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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1-11-01 10:24:55
  • 完全參採
     
    2019-11-03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社會局應研擬辦理臺中市政府第一屆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和臺中市兒童及少年代表的合作活動。
提案委員
  • 林O儀
屆次
第1屆
提案日期
2019-11-03
案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社會局應研擬辦理臺中市政府第一屆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青年委員和臺中市兒童及少年代表的合作活動。
提案說明

一、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承辦之臺中市政府第一屆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以及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所辦理之臺中市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活動皆已完成人員招募之初步任務。 二、 於民國 108 年 10 月 26 日所辦理之兒少代表第一次培力課程中,有代表提及如能辦理青諮會和兒少代表的相關合作活動,可增進雙方對不同單位的瞭解,並能進行意見交流,使不同想法更能互通有無。 三、 由於青諮會青年委員的年齡範圍介於 15 至 35 歲之間,而兒少代表的年齡則介於 11 至 18 歲之間,因此在 15 至 18 歲此年齡區間為兩者所重疊部分,可視為兩不同單位間溝通連結之橋樑,使青諮會所關注項目可更往低年齡層所重視的議題發展,也可讓要參與往後幾屆青諮會的兒少代表能更提早認識青諮會,使之更熟識青諮會運作模式,並有助於相關人才培養。 四、 教育局和社會局等相關局處可協調藉由讓青諮會委員觀摩兒權會,或讓兒少代表觀摩青諮會會議,或另外舉行其他合作活動來達到此目的。

研處意見

一、 未來將協調兒少代表參與青諮會會議,或讓青年委員觀摩兒權會,以利兒少代表及青年委員於重視議題上的意見交流及議題發想。

二、 往後社會局所辦理之兒少代表相關活動,將視活動合適性,轉知各青年委員知悉,並邀請各青年委員一同參與。

小組決議內容

本局與本府社會局共商研擬可行計畫,轉知各青年委員知悉。

最新辦理情形

一、 未來將協調兒少代表參與青諮會會議,或讓青年委員觀摩兒權會,以利兒少代表及青年委員於重視議題上的意見交流及議題發想。

二、 往後社會局所辦理之兒少代表相關活動,將視活動合適性,轉知各青年委員知悉,並邀請各青年委員一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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