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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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10-2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職訓專班就業輔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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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豪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每年均有開標委託民間辦訓單位開設青年職訓專班,課程內容包含行銷、機械製圖、自動化機械、烘培、室內水電、冷凍空調等,對地方青年於未來職場上的技能培養實有助益。
可惜的是,每每在青年職訓專班課程之尾段,【班隊實習】及【廠商就業媒合】這兩個階段,卻僅由標案得標之訓練單位做廠商人才媒合之邀約,由於全權仰賴標案得標之訓練單位做廠商之邀約。造成實習、就業媒合招聘之廠商短缺,間接影響青年學子在實習和未來就業的選擇性不足。
為提供青年學子在青年職訓專班選擇更多元、促進社會就業率提升,建議作法如下: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現有廠商資料庫,提供或協助標案得標之訓練單位【就業媒合】資源,可將訊息向企業發出電子邀請、宣傳,或市府相關網路平台。
- 在【訓練單位就業媒合】當天就最低比例邀請求才企業到場就業媒合。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邀請相對應班隊之公會、工會、社會團體發出邀請、宣傳,提供宣傳相關會員(求才公司),並在【訓練單位就業媒合】當天就最低比例邀請廠商到場就業媒合。
- 臺中市政府於疫情前,常邀請民間辦訓單位,到勞工局舉辦的就業博覽會設攤或巡訪,間接促成當期青年職訓專班學生到場媒合,對於職場選擇也更加多元、直接。
- 開設青年職訓專班社群,對象以政府與民間辦訓單位、企業代表為主,就實習、就業、人才媒合等資訊做交流、整合,在未來推廣上會更加快速便捷。
因旨案青年職訓專班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下稱中分署)權管,本府於112年10月6日以府授勞就字第1120291360號函請提供旨案意見,中分署復知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職訓專班推動原則」規定,訓練單位應結合產(事業單位)訓資源,以「訓練與實作」或「訓練與實作」輔以「職場體驗實習」模式進行訓練,訓後 3 個月內就業率應達70%以上,就業關聯度達80%以上。
二、現行之青年職訓專班就業輔導機制,係由培訓單位至少依照下列兩措施辦理,且各項措施內容應與訓練職類具有關聯性:
(一)就業輔導活動:
1.辦理時間:訓練總時數1/2起至結訓日內。
2.辦理方式:應邀請3家以上求才廠商辦理就業說明會或徵才活動或線上面談。當日若因求才廠商臨時無法到場,致家數不足,應增開場次擇日辦理
(二)提供就業職缺資訊:
1.辦理時間:訓練總時數1/2起至結訓後90日內。第1個月以課程表上訓練總時數1/2之日起計算,每30日為1個月區間,並持續至結訓後90日內,最後不足30日之區間仍應寄送。
2.辦理方式:每月以郵寄、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方式,提供最新與訓練內容相關之就業職缺資訊予結訓學員。
三、除上述就業輔導活動參加求才廠商家數要求及提供就業職缺資訊等就業輔導機制外,針對未就業之學員,並透過就服系統轉由各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後續推介服務。後續中分署可預先提供青年職訓專班開班資訊,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如有相關資源,可於到班宣導時併同提供相關職缺予培訓單位,以增加參訓學員選擇性。
四、另本市就業服務處與中分署將建立合作機制,讓青年能順利接軌就業,說明如下:
(一)進班宣導提供就業服務資源:本局就業服務處依中分署提供之結訓場次日期積極派員出席提供就業促進及津貼方案資訊,加強提供相對應企業之工作機會。
(二)結訓學員名單轉介服務:中分署將結訓學員名單提供予本局就業服務處,後續協助辦理求職登記、推介工作、津貼方案搭配等服務,若有其他履歷撰寫或面試技巧之疑問,本局也運用相關資源協助排除困難順利上工。
依本府勞工局研處意見加強辦理。
(更新至112年11月20日止)
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青年職訓專班就業輔導事宜一案,已加強辦理如下:
一、辦理就業輔導活動:請承訓單位於訓練總時數1/2起至結訓日內,邀請3家以上求才廠商辦理就業說明會或徵才活動或線上面談。
二、提供就業職缺資訊:請承訓單位於訓練總時數1/2起至結訓後90日內,每月以郵寄、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方式,提供最新與訓練內容相關之就業職缺資訊予結訓學員。
三、中彰投分署與本市就業服務處建立合作機制,針對未就業之學員,透過就服系統轉由各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後續推介服務,增加結訓學員就業機會。
另為使結訓學員順利接軌就業,本局就業服務處與中分署已建立合作機制:
一、進班宣導提供就業服務資源:本局就業服務處依中分署提供之結訓場次日期積極派員出席提供就業促進及津貼方案資訊,加強提供相對應企業之工作機會。
二、結訓學員名單轉介服務:中分署將結訓學員名單提供予本局就業服務處,後續協助辦理求職登記、推介工作、津貼方案搭配等服務。
三、提供徵才活動或青年相關方案訊息:將透過青諮會的群組請各委員協助宣傳就業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