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1-15 09:36:13
-
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建請市政府為增進道路交通安全及提升聽障者的行車環境,參考臺南市實施做法,為聽障駕駛提供「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以改善聽障駕駛在行駛過程中因無法聽到緊急車輛警笛聲而可能遇到之困難。
提案委員
-
賴宥澄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5-19
案由
建請市政府為增進道路交通安全及提升聽障者的行車環境,參考臺南市實施做法,為聽障駕駛提供「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以改善聽障駕駛在行駛過程中因無法聽到緊急車輛警笛聲而可能遇到之困難。
提案說明
- 聽覺障礙者依法可以考取機車、汽車駕照,但大部分聽覺障礙者沒辦法清楚聽到救護車、消防車的警笛器嗚聲,如果在路上遇到救護車從後面駛來,可能會因為沒有即時禮讓而收到罰單,其他駕駛關注的眼光也常讓他們承受不少壓力。
- 臺南市社會局近期與交通局合作,印製「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貼紙上印有「聽障者行車,請友善體諒」字樣,貼紙上也有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的圖示,並寫有「閃燈提醒」,告訴後方駕駛可以用閃燈取代喇叭,提醒聽障駕駛,此舉或可成為臺中市借鑑與參考的典範。
- 根據臺中市政府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共計有130,219名,其中聽覺障礙者計有15,382人,為方便聽障者行車,建請市政府應參考多元意見,採取包含但不限於「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的創新作法,共同探索和試行更多能夠幫助聽障者安全駕駛的方法,從而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人權精神。
辦法建議
如案由及提案說明。
研處意見
社會局
一、經詢本市聽障社福團體及身權委員對針對臺南市「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措施之回饋,大多肯定張貼友善貼紙立意良善,期望能提升宣導聽障者障礙特質與需求之效果。惟因貼紙面積較小,於行車時或道路上遇突發狀況時,用路人恐難以立即有效辨識,是以,對於本項措施所能發揮之實質效果存疑。考量政策實施過程為達到宣傳效果或意識提升之目的,亦為推廣CRPD所允許之必要歷程,且聽障者可自行選擇是否張貼友善貼紙,非硬性規定,應較無有標籤的負面效果。綜上,爰擬參採此項措施。
二、後續規劃說明如下:
(一)製作聽障行車友善貼紙:預計邀集聽障社福團體共同討論貼紙製作樣式及內容。
(二)發放聽障行車友善貼紙:印製實體貼紙由社工直接發放,或放置於定點提供索取;另於本局網站提供貼紙圖檔,讓居住較遠或外縣市不便索取之有需求的民眾亦可自行下載利用,期能擴增多元取用途徑以增加普及性並推廣CRPD。
交通局
有關臺南市提供聽障駕駛「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一案,本局基於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協助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的理念,如本府社會局評估相關提案可行並採納辦理,本局將配合提供相關協助,以幫助聽障者安全駕駛,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人權精神。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10月21日)
社會局
本局已依研處意見製作完成聽障者行車友善貼紙,後續將分配派送。
交通局
基於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協助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的理念,俟本府社會局製作聽障行車友善貼紙後,可置於本局民眾洽公櫃台,提供洽公民眾及聽障駕駛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