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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5-08-14 11:38:38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5-07-13
    建請市府相關局處持續通盤檢討轄內校院周遭行人通行空間之安全,並以通學區(巷)指定時間禁止車輛進入、改設實體人行道及增設人行道護欄(護柱)等措施,以保障學子之通行安全。
提案委員
  • 趙御婷
    趙御婷
  • 毛柏元
    毛柏元
  • 蕭誠佑
    蕭誠佑
連署委員
  • 林佩妮
    林佩妮
  • 温柏淳
    温柏淳
  • 楊鈞
    楊鈞
  • 廖椲如
    廖椲如
  • 陳鈺
    陳鈺
  • 康平皓
    康平皓
  • 鄧凱勛
    鄧凱勛
  • 江佳紘
    江佳紘
  • 黃翊宸
    黃翊宸
  • 許丞揚
    許丞揚
  • 張瑋倫
    張瑋倫
  • 陳逸軒
    陳逸軒
  • 吳家淇
    吳家淇
  • 賴彥丞
    賴彥丞
  • 林重儀
    林重儀
  • 鄭奕宏
    鄭奕宏
  • 陳宜湧
    陳宜湧
  • 林秉豐
    林秉豐
  • 張以承
    張以承
  • 鄭澤澧
    鄭澤澧
  • 王健豪
    王健豪
  • 曾詩涵
    曾詩涵
  • 黃珮瑄
    黃珮瑄
  • 廖駿杰
    廖駿杰
  • 王乙帆
    王乙帆
  • 吳俊緯
    吳俊緯
  • 賴宥澄
    賴宥澄
  • 蘇盈圲
    蘇盈圲
  • 葉政勳
    葉政勳
  • 范倚寧
    范倚寧
  • 黃亭瑋
    黃亭瑋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5-07-13
案由
建請市府相關局處持續通盤檢討轄內校院周遭行人通行空間之安全,並以通學區(巷)指定時間禁止車輛進入、改設實體人行道及增設人行道護欄(護柱)等措施,以保障學子之通行安全。
提案說明

一、緣市府於今(2025)年年初以新聞稿宣示「…市長盧秀燕重視校園通行安全,針對校園通行安全展開地毯式盤點,因應學生上放學的動線,以安全為優先進行 153 處校園交通改善…」,茲可見市府對校園周遭通行安全之重視,提案人肯定如是的施政方向。

二、惟,根據靖娟基金會於 113 年 12 月針對六都進行抽樣 19 所學校完工的通學環境之檢核結果顯示,台中瑞穗國小以20分名列倒數第二,顯見目前的改善狀況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三、又,於今年稍早(2025/5/19)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民小學周遭的一起造成3死12傷之重大交通事故,再度引起了人民對於校園周遭道路規劃之關注與檢討。

四、考量到標誌標線的劃設將僅能約束理性的駕駛人,較無助於非理性駕駛人之故意行為或非人為因素之意外(如:駕駛人蓄意、剎車失靈等)發生時降低傷亡。故建請 市府持續提出能被動保護行人安全之策進作為,積極規劃更具保護性之實體人行道與輔助設施、持續優化校園周邊通學空間,避免止步於標線型人行道之劃設。

五、敬請 市府相關局處提出「通學區(巷)指定時間禁止車輛進入」、「標線型人行道改設實體人行道」、「增設人行道護欄、護柱(或制定並公告地方型人行道實體護欄相關設置規範或指引)」之具體路段或其他未來擬實施之具體政策,方得將本案列為「參採」。

辦法建議

一、通學區(巷)指定時間禁止車輛進入

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2022年國小通學環境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雙北地區的學校周圍大多是速限30公里,然而中南部的學校大多無速限標誌,有學校外道路雖有標誌,速限卻高達60公里,車速快車流量大增加了路經學童交通事故傷亡的可能性」。根據《人本設計手冊》建議,交通寧靜區速限應在 30 公里/小時以下。而這樣的速度限制也較符合國際上對於在行人、自行車騎士等易受傷害的道路使用者與機動車輛混行的街道上,將速限設定為30公里/小時的呼籲(WHO,”Streets for Life campaign calls for 30 km/h urban streets to ensure safe, healthy, green and liveable cities”,2021)。然而,實際檢視台中市轄內的情況似乎也如是反映了這樣的結果,正如下影像顯示,通學區的速限竟為時速50公里

(北區立人國中,摘自:市政新聞)

無獨有偶,教育部於2024年8月修訂公告的《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中亦指出,通學路線應訂定管制的方式,包括時間與空間的管制(校園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參考指引改善措施16參照),必要時協調警力、義警或學校導護人員實施分時管制措施。
緣此,新北市近年來已積極辦理設置「通學巷」,旨在上放學時段內規劃某範圍道路禁止車輛進入(如下圖示),至今已改善至少轄內211所國小校園周遭,並陸續擴大至至國、高中(職)。

(摘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英國近年來亦推行「學校街道」(School Streets),透過限制車輛在上下學時段進入學區,只有步行或騎自行車的人和持有特定車輛豁免許可證的人才有資格進入。
故建議臺中市府可針對車流密集、學生穿越頻繁之路段,試辦指定時間段車輛禁行,或評估設置智慧型彈性封街系統等,包含語音提醒與閃光警示燈等設備,並逐年擴大實施範圍。

二、規劃校門外接送緩衝區

除上述車輛管制措施外,考量部分學生仍需由家長接送,建議於距離校門適當距離處(如50~100公尺)設置數處「接送緩衝區」,作為開車家長臨時停車接送的空間,提供短暫臨停空間,並設立醒目標誌與限時停等牌。
學生可於此下車後,由步行通學路線進入校園,避免車流集中於校門口,亦可有效減少違規臨停與橫越車道的風險,提升通學安全與周邊交通秩序。

三、標線型人行道改設實體人行道

摘錄立法院於2023年10月針對〈改善標線型人行道相關法制問題研析〉之研究成果,人民團體「都市運輸組織」認為標線型人行道僅能作為臨時性之措施,長期仍應逐步完成實體人行道。
更甚者,根據「CRC資訊網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2022年由兒少自行提交之《兒少報告3-關於兒少交通安全》揭示標線型人行道存在「各種鋪面不平整、變電箱電線杆、路障、花盆所佔據」且「無實體隔離,汽機車直接駕駛於標線型人行道上」等問題,強調「標線型人行道無法保障行人安全,充其量只能算是著了色的路肩」。
因此,建請市府有關局處盤點校園周遭之標線型人行道分布,優先升級為具緣石、植栽或護欄隔離之實體人行道,並結合無障礙設計,以提升學子通行安全。

 

四、增設人行道護欄、護柱(或制定並公告地方型人行道實體護欄相關設置規範或指引)

根據《人本設計手冊》建議,交通寧靜區應實施縮減路寬、設置減速墊、減速標線、減速丘等減速設置,或是設置圓環降低車速等措施,且須分隔空間作為行人保護措施,例如護柱護欄或樹木。
經查,本市曾於去年(2024)年提出《本市人行道及欄杆色彩選用及施作指引》,其中主要規定了欄杆的用色,對於「材質選用及施工方法」竟僅以「施作工法不限,材料以容易取得、易維護為原則」,卻疏為強調人行道欄杆作為保護行人屏障的重要功能(欄杆材質應避免遭撞後可能造成行人受傷的潛在風險,更甚者應能起到緩衝、防護之效)
反觀,台北市今(2025)年元月公布的《台北市道路設計手冊》中第3.2.5點載明:「淨寬達1.5公尺以上之人行道視必要加裝護欄,並優先設置於人流或車流量較高之處,以及頻有違停或違規上下車之路段及轉角處。其中,淨寬1.5公尺以上之標線型人行道優先檢討裝置護欄,以做出實體區隔。另外,如遇道路轉角處、彎道處應優先設置護欄,以提醒駕駛人行道之位置,同時亦能引導車流及避免行人於車道上停等紅燈,防止車輛行駛於人行道,以維護行人安全。加裝護欄將增加外側車道之順暢、避免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及車輛撞擊行人,也將更清楚區隔車輛與行人之空間,減少事故之發生,應將設置於人行道之公共設施帶,以不易破壞之材質設置,例如金屬欄杆等,且應清楚辨識。」顯然已訂定比中央法規更完整的人行道實體護欄的設置準則,其中「師大路街道再造計畫」已然逐步落實並初見成效(如下圖)。

故,建議市府參照北市實例,制定地方性設置指引,明確規範人行道護欄高度、材質、設置位置,並優先於學校周邊高風險路段增設護欄、護柱。

(部分論述參考《【深度報導】防護不足車輛頻衝人行道 步步驚心行人安全靠運氣?》,洪敏隆,太報,2025年3月24日)

研處意見
教育局

一、本局依本府業務分工,盤點所轄各學校改善需求,跨局處與建設局、交通局及都發局等機關會商,協助學校周邊上放學主要通學路徑改善,由整體面向研擬改善計畫,說明如下:
(一)學校周邊通學路線改善面向:涵蓋路隊設置及安親班通行路線檢視;騎樓占用問題。
(二)家長接送及交通管理面向:涵蓋設置家長汽機車接送區;違規停車取締;交通號誌標線設置。
(三)路面與人行道修繕暢通面向:涵蓋道路及校地地退縮人行道鋪面整修;人行道障礙物清理。

二、本局業以113年11月20日中市教終字第1130103128號函知各校,學生上、放學步行主要通行路線,倘尚有改善需求,由本局邀集相關權管單位共同協助學校研擬整體改善計畫。

三、至 114 年 5 月止計 23 案改善需求,已彙整權管單位回復意見,並實地會勘研議改善方案,將持續依學校改善需求通盤檢討校園周邊行人通行空間之安全。

建設局

一、為強化保護行人安全,本局對於人行道與車道視現況需求研議設置實體分隔如下:
(一)設置視覺通透性護欄。
(二)設置15公分高緣石,將道路與人行道區隔。
(三)路口轉角必要時設置車阻,並於行穿線處保持間距1.5公尺以上供行人通行。

二、本局刻正編製道路人行環境指引手冊,後續將相關設施設置原則納入手冊。

三、學校周邊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原因多為道路寬度較小,無空間施作實體人行道,或銜接路口行人穿越道線等。有關學校周邊標線行人行道優先升級為具緣石、植栽或護欄隔離之實體人行道部分,因需考量道路空間、交通動線及流量等,本局將會同教育局研議該局盤點結果,再予協助後續事宜。

交通局

一、交通局積極推動校園周邊道路安全改善工程,以保障學童及市民的交通安全。持續辦理通學區範圍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於路口處增設行人庇護島、繪設綠底行人穿越道標線、設置行人穿越線照明燈、行人專用時相及早開號誌,並依學校接送學童需求於指定路段設置時段性禁止進入交通管制措施。

二、為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的安全,本局已在 102 處校區設置醒目的「通學區標誌」,更在校門口及周邊路段創設「視覺化減速標線」,運用視覺心理學引導車輛自然降速,為孩子們撐起安全的保護傘。

三、為強化校園周邊道路安全,本局現已委請交通總顧問團隊配合本市「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的推動,著手規劃重新盤點本市各級學校鄰近路段交通管制措施。此規劃將針對降低速限、校園周邊步行環境連續性、增設通學區標誌及家長接送區等校園周邊交通改善措施之可行性,進行全面評估。

四、本局已優先盤點北屯區軍功國小、四張犁國中、華德福實驗學校、崇德國中及文心國小等 5 所校園周邊環境,並依現地調查結果錄案派工施作通學區標誌、學區道路速限降低、增設當心兒童標誌、視覺化減速標線、綠底行人穿越道標線等改善措施,預計114 年度7 月上旬完成。

五後續,本局將偕同教育局、建設局及各級學校進行跨機關合作,持續滾動檢討校園周邊的交通與行人環境,致力提升整體通學環境安全,以確實保障學童安全。

辦理機關
教育局、交通局、建設局
大會決議內容

依局處意見辦理,並請交通局及建設局納入委員寶貴意見,並參考六都作法,持續精進本市校園周邊人行安全政策。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4年8月8日)

教育局

一、本局依本府業務分工,盤點所轄各學校改善需求,跨局處與建設局、交通局及都發局等機關會商,協助學校周邊上、放學主要通學路徑改善,由整體面向研擬改善計畫,說明如下:

  1. 學校周邊通學路線改善面向:涵蓋路隊設置及安親班通行路線檢視;騎樓占用問題。
  2. 家長接送及交通管理面向:涵蓋設置家長汽機車接送區;違規停車取締;交通號誌標線設置。
  3. 路面與人行道修繕暢通面向:涵蓋道路及校地地退縮人行道鋪面整修;人行道障礙物清理。

二、本局業以113年11月20日中市教終字第1130103128號函知各校,學生上、放學步行主要通行路線,倘尚有改善需求,由本局邀集相關權管單位共同協助學校研擬整體改善計畫。

三、至114年7月止計23案改善需求,已彙整權管單位回復意見,並實地會勘研議改善方案,將持續依學校改善需求通盤檢討校園周邊行人通行空間之安全。

交通局

一、市府始終將市民的步行安全視為首要任務,秉持「人本交通」核心理念,持續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並系統性地檢討與改善校園周邊環境。為此,本局亦持續與建設局、教育局等跨機關合作,透過設置實體及標線型人行道以明確區分人車空間,共同提升校園周邊的行人安全。為全面強化校園安全,本局已於 105 處校區設置醒目的「通學區標誌」,並於校門口及周邊路段增設「視覺化減速標線」,運用視覺心理學引導車輛降速,為學童通學安全建立防護。

二、有關「通學巷時段性禁止車輛進入」之建議,因該項管制措施影響層面較廣,涉及周邊居民進出權益與長期交通習慣。因此,此類措施須採個案方式處理,本局將先行邀集校方、家長代表及社區居民詳盡溝通,於凝聚地方共識後,再行審慎評估推動,以確保政策可行性並降低社會衝擊。

三、後續,本局將持續參考六都作法及廣納各界意見,將相關建議納入改善方案評估,堅定落實行人優先的交通理念,為學童建構更為安全的通行環境。

建設局

一、為強化保護行人安全,本局對於人行道與車道視現況需求研議設置實體分隔如下:

  1. 設置視覺通透性護欄。
  2. 設置15公分高緣石,將道路與人行道區隔。
  3. 路口轉角必要時設置車阻,並於行穿線處保持間距1.5公尺以上供行人通行。

二、本局刻正編製道路人行環境指引手冊,後續將相關設施設置原則納入手冊。

三、學校周邊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原因多為道路寬度較小,無空間施作實體人行道,或銜接路口行人穿越道線等。有關學校周邊標線行人行道優先升級為具緣石、植栽或護欄隔離之實體人行道部分,因需考量道路空間、交通動線及流量等,本局將會同教育局研議該局盤點結果,再予協助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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