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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07-22 0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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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建請市府於市內之性別友善廁所內或周遭,加設有關性別友善之教育內容裝飾與文字牌。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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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呈侑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5-19
案由
建請市府於市內之性別友善廁所內或周遭,加設有關性別友善之教育內容裝飾與文字牌。
提案說明
- 根據教育部對於性別友善廁所的條件與定義,廁所外須有完整概念說明,讓使用者了解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緣由。
- 建議市府除簡易的說明外,可加設有觀性別平權、多元性別與性別友善之宣導文字、插畫或裝置藝術等等,讓使用者於廁所內亦能學習到有關性別的知識、更加貼合性別友善廁所的用意。
辦法建議
同案由。
研處意見
環保局
有關市府轄內廁所是否得張貼性別友善之宣導(含文字、插畫等)一節,依據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建築物附設廁所設置及管理維護基準第8條,本局權責事項為不定期巡查轄內列管廁所之環境整潔,並依公廁整潔評分表評分,現行評分表僅規範公廁管理單位應於廁間張貼衛生紙丟馬桶等相關圖示或標語,其他宣導文宣(如性別友善或如廁文化)並無限制,可由公廁管理單位自行評估設置。
文化局
轉知各場館遵照辦理。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6月17日)
環保局
已函文轉知本市列管性別友善廁所管理單位,自行評估設置性別友善相關宣導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