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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2-06 1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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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11-10建請衛生局協助向食藥署反映,於國內點滴藥廠因遭食藥署勒令停業暫停生產期間,提前評估風險及缺口,並探索更實務的處罰措施,以減少醫療端缺藥恐慌。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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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佑甜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11-10
案由
建請衛生局協助向食藥署反映,於國內點滴藥廠因遭食藥署勒令停業暫停生產期間,提前評估風險及缺口,並探索更實務的處罰措施,以減少醫療端缺藥恐慌。
提案說明
- 近期因國內某點滴藥廠遭食藥署勒令停業暫時停產,導致國內點滴藥品供應出現短缺情況,造成醫療機構臨床使用點滴藥品的壓力激增,甚至面臨缺藥的風險。
- 雖然停業措施旨在保障藥品安全及品質,然而,若未提前做好產能評估及供應鏈規劃,容易導致醫療端陷入臨時性缺藥恐慌,影響病人治療安全及醫療機構的正常運作。
- 為避免此類事件對醫療端造成衝擊,建議食藥署在處理此類事件時,應先行評估停產後的供應缺口及風險,提前進行替代方案的規劃,確保藥品供應穩定。
- 建議食藥署在制定處罰措施時,能考量更實務的執行方式,例如對藥廠進行特定期限內的限量生產、加強監控、或其他較為彈性的處罰選項,在確保藥品安全的前提下,兼顧臨床需求,減少停業帶來的供應鏈斷裂風險。
辦法建議
- 請衛生局協助向食藥署反映,於藥廠停業暫停生產期間,能先行進行產能及供應鏈風險評估,分析短缺缺口,並提前安排進口或其他國內廠商補充產能,確保醫療端點滴藥品供應無虞。
- 探討更具實務性的處罰措施,避免藥廠因直接停業而引發供應鏈問題。食藥署可考慮引入限量生產、提高監管頻率等措施,減少直接停產對市場的衝擊。
- 加強對醫療機構的資訊通報及協調機制,確保醫療端能提前知悉可能的缺貨情況,並能有效調度,減輕臨床上用藥的壓力。
研處意見
一、本案案由說明:案係113年4月30日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豐公司)因嚴重違反藥事法GMP相關規定,自113年5月11日起即因藥品製造許可屆期而停止製造供應輸液,並因其市佔率達7成,造成市場衝擊。
二、中央因應措施:
- 經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於113年5月13日啟動公開徵求專案輸入/製造,113年5月15日於西藥供應資訊平台公布替代藥品資訊,並透過該平台媒合通報缺藥之醫療院所與供應商,並與健保署及藥廠協調給付價格與擴產等事宜。
- 目前永豐公司之「沖洗用蒸餾水」已於113年8月底恢復製造,而「生理食鹽水」等則仍尚未恢復,食藥署持續督導業者及派員複查監管,目標於113年12月複查合格後恢復製造。
三、本局因應措施:
- 有關委員建議辦法第1、2點,本局甚為重視,為避免臨床端缺藥、恐慌或甚囤積,造成更嚴重之缺藥問題,本局將函文建請食藥署事先掌握將勒令停業藥廠之藥品市占率,倘達一定比例,即立即啟動專案輸入/製造或協調其他藥廠擴產製造,確保國內需求無虞,並加強向醫療院所溝通即將停藥及替代品項、廠商聯絡資訊等,使臨床端及早因應,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另,建請食藥署探討除勒令停業外,是否具其他亦能兼顧藥品品質及生產之監督或處分機制,提升藥品供應之穩定性,保障民眾用藥權益。
- 另委員建議辦法第3點,本局除配合中央因應措施,亦積極持續掌握本市醫療院所輸液供需情形,並調查本市醫療院所是否均有輸液可用,倘遇短缺之虞立即協助通報食藥署媒合供應商,以及與醫藥相關公會透過建立之調藥平台協助調度,目前尚無接獲本市醫療院所反映通報輸液需求卻未獲媒合情事。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11月26日)
衛生局
本案已參採委員建議,並於113年11月15日函請食藥署參採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