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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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5-11-30建請市府相關局處共同研擬規劃針對轄內治安熱點及校園周遭學童上、放學之安全,並清查、監控轄內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異常人士」及「暴力犯罪前科者」出獄返回社區後,市府可否結合警政、衛生及社政單位共同協助其(適應等)輔導措施,以保障學生就學及市民安全讓社會大眾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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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維
- 鑑於上月苗栗縣苗栗市建功國小發生學童及路人慘遭陌生男子持刀刺殺案件,為避免引發民眾恐慌並防制類似案件之發生,提請市府責請警察局,盤點治安熱區,優先以熱點及治安態樣,研提預防及改善措施專案報告,維護公眾安全讓家長及學童可以安心。
- 除協調各派出所加強編排治安熱點及校園周邊安全維護勤務,維護學童上、下學安全外,同時也一併清查、監控轄內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異常人士」及「暴力犯罪前科者」出獄返回社區後,市府可否結合警政、衛生及社政單位共同協助其適應,讓社會大眾安心。
- 並加強宣導呼籲:「校方、學生、家長、民眾於校園周邊請多加注意,如遇可疑人士或治安問題等,立即與警方聯繫,將馬上派員前往處理。藉由全民一起巡視校園,以達確保校園安全之效果,淨化校園安。」
- 由市府結合各機關團體來宣導及邀請市民朋友共同來守護美好幸福的宜居城市臺中市。
(如案由及提案說明)。以下提議供參
採取「預防為主、應變為輔」,整合跨局處(警政,衛政及教育)力量,從事前預防、事中應變與事後處理三大層面,提出具體防範措施與做法。
例如:
- 建立可疑人員資料庫,掌握高風險族群(如有暴力傾向、高再犯者…等)。
- 與衛政機關合作,追蹤處遇就醫與異常行為。
- 利用大數據與AI 分析潛在威脅與熱點地區。
- 加強社區警政與巡邏勤務;鼓勵民眾加入警民合作網,如守望相助隊。
- 公共安全教育與通報機制;教育宣導教導民眾辨識可疑行為與如何迅速報案。
- 推廣反暴力、心理健康宣導,加強學校與社區教育。
一、本市社區精神病人符合收案標準之個案,依分級及是否合併其他議題,分別由心理衛生社工、社區關懷訪視員及衛生所提供情緒關懷、醫療衛教、資源網絡…等處遇服務,若有自傷傷人之虞,請警消協助個案至適當醫療機構診治,另有關監控轄內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異常人士」,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7 條略以,病人之人格權及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故不宜將精神疾病與犯罪直接連結,避免精神病人汙名化。
二、有關出監或出獄個案,有精神議題且符合收案標準之個案由本局心理衛生社工收案服務,若未符合收案標準則由護理師提供衛教,以利協助其適應回歸社區。
針對心理健康及反暴力之主題宣導,建議由其業務宣導主管機關評估,如有宣導需求,本科再媒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場域配合辦理。如目前機制,交通部路老師高齡交通宣導,警察局防詐騙宣導之模式導入。
一、為維護學童安全特訂定「維護學童安全工作執行計畫」,要求各分局規劃執行護童勤務,於國民小學上、放學時段,依警力、校園周邊治(交)安狀況及需求,擇要規劃實施護童勤務;執勤方式以守望勤務為主、巡邏為輔,配合學校志工、導護媽媽及導護老師共同執行,以維護學童上、放學人身及交通安全。
二、基於「環境設計預防犯罪」觀念,每學期協調市府教育局與學校確實按照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自主檢核表,於每年三、九月底前完成校園安全評估,找出治安盲點,並提供建議加強校園安全軟硬體之門禁管制措施與監視(控)科技設備,減少治安死角,與轄區內各級學校成立「校園安全」LINE 通訊群組,保持密切聯繫,遇緊急事件時立即合力處理,以有效因應校園突發事故。
三、針對「暴力犯罪前科者」如為治安顧慮人口,由轄區分局警勤區及刑責區佐警,依相關規定每個月實施查訪並約制再犯,發現查訪對象不在戶籍地時,查明及通知所在處所之警察機關協助查訪;行方不明者通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協尋。精進作為:
(一)針對查訪未遇行方不明之治安顧慮人口加強查報及協尋。
(二)對於查獲列管之治安顧慮人口於假釋期間再犯者,主動通報檢察官聲請撤銷假釋或為適當之處理。
四、另各矯正機關收容罹患精神疾病之人出監所時,矯正機關均函知本局,即轉知轄區分局依規定辦理。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