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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07-22 0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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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建請市府鼓勵各級學校改良制服、運動服性別化之顏色設計。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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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呈侑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5-19
案由
建請市府鼓勵各級學校改良制服、運動服性別化之顏色設計。
提案說明
- 校園作為孩童社會化之場域,其內的各式元素都可能成為學生理解社會性別之象徵意義的工具,而制服之設計亦不例外。
- 現階段許多學校,仍存在以性別化的顏色區分學生制服之情況,舉例而言,男生運動服為藍色、黑色,女生運動服為粉色、紫色等等。如此區隔在孩童性別社會化的過程中,加強刻板印象,甚至導致歧視。
辦法建議
- 以柔性勸導方式,鼓勵學校單位重新評估制服顏色的適當性,亦可參考學生之意見,重新設計不存在、不加強刻板印象之校服。
- 無須刻意以顏色區分男、女同學,反之,許多學校之校服顏色不分男女均為同一色,如此亦可減緩性別不安的學生在過度二元的性別藩籬下產生焦慮。
研處意見
教育局
有關各級學校改良制服、運動服性別化之顏色設計,學校服裝儀容委員會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或其他民主參與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惟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國教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7600A號函釋,學校訂定服儀規定應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及消除性別歧視,不因性別限制學生服裝穿著、學生頭髮長度及規定男女服裝顏色,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及維護人格尊嚴。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6月17日)
教育局
- 本局112年12月12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108711號函請學校依「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2點規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實施後,學校應視該規定實施狀況,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透過學校服裝儀容委員會可針對學校校服(制服、運動服)款式、材質(例如排汗、透氣、透光)及其他相關事項審議。
-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國教署111年5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7600A號函示,學校訂定服儀規定應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及消除性別歧視,不因性別限制學生服裝穿著、學生頭髮長度及規定男女服裝顏色,以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及維護人格尊嚴。本局業以112年6月7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047437號函請學校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