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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2-18 10:21:56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1-12-11
    行政區域內之人行道設置規劃及其照明設置規劃現況、改善及策進作為,以維護各種用路人之安全
提案委員
  • 吳宛庭
    吳宛庭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1-12-11
案由
行政區域內之人行道設置規劃及其照明設置規劃現況、改善及策進作為,以維護各種用路人之安全
提案說明

1.大多路段都使用路燈照明人行道,若路燈相隔之中間點容易形成市區死角

2.人行道垂枝、雜草,既限縮可行走區域、增加跌倒受傷風險,更增加夜間陰暗程度"

3.為了能看清路線、增加自身安全,行人被迫行走機車道,有時行人在人行道中央突然跳下人行道,機車易閃避不及

4.夜間行車不易發現沒有照明設備的行人,若衝撞,容易對行人產生不可挽回的傷害"

5.有時某些路段路燈會沒有即時在夜間提供照明,或是照明後,穿過人行道樹木,讓人行道成為陰影落點

6.人行道覆蓋率不足,有時行人須行走機車道,增加意外風險。

7.夜間行車不易發現沒有照明設備的行人,若衝撞,容易對行人產生不可挽回的傷害。

8.機車為了與行人保持距離,故向車道騎乘,容易造成車潮回堵、車隙間擦撞。"

辦法建議

如案由

研處意見

建設局回復:

  • 本市行政區域內之人行道設置規劃及其照明設置規劃,係依據中央訂頒之「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臺中市市區道路行道樹及路燈設計規範」規定辦理。
  • 有關人行道覆蓋率部分,統計本市道路總長度約4,325公里,其中市區道路長度約2,854公里,已有人行道長度約1,457公里,除了部分道路狹小或路寬低於12公尺無法設置實體人行道外,其餘路段將持續配合新闢道路、重劃區、區段徵收等開發工程規劃串連既有人本通行空間。本府近期完成包含大智路打通工程、臺中之心、干城商業業區周邊、鐵道綠廊計畫及五處地下道填平工程等人行環境改善工程長度合計約24.6公里,逐步串連各行政區人行環境,未來將持續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及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等規定,在考量既有市區道路條件允許下,盡量擴增人行活動空間,並透過新闢道路、重劃區、區段徵收等開發工程導入空間串連,提升友善無障礙通行環境品質。
  • 本市路燈設置皆符合道路照度規範,若接獲民眾陳情人行道昏暗等情事,則儘速辦理會勘,若有行道樹遮蔽路燈情況,即進行樹木修剪,以改善人行道照明,倘尚有昏暗情況,則錄案辦理增設路燈。另規劃新建人行道時亦將一併評估是否加裝景觀燈。
小組決議內容

有關豐原11-35號道路資訊,請建設局查明後回復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1年8月25日止)

吳宛庭委員111年7月25日以電子郵件回復:已有現場勘查,本案已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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