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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03-18 14:18:16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1-27
    敬請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針對本會之臨時會召開機制進行完整規劃,制定詳細運作程序。
提案委員
  • 林重儀
    林重儀
連署委員
  • 林佩妮
    林佩妮
  • 温柏淳
    温柏淳
  • 焦郁涵
    焦郁涵
  • 毛柏元
    毛柏元
  • 張庭瑋
    張庭瑋
  • 張以承
    張以承
  • 蕭誠佑
    蕭誠佑
  • 黃珮瑄
    黃珮瑄
  • 廖駿杰
    廖駿杰
  • 吳俊緯
    吳俊緯
  • 蘇盈圲
    蘇盈圲
  • 蘇柏丞
    蘇柏丞
  • 黃亭瑋
    黃亭瑋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1-27
案由
敬請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針對本會之臨時會召開機制進行完整規劃,制定詳細運作程序。
提案說明
  1. 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係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設置要點)所設置。根據設置要點第五點規定:「本會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本點條文內容自設置要點於108年訂定之初即存在,至今從無變更過。
  2. 惟不論是本會之原主政機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乃至之後接管本會業務之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研考會),皆未曾向本會委員說明設置要點第五點中所稱之臨時會,其召開之成立要件、發起方式及行政作業流程為何。由於不存在針對該點條文之相關配套機制,爰本會自成立至今雖已逾4年並邁入第三屆,卻沒有召開過任何一次臨時會,致使設置要點當中有關臨時會召開之條文等同虛設。
辦法建議
  1. 為避免本會實際運作情形存在與設置要點無法相配合之狀況,致使條文等同虛設,敬請研考會針對本會之臨時會召開機制進行完整規劃,制定相關之詳細運作程序,並最遲於本會第三屆第2次會議召開時向本會委員報告規劃結果。
  2. 倘研考會確認本會完全無召開臨時會之可能,毋須建立臨時會相關運作程序,則建請臺中市政府修正設置要點,刪除其中關於「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之條文內容,以符實情。
研處意見
研考會
  1. 108年成立青諮會原由教育局主政,後於109年移至研考會主政辦理,先予敍明。
  2. 台中市青諮會為全臺之最大之組織,原先設置召開臨時會的條文係考慮運作初期青諮委員大會為代表制度,並非每位委員皆能出席。為保有彈性並全面諮詢青諮委員意見,因此在大會會期之外,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現今的大會已不再是代表制度,所有委員皆可出席,同時,各小組會議也開放其他組的委員參與,亦可充分諮詢各委員意見。因此,隨著青諮會運作成熟度的提升,似無召開臨時會議之需求。
  3. 青諮會設置要點係為鼓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並提供青年提出建言與想法之交流平台,爰希冀青諮委員以諮詢角色,給予市府訂定政策之建言,依功能設計而言,臨時會係因應市府相關機關針對具時效性之政策,為廣納青年委員之建言而召開。惟考量行政效率與決策時效,目前研考會將依市府機關之需求,邀請青諮委員列席或提供書面資料納入決策參考,以替代臨時會之功能。
辦理機關
研考會
大會決議內容

一、未來大會辦理時間彈性調整,會議可訂於上午九點或下午兩點。

二、倘委員對提案有想法可與研考會討論,後續研考會將協助委員與機關協調溝通,透過此方式取代臨時會。

三、下次大會前將針對青諮會提案列管方式回復委員。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3月1日)

研考會

一、未來大會辦理時間將視提案數彈性調整以利會議進行。

二、有關青諮會提案列管方式簡要說明如下(流程表詳如下圖):

  1. 於大會結束後,請相關局處填復提案決議事項辦理及參採情形,本會彙整後登錄官網並LINE至青諮委員群組。
  2. 提案人針對提案部分檢視是否有其他建議,倘有其他建議,請於大會7週前進一步提出希冀局處達至的具體內容及作法,本會將資訊請局處窗口與提案人溝通瞭解,藉此聚焦其提案;倘無其他建議,提案依局處的意見續辦,並於大會前更新辦理情形。
  3. 請局處依委員建議意見研提修正相關規劃,於大會前更新辦理進度,並將有其他建議列管案件進入大會議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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