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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0-18 09:48:33
  • 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4-13
    因應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改制為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敬請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落實相關行政規則之修正作業。
提案委員
  • 林重儀
    林重儀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4-13
案由
因應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改制為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敬請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落實相關行政規則之修正作業。
提案說明

一、臺中市政府為推動政府智慧創新服務,建置大數據平台及廣布數位基礎建設,以打造智慧城市並提升政府效能,爰將臺中市政府資訊中心(以下簡稱資訊中心)由臺中市政府二級機關提升為一級機關,於111年12月25日正式成立臺中市政府數位治理局(以下簡稱數位局)。

二、經查,至今(113)年3月17日,臺中市仍有多項行政規則仍未因應資訊中心改制為數位局進行條文修正,列舉如下:

  1. 《臺中市政府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服務管理要點》
  2. 《臺中市水湳經貿園區智慧連網設備與資訊整合計畫書審查原則》
  3.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網際網路服務作業要點》
  4. 《臺中市政府智慧創新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5.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及所屬機關網路資訊揭露及防制洩密作業要點》
  6.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應用勞工保險暨健康保險資料管理要點》
  7. 《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站管理要點》
  8.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9.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資訊安全計畫》
  10. 《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網際網路網站管理要點》
  11. 《臺中市梧棲區公所網際網路資訊揭露防制洩密管理要點》
  12.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13. 《臺中市政府免書證免謄本便民服務系統使用者注意事項》
  14.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15.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16. 《臺中市政府個人電腦維修管理要點》
  17. 《臺中市政府地理資訊基礎資料管理維護要點》
  18. 《臺中市政府地理資訊通報作業要點》
  19. 《臺中市政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要點》
  20. 《臺中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代擬代判府稿電子發文作業要點》

三、《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3條規定:「行政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本市自治法規(以下簡稱市法規)牴觸者,無效。」又,《臺中市行政規則準則》第10條規定:「行政規則有下列情事之一,應予修正:一、不能切合實際需要或適用上有困難者。二、手續過繁有礙便民措施或阻礙工作簡化之推行者。三、依據之法規已廢止或修正者。四、與法規或其他行政規則發生矛盾或牴觸者。五、同一事項規定於二種以上之行政規則,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六、其他情形有修正之必要者。」

四、為使行政規則之條文內容切合實際情形,避免與市法規牴觸,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應就上開未更動之行政規則酌作文字修正,將其中有關資訊中心之部分修改為數位局。

辦法建議

如案由及說明。

研處意見
數位治理局

  本局前已於112年7月17日修正《臺中市政府網頁應用程式防火牆服務管理要點》完成並公告,經查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除新版要點外,亦仍可查得舊版要點,已協調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架舊版要點,並於113年3月29日下架完成。

  餘本局權管之行政規則(項次(2)、(7)、(13)、(16)、(17)、(18)等6項)將逐一檢視並儘速修正;其他機關權管行政規則將由本局另行函知各機關修正。

小組決議內容

照案通過。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9月13日)

數位治理局
  1. 本局業於113年5月10日以中市數秘字第1130002784號函請各一級機關通盤檢視權管法規,倘仍有沿用本府資訊中心之名稱應儘速修訂,並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2. 另本局權管之行政規則,除「臺中市政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作業規範」依轄管內容回歸研考會主政辦理外,餘皆已完成修訂(含停止適用/廢止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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