Sappho live jazz、雅痞書店、河岸留言等等,甚至還有較為官方的北流、兩廳院都非常廣為人知,且不斷的進行藝文活動的推廣,從而形成藝文演出的完整產業運作及發展,甚至在疫情期間,  因為藝文展演進行困難,台北的老字號音樂餐廳 oldie goodie 面臨結束營業時,為了延續台北的藝文場景,文化部長李永得偕同影視及音樂產業局長徐宜君直接前往關心營運情形,並與負責人討論業界現況,期望由政府資源協助產業存續(此資料於文化部官方網站(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35991.html) ,足見在於台北市藝文演出產業已然成為城市的一部分,且被視為一股日常文化,  是影響生活的重要產業,而非只是有如被歸類在娛樂產業的一環。
  3. 與高雄市相比:高雄市在藝文發展以往雖無台北那樣蓬勃,但是近年來  在政府的規劃,於駁二特區、衛武營、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等均可以明  顯看見政府的用心及出力,如積極招商藝文相關產業進駐,現在已常見  常態性營運,如進駐高流的爵式 wijazz records、駁二的 banana 音樂館等等。
  4. 然而回頭看臺中市的狀況,雖然舉辦全國具代表性的爵士音樂節,平日卻難以尋得專門的藝文演出場域,似乎大家只能看見街頭藝人,或是較偏向夜生活而被歸屬於八大娛樂行業的 pub,藝文似乎並沒有成為臺中市面貌的一環,沒有進入臺中市的生活環境之中,此一狀況讓藝文產業落地成長的環境難以形成,也減少大家接觸藝文的機會,難以形成習慣,  如近年來在爵士音樂節的相關留言反應上,很多市民也有發聲爵士音樂節已經變成了野餐節,音樂的成分被忽略了,然而還是有許多臺中市民,希望能好好地聆聽音樂,除此之外也難以形成像上述台北、高雄那樣的藝文產業運作,沒有產業進駐,沒有藝文消費的機會與習慣。
  5. 惟在臺中市地方稅務的相關法規上,有見到關於娛樂稅與營業稅的課徵對象,有將藝文演出,與其他類型娛樂(如傳統的八大產業、舞廳等)  做出區隔,也對於藝文演出對照了中央文化部的相關法規規定,似乎開始認知到藝文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然而其他面向似乎還感受不到如北高對於藝文產業形成存續的積極及較全面性的做法,如對於產業的邀請、  扶植予推廣,將法規明確化,,管機關監督方式明朗等,使有意願投入藝文產業發展的人能在台中有所希望。
辦法建議
  1. 臺中市對於藝文演出產業發展應積極及明確,如:主管機關明確、規劃  藝文發展區域、提供藝文展演租賃優惠場域、招攬產業進駐、提供扶植  辦法、助力及資源等。
  2. 藝文演出的產業認定,需與八大行業脫鉤,如文化部的文化藝術事業減  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即有關於文化藝術事業的認定,如此藝文演出  的扶植可以與八大行業的監督模式不同。
  3. 音樂節活動在地化,與在地經營的文化藝術產業相結合,達成推廣、扶植、促進在地發展。
研處意見
經濟發展局

按經濟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有關藝文演出之營業項目認定,應可歸屬於「J6 藝文業 (J601010 藝文服務業或J603010 音樂展演空間業)」,其性質與本局權管之八大行業「J7 休閒娛樂服務業(J702090 夜店業)」不同,因「J702090 夜店業」其主要營業時間需於夜間至次日凌晨…等。據此,藝文演出產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係屬本府文化局及新聞局,又本局僅是審查商業法令規定事項,有關表演場所涉及土地使用管制、建管、消防、衛生、稅務等法令規定,仍應由各該相關法令主管機關本權責辦理。

 文化局

於爵士音樂節前辦理臺中樂器節,規劃辦理樂器產業推廣,包含在地樂團匯演、樂器產業市集、樂器展示及體驗等系列活動,讓市民及觀光客不僅更認識爵士樂,並能深度體驗臺中爵士樂及樂器產業之文化脈絡,藉以培養更多爵士愛好者及演奏者,活絡爵士樂器、場地、空間、CD、樂譜及相關設備等的需求,建立良好的供需循環,使臺中原有的樂器產業製造技術持續傳承,更帶動音樂市場的發展。此外, 藉由舉辦爵士樂團巡演,邀請在地爵士樂手演出,並強化臺中樂器產業與人文藝術結合,進而吸引國際媒體報導,促使臺中在地文化產業品牌行銷國際。

爵士音樂節也會透過異業結盟,吸引相關業者投入,於前期規劃觀光優惠配套措施,藉由爵士友好店家的推動,鼓勵周邊餐館、咖啡廳、藝文據點及飯店等加入友好店家聯盟,使在地民間產業成為帶動節慶活動發展的力量,提升活動經濟效益,塑造整座城市特有之爵士音樂氛圍。

 地方稅務局

為扶植及促進本市藝文演出產業發展,本局積極辦理藝文活動各項娛樂稅優惠減免措施如下:

一、娛樂稅徵收率全國最低

本市娛樂稅徵收率自治條例關於電影、戲劇、音樂演奏、舞蹈等藝文表演活動之稅率為全國最低,以優惠稅率推廣本市藝文產業。

二、文化藝術減免優惠加乘

  1. 本市立案之演藝團體所舉辦之各種娛樂活動,其全部收入作為本事業之用者,可依娛樂稅法第 4 條規定申請免徵娛樂稅。
  2. 符合「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認可之藝文活動減半課徵娛樂稅;另於本市文化局或其所屬各表演場所演出者, 可依前述稅率再減半徵收,有效減輕藝文業者租稅負擔。

三、跨機關合作,簡化申辦流程

本局與文化局跨機關合作,對於演藝活動符合免徵娛樂稅規定之演藝團體,只要出示臺中市立案團體登記證,業者無須再向文化局申請核發證明文件,簡化辦理減免事宜。

 

經推廣結果,本市藝文產業之娛樂稅減免金額逐年增加,109 年為 800 餘萬元,至 111 年達 1,700 餘萬元,成長幅度逾 100%。

小組決議內容

本案經委員投票決議送第2屆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第4次會議提案討論,惟提案所涉範疇太廣,宜依討論方向調整案由。

辦理機關
經濟發展局、文化局、地方稅務局
大會決議內容

依局處意見辦理。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9月30日)

經濟發展局:
  1. 有關藝文演出之營業項目認定,按經濟部公告營業項目代碼,應可歸屬於「J6藝文業 (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係屬本府文化局及新聞局,惟藝文音樂表演如非屬獨立經營,而附屬在夜店業等休閒娛樂服務業場所,仍應受本局訂定之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

  2. 又本局僅是審查商業法令規定事項,有關表演場所涉及土地使用管制、建管、消防、衛生、稅務等法令規定,仍應由各該相關法令主管機關本權責辦理。

文化局:

今年度臺中爵士音樂節已邀請10團在地爵士樂團參與巡演活動及市民廣場表演活動。

地方稅務局:

為扶植及促進本市藝文演出產業發展,本局賡續辦理藝文活動各項娛樂稅優惠減免措施,其中關於電影、戲劇、音樂演奏、舞蹈等藝文表演活動之娛樂稅率為全國最低,且本市藝文產業之娛樂稅減免金額逐年增加,109年為800餘萬元,至111年達1,700餘萬元,成長幅度逾100%。

:::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瀏覽人次 1315249
2020 © 台中市政府 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 版權所有
  • 通過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我的e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