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
最後修改:
2025-05-12 09:32:37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11-10建請市政府全面研擬於各消防分隊前路口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以便在出勤時控制號誌燈為綠燈,保持路口暢通無阻,爭取救災時間,提升即時出勤的效率。
提案委員
-
賴宥澄
-
紀峰瑞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11-10
案由
建請市政府全面研擬於各消防分隊前路口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以便在出勤時控制號誌燈為綠燈,保持路口暢通無阻,爭取救災時間,提升即時出勤的效率。
提案說明
- 部分消防分隊的救護車和消防車在出勤時,需與其他路口的車流競爭,若發生交通事故,勢必影響後續的勤務進行。
- 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是分秒必爭的工作,任何耽誤都可能造成損失,因此建議在分隊值班台接獲任務時,能自行控制前路口的號誌燈,迅速抵達現場。
- 建請市政府持續關注第六大隊協和分隊前後路口已增設之LED智慧路標的運行成效,並評估該設置是否可比照辦理於其他分隊前的各路段,進一步提升警消出勤人員及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辦法建議
- 全面研擬各消防分隊前路口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讓車輛出勤時控制號誌燈為綠燈,確保暢通無阻,爭取市民救護的寶貴時間。
- 持續關注LED智慧路標的運行效果,並評估其在其他分隊前的適用性。
研處意見
警察局
-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關設置號誌係屬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權責,合先敘明。
- 有關旨案建議,非本局權責,請向本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提出建議後由業管單位擬定施行方案。
消防局
本局已於113年7月調查本局所屬各消防分隊安裝出勤號誌優先按鈕意願,並於同年8月舉行「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成立研議改善本局消防分隊交通動線專案小組會議」,邀請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與會,說明安裝出勤號誌、LED智慧路標等交通改善措施之優缺點及設置條件。
於會後再次確認,本局有安裝出勤號誌等設備需求之分隊共有13處,目前處理情況如下:
- 犁份分隊已裝設勤號誌優先按鈕。
- 協和分隊已裝設LED智慧路標。
- 烏日分隊、溪湳分隊已於113年8月舉辦會勘,並決定請交通局、公路總局增設觸控式號誌按鈕。
- 霧峰分隊已於113年8月由交通局舉辦會勘,由交通局辦理設置觸控號誌按鈕設備作業事宜。
- 中區分隊、中港分隊、信義分隊已於10月4日會同交通局辦理會勘,請交通局協助評估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LED智慧路標的可行性及相關細節設定。
- 仁化分隊、國光分隊、中山分隊已於10月16日會同交通局辦理會勘,請交通局協助評估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LED智慧路標的可行性及相關細節設定。
- 大里分隊預計於113年11月4日舉辦會勘,大甲分隊預計於11月5日舉行,請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派員評估增設出勤號誌優先按鈕、LED智慧路標的可行性。
- 另本局大肚分隊為前揭會議舉辦後竣工之新建廳舍,已於10月18日由交通局舉辦會勘,評估號誌設置、網狀線及紅線畫設事宜。
交通局
交通局持續配合消防局現場會勘,研議各消防分隊前路口增設號誌或相關交通設施之必要性。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4年4月18日)
消防局
一、依本局113年7月調查結果,本局所屬各消防分隊周邊之交通狀況不一,非各分隊皆適合增設號誌優先按鈕。
二、經調查本局有交通改善需求之分隊共有14處:
- 7處分隊駐地已設置交通改善設備。
- 7處分隊駐地已辦理會勘,後續請交通局、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評估設置號誌優先按鈕的可行性。
交通局
為提升救護車出勤救護效率與行車安全,本局已規劃於本市主要急救責任醫院周邊導入緊急車輛優先號誌應用,並於車流量大路口設置小型資訊可變式標誌或警示設施,以提醒用路人避讓救護車;114年預計於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周邊(五權路、中清路)導入。
警察局
- 依據「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相關交通管制防護設施之設置、協調及管理維護,權責機關為市政府交通局,合先敘明。
- 本案已由權管單位交通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