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
最後修改:
2026-03-23 15:35:14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2026-01-24【臨時動議4】建請研議規範「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名義使用原則,並納入相關作業辦法。
提案委員
-
賴建宏
屆次
第4屆
提案日期
2026-01-24
案由
【臨時動議4】建請研議規範「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名義使用原則,並納入相關作業辦法。
提案說明
青諮會具公共代表性,近期已有以「臺中市青諮委員」名義對外辦理活動或宣傳之情形。為避免名義使用界線不清,衍生責任或公關風險,建請市府研議訂定基本規範,例如「非以委員個人身分」使用本會名義須經內部程序或備查機制。建議將相關規範納入本會作業辦法或相關規定,作為制度依據;至於委員以個人身分對外參與活動或辦理事務,則仍維持其自由與彈性,以兼顧自主性與制度風險控管。
辦理機關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大會決議內容
請研考會依委員意見研議。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5年3月2日)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一、有關委員提案研議訂定「臺中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名義使用原則,青諮會係作為青年政策諮詢與意見交流的平台,其意見多係透過委員會議討論形成共識,並非由個別委員得以個人名義代表青諮會對外發言。
二、為維護青諮會整體形象及制度運作,現行如有機關於相關會議或活動邀請青年諮詢委員參與,原則上係透過本會協助推薦或邀請,以青諮委員身分出席本府相關會議或活動。
三、另青諮會相關運作及對外活動原則上係以本府研考會辦理之委員會議及相關活動為主,爰不宜由個別委員逕以青諮會名義對外發言或出席活動,並應注意遵守利益迴避等相關原則。
四、後續將參酌委員建議,研議於相關作業要點或遴選簡章中補充納入相關規範,以利制度更加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