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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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建請市府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放寬寵物推車、寵物籠子限制尺寸,促進大型動物福祉,打造友善動物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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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淇
台中捷運規定
第三十條
旅客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廂,應依前條尺寸規定安置於寵物箱、袋或籠內,且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但警察人員攜帶之警犬或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之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以及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者不在此限。
前項允許攜帶之動物,由本公司於各車站公告,並得因應特殊狀況,另行公告於特定期間、區域內,限制旅客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
使用寵物推車原則上比照隨身攜帶物品規定,長度不得超過165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220公分,目前市售中、小型寵物推車尺寸多可符合規範,除非寵物推車尺寸明顯巨大,否則採目視從寬認定搭乘。
大型推車多數尺寸為(本體尺寸長、寬、高之和介於176公分至220公分),超過大眾運輸尺寸規定,以至於大型犬種(黃金獵犬、拉不拉多、薩摩耶、哈士奇…)儘管無寵物落地,仍無法搭乘交通運輸工具。
大型犬生病就醫困難,需要搭乘大眾運輸到鄰近診所就醫。及大型犬若需前往寵物公園,如:文心森林公園、豐樂公園、台中公園等,如依照目前規範,中大型犬其實在飼主無汽機車運輸工具下,運輸困難,有礙動物福祉。
在不影響到正常搭乘旅客之下(寵物不落地,不離開推車,會吵鬧者須戴口罩。)應考慮大型犬尺寸,放寬寵物推車、寵物籠尺寸限制。使台中市動物福祉更加完善且友善。
- 考量本捷運系統車廂乃中運量尺寸,且僅兩節車廂,空間不足;而部分民眾對於大型犬之出現亦有心理上之恐懼,故建議目前尚不開放大型寵物車常態搭車。
- 後續本公司亦會參考台北捷運舉辦之一日限定寵物友善列車規劃相關活動,並以活動成果回饋研討是否逐步開放大型寵物車搭車之措施。
有關「建請市府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放寬寵物推車、寵物籠子限制尺寸,促進大型動物福祉,打造友善動物城市。」一節,經查提案人引用之規定為中捷公司「旅客須知」,因旅客須知之訂定屬中捷公司營運權責,且本府教育局已正本函送中捷公司在案,亦無明確指出市區客運部分,故本案無本局應辦事項。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更新至113年6月17日)
於台中捷運使用寵物推車搭車,原則上比照隨身攜帶物品規定,長度不得超過165公分,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220公分,目前市售中、小型寵物推車、可局部收折的寵物推車尺寸多可符合規範,除非寵物推車尺寸明顯巨大,否則採目視從寬認定原則。後續會研議蒐集各方意見,以作為調整參考。
有關寵物搭乘公車部分,目前主要係依各業者旅客運送契約規定辦理,考量各客運業者購置使用之車型、各路線尖峰時段班次車內人潮,以及車內無障礙空間等因素,仍宜由客運業者依當下車班內實際載客情形進行判斷。本局將與客運業者持續營造寵物友善搭乘公車環境,完善公共運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