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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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6-03-07建議推動城市美學導向之商圈治理,結合基礎公共設施與民眾參與機制之試辦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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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瑞鴻 -
孫偉華
近年水利局於河川及水環境整治中,已將景觀、生活使用與城市形象納入整體規劃,並透過柳川等案例,成功將水利建設轉化為市民日常使用之公共空間;另本市亦已於多處場域增設彩繪人孔蓋,累計達 47 處,顯示臺中市於基礎公共設施設計結合地方特色與城市美學方面,已具備實務經驗與執行基礎。
在此基礎上,商圈作為市民日常生活與城市形象的重要場域,現行商圈輔導多以活動與行銷為主,較少透過公共空間設施形塑長期且可辨識之特色;若能由經濟發展局自商圈治理角度出發,將前述思維延伸至商圈周邊之基礎公共設施,並結合民眾參與與地方敘事機制,將有助於強化公共工程與在地生活之連結。
本提案以商圈治理為出發點,將城市美學視為商圈經營之輔助工具,並以人孔蓋等具高度公共性之基礎公共設施作為示範案例,透過設計與參與機制,使商圈特色得以嵌入市民日常使用之城市空間;相關作法於國內外城市(如日本大阪、臺北市)已有實務經驗,可作為本市後續研議與試辦之參考。
一、建議由經濟發展局於商圈輔導計畫中,優先擇定逢甲商圈及美術園道商圈作為試辦對象,並以人孔蓋作為示範之公共設施類型,提出商圈識別主題及民眾參與方式。
二、前開民眾參與方式,得視商圈特性研議採行下列方式之一或併行辦理:
(一)辦理商圈民眾或青年之公開徵稿。
(二)結合商圈或社區營造團體,蒐集地方歷史與生活故事,轉譯為設計構想。
三、由經濟發展局彙整前述參與成果,並會同水利局就前述人孔蓋等相關公共設施設計之可行性進行評估,於不影響設施安全、功能及後續維護之前提下,研議試辦作法。
四、前開試辦經驗及執行模式,得作為後續推動城市美學導向之商圈治理,以及公共建設民眾參與相關作法之參考。
有關委員提案以孔蓋形式發想美學營造融入商圈特色部分,本局將於後續相關計畫納入參考,並會同水利局評估設置方式及安全性,以確保公共安全,並保留後續調整的彈性。
- 有關提案針對商圈內孔蓋辦理美學營造試辦,涉及商圈特色主題推動方向,建請由主管機關經發局主政統籌筆規劃。
- 商圈區域孔蓋種類繁多,規劃過程建請諮詢道路主管機關建設局有關孔蓋位置、抗滑等規範之可行性,以利推動試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