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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2-06 16:00:50
  • 完全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11-10
    【臨時動議1】市立學校涉嫌教育不中立、有違教師專業倫理之案例檢討。
提案委員
  • 賴彥丞
    賴彥丞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11-10
案由
【臨時動議1】市立學校涉嫌教育不中立、有違教師專業倫理之案例檢討。
提案說明

前言:

去年總統暨立委選舉前夕,吾人曾於本組會議提出「市府確實督導高級中等以下校園依法落實行政中立、教育中立」案,惟上個月本市市立大墩國中發生涉嫌教育不中立、有違教師專業倫理之案例,本市各級學校不分公私立都不該是「黨校」。

本案大墩國中一名教師,在課堂上分享自己參與「青鳥行動」之政治活動(詳見下表)時,表示「當我拿出這張(該師自製的「黃國昌  民主之賊」標語)出來時就有人說『黃國昌  呷賽啦』(警語:此為具人身攻擊的仇恨言論(Hate speech)、汙穢髒話),我說『對!沒錯!』」、並在課堂上大肆展示「國民黨、民眾黨  叛國黨」、「背骨仔  黃國昌」標語向同學們鼓吹「仇恨政治」,相關言行被學生錄影後放上網路而引發大量爭議(新聞報導:https://reurl.cc/5deLMz)。

與「青鳥行動」政治主張相近之政黨

與「青鳥行動」政治主張相反之政黨

民主進步黨、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台灣綠黨、社會民主黨、台灣團結聯盟等

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等

誠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我國是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但言論自由也非無限上綱,誹謗、公然侮辱、言語性騷擾等言論依然要受到法律制裁:我國亦在教育上有教學自由,但任何人不該藉此無限上綱而把公民教育搞成黨化教育、仇恨教育與洗腦教育,以及不該牴觸《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當中揭示的「教育中立」原則之意旨。

民主社會的每個角落都該要有政治上的多元性,而非單一性,否則豈非形同一黨專政的國家?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也應注意發言時自己的身分與場合是否合宜。(PS.本段文意出處:https://reurl.cc/ly8bDj)

內文:

從中可以發現:

1. 比起灌輸偏頗特定黨派的政治立場,同樣該關注該師不惜用汙穢髒話來間接誘使學生使其覺得自己可以使用不雅字眼羞辱他人(無論此人是否為政治人物)之舉,影響學生的品格與教養,嚴重違反教師專業倫理。

2. 該師向同學們鼓吹「仇恨政治」,實乃公民教育的負面示範,不合理地濫用「教學權」,也涉嫌牴觸《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當中揭示的「教育中立」原則之意旨。

故請教育局:

1. 本案殷以為鑑,市內各校關於課堂師生對公共議題的討論,應為鼓勵學生接觸多元資訊並保持獨立思考、自主判斷,而非單一偏頗觀點的強行灌輸。

2. 考量國中生的心智成熟度,對於經歷仇恨言論、仇恨教育影響的學生,可斟酌有適合的公民教育或心理輔導以消除不良影響。

辦法建議

如提案說明。

小組決議內容

請教育局持續追蹤本案,並提醒學校務必注意行政中立原則。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11月26日)

教育局
  1. 本案學校已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法定程序,經校事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並由外聘委員調查中,待調查完成後,將依規辦理。
  2. 本局將持續向所屬學校進行宣導,教師應維持政治及宗教立場中立,避免類此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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