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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12-04 13:12:44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11-05
    配合8月中旬性平三法修正上路以促進落實本市性別友善環境
提案委員
  • 賴彥丞
    賴彥丞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3-11-05
案由
配合8月中旬性平三法修正上路以促進落實本市性別友善環境
提案說明

前言:6月起台灣發生一連串「Me Too」運動,促使立法院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法案舊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三讀修正案,促進教育、職場等各領域性平環境。

內文:

1. 對於修法後之法條變動內容多作宣導以使大眾周知

本次法條有諸多修正,市府應廣做適當宣傳,促進民眾的性平法治觀念。

2. 市府作為「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應自我強化以完善性平事件機制

受害人不服雇主調查結果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再由其調查、裁處,另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結果均需通報主管機關。修法意在強調「強化外部適法性監督」,而地方政府正是此一重要環節,市府性平會應培育與遴選具備完善性平意識的成員、授權民間專業人士或團體提供協助調查、全面落實「零容忍」性別劣行。

辦法建議

如提案說明。

研處意見

教育局:

一、本局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部分,將辦理相關研習,以提升學校法規知能。

二、本案涉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已列每年辦理友善校園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以落實友善校園之環境。

社會局:

一、本市家防中心112年性騷擾防治宣導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1. 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辧理臺中市性騷擾防治宣導:1-9月實體宣導23場次(專題講座21場次,社區宣導2場次)、媒體宣導18場次(網際網路宣導13場次、廣播托播宣導4場次及電視講座宣導1場次),另將製作2集宣導影片。
  2. 社會局臉書:1-9月發布2則性騷擾防治宣導貼文。
  3. 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書香關懷協會製作性別暴力防治數位影片:其中1集主題為性騷擾防治。

二、本局所屬單位均在辦公場所明顯處張貼防止性騷擾等logo宣導貼紙;另本市14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及各科亦善用舉辦活動機會宣導相關事宜。

勞工局:

一、針對宣導部分:

  1. 持續辦理宣導講座:本局於112年共辦理14場次宣導講座(12場次線上、2場次實體,其中3場次為針對高中職學生)。113年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業已規劃14場次宣導講座(含8場線上、6場實體)。
  2. 加強多元媒體宣導:112年本局透過廣播、網路(包含Google及Dcard)及電視跑馬等方式宣導性別平等工作法。113年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業已規劃以廣播及網路辦理宣導事宜。
  3. 規劃印製宣導手冊:配合113年宣導講座執行,本局已規劃印製性別平等工作法宣導手冊,預計於實體宣導講座、本局民眾諮詢服務台及相關活動中發送,以利宣導。

二、針對市府性平會籌組部分:

  1. 本市性別工作平等會委員,係依據「臺中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遴選設置,由法律專業人士、勞工團體、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組成,委員具備一定專業性。
  2. 另本局每年皆辦理「促進性別平等工作會委員功能強化研討會」,強化本府性平委員及相關承辦人員之性別意識及新興性別議題。於113年亦將持續規劃辦理,俾培育處理性別平等工作案件事務成員之性別意識。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11月24日)

教育局
  1. 本局規劃於112學年度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增能研習,提升學校教職員工生對修法後重點之相關知能。
  2. 持續督導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規定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並恪遵保密原則,如有洩密情事,將依相關規定進行裁罰或移送司法機關裁處。
勞工局

一、針對宣導部分:

  1. 1.持續辦理宣導講座:本局於113年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業已規劃14場次宣導講座(含8場線上、6場實體)。
  2. 2.加強多元媒體宣導:113年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業已規劃以廣播及網路(包含Google及Dcard)辦理宣導事宜。
  3. 3.規劃印製宣導手冊:配合113年宣導講座執行,本局已規劃印製性別平等工作法宣導手冊,預計於實體宣導講座、本局民眾諮詢服務台及相關活動中發送,以利宣導。

二、針對市府性平會籌組部分:

  1. 本市性別工作平等會委員,係依據「臺中市政府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要點」遴選設置,由法律專業人士、勞工團體、婦女團體及專家學者組成,委員具備一定專業性。
  2. 另本局於113年亦將持續規劃辦理「促進性別平等工作會委員功能強化研討會」,俾培育處理性別平等工作案件事務成員之性別意識。
社會局

一、針對案由回復:112年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辧理臺中市性騷擾防治宣導,針對修法後對性騷防治法辧理專題講座、社區宣導、媒體宣導(網際網路宣導、廣播托播宣導及電視講座宣導),另將製作2集宣導影片。

二、針對社福文教組趙御婷組長建議回復(會議紀錄第11頁):

  1. 辦理宣導活動時會提供民眾遭到性騷擾正確的求助方式及申訴管道,也會提醒民眾避免自己無意間成為加害人。
  2. 當事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調查單位將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兩造當事人之關係、當事人之言詞、行為及認知等具體事實認定性騷擾事件成立與否,避免成為任意攻擊他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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