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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12-04 13:19:49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11-05
    建請市府廢止模範生制度,以符合108課綱適性揚才之願景。
提案委員
  • 王健豪
    王健豪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3-11-05
案由
建請市府廢止模範生制度,以符合108課綱適性揚才之願景。
提案說明

前言:

  現行十二年國教依循108課綱,願景為「適性揚才」,從過往強調學生學習「知識」與「能力」,加上「態度」,轉變成培養「素養」。素養代表「一個人為適應現在生活和面對未來挑戰,應該具備知識、能力和態度」,核心素養再分作三面向:「自主行動」、「溝通互動」及「社會參與」。

現況:

  模範生制度與108課綱「適性揚才」目標有所差異,前者對學生楷模有既定印象及固定的遴選方針,且多著重於學業表現層面;後者著眼於多元發展,及鼓勵個人特質的發展。於此使得學校師長在推選模範生時,與適性揚才的課綱目標有所拉鋸。

  現行制度選拔模範生在『臺中市政府國民小學模範兒童選拔注意事項』的目的為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以激發兒童向善及榮譽感,但這將使學童們認為模範僅有一個樣貌,應是要鼓勵學童發展個別特性,才能達到適性揚才。『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模範生選拔原則』更是多以成績作為遴選標準,目的更是以精進卓越,建立積極學習為原則,無以體現適性揚才的多元發展。

辦法建議

建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評估廢止模範生制度之可行性,並遵循108課綱願景「適性揚才」,鼓勵學生發展多元樣貌,促進適性成長。若需逐步推行及調整制度,建議可以依循以下條列內容辦理執行。

  1. 廢除模範生受獎典禮及儀式。
  2. 宣導及辦理「適性揚才」相關講座。
  3. 廢止模範生制度。
研處意見
教育局:
  1. 模範生表揚活動係表揚品行端正、積極向學之品學兼備學生,肯定德智體群美均衡發展,精進卓越,建立積極學習之校園文化。
  2. 模範生選拔旨意為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以激發學生榮譽感,各校選拔模範學生並非以成績為唯一標準,並鼓勵學校發掘學生多元智慧,促進多元面向發展之模範學生選拔機制。
  3. 鼓勵學校模範生選拔過程,落實民主參與機制,讓學生在選拔過程中體驗民主程序並思考公民責任,善加引導學生引導學生 妥善開展與他人各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並共同謀求人與人「共好」。
  4. 模範生選拔活動可以透過溝通並形成共識,與時俱進並滾動式檢討,讓學生得以多元展能,透過多元參與,啟發學生多元的素養,培養「自發」、「互動」、「共好」為核心的標竿學生。
小組決議內容

請教育局評估及研議合宜遴選原則。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11月24日)

教育局

將宣導學校應將遴選模範生歷程賦予教育意義,引導學生思考,讓學生得以見賢思齊,並於遴選原則加註相關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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