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區
:::
:::

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6-13 09:10:17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03-19
    建請市政府研議開放社會大眾捐助台中市「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即微型團體傷害保險)之可行性。
提案委員
  • 陳柏霖
    陳柏霖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3-03-19
案由
建請市政府研議開放社會大眾捐助台中市「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即微型團體傷害保險)之可行性。
提案說明
  1. 目前本市「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係媒合民間保險公司及慈善單位捐助之保險,有照顧社會弱勢之立意。
  2. 惟目前微型保險必需定期媒合保險公司及有每年保費用罄之限制,倘若在保費上,能確保不虞匱乏,即能使此微型保險得以賡續辦理,以照顧弱勢。
辦法建議
  1. 建請研議開放社會大眾捐助微型保險費用之可能性,擴增費用之充足性,以促進辦理此保險之延續性。
  2. 建請向民間保險公司或請金管會統籌協商延長現有一年期之保險時程,如改為兩年或更長期程。
研處意見

社會局:

  1. 本市辦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因納保人數眾多,係透過金管會保險局與保險公會媒合6家保險單位及5家慈善基金會,以團體保險方式投保,由慈善基金會擔任要保人並支付保費。
  2. 本市自109年起每年定期與慈善基金會簽訂行政契約辦理微型保險投保事宜,並於111年度擴大辦理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各保險單位及慈善基金會皆有高度意願持續合作辦理。
  3. 綜上,有鑑於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已持續執行三年,透過定期召開研商會議,滾動式檢討相關執行內容,並提前簽訂行政契約以確保本案辦理之延續性。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4月30日)

社會局:

  1. 本局預計於112年4月20日辦理微型保險研商會議,將於會議與各保險單位研商微型保險作業事項。
  2. 有關委員建議將微型保險1年保期延長為2年以上一事,因現今微型保險為1年保期之保險商品且(中)低收入戶福利資格每年度皆有所變動,故目前暫維持1年1期之保險期程。

 

:::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瀏覽人次 1325537
2020 © 台中市政府 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 版權所有
  • 通過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我的e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