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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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6-03-07建請都發局參考國內外經驗,建置「社宅單一申請平台」並推動複選系統、輪候與積分制,以多元方式登入,簡化流程並落實需求導向之分配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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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浡承
建請都市發展局參酌台北市「社會住宅統一登記平台」之實施經驗,規劃整合現行社宅申請流程,建置台中市「社會住宅單一申請平台」,並逐步推動「輪候制」及「積分排序機制」,以減輕民眾重複申請之負擔,落實需求導向之社宅分配,以及使用起來更加便民。
1.現行逐案申請模式效率待提升
現行制度下,申請人無法依自身偏好的區域、房型進行【複選或一次登記】,每次申請皆為獨立作業,造成時間與行政成本的重複耗損。民眾須個別關注各社宅招租訊息,且每次皆須重新填報資料與檢附文件,不僅增加行政負擔,亦不利於資訊取得較不便之族群。
2.缺乏【整合資料】,影響規劃方向
現行方式難以彙整市民對於社宅區位、房型與家戶結構之整體需求,致使社宅供給未能緊密對應實際需求,政策規劃偏向供給導向。
3.台北市已實施統一平台,具參考價值
台北市於2026年1月正式啟用社宅統一登記平台,提供「一次登記、長期有效、主動通知」之服務,並串接戶政與稅務資料,大幅簡化申請流程,為後續推行輪候制奠定基礎。
4.接軌國際做法,深化居住正義
許多國家採行【輪候制】與積分制度,依需求急迫性分配社宅資源。台中市可借鏡國內外經驗,主動建構以需求為核心之分配機制,提升資源運用效能。
5.重視【多元服務管道】,降低數位門檻
確保所有市民皆能「平等、便利地近用」公共服務,是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前提。若社宅申請僅依賴單一或有限的線上登入方式,將可能形成一道無形的「數位門檻」,將不熟悉或無法便利使用特定數位工具的族群(如部分年長者、新住民或數位資源取得不易者)排除在外。此情形可能無法完全發揮普惠精神,亦可能使立意良善的便民政策成效受限。因此,在推動數位化平台的同時,同步規劃多元服務管道與協助措施,以確保政策的包容性。
一、建置整合性單一申請平台,簡化流程並提供複選功能
整合現有資源,設置統一線上入口。平台功能應包含:
1.【一次登記】與【複選需求】:
民眾僅需登錄一次基本資料,即可依偏好複選多個社宅區域與房型,系統將長期保存其申請意向。
2.整合MyData服務【簡化申辦】:
介接數發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服務,申請人可線上授權平台安全調閱戶政、財稅等所需資料,自動帶入申請表單,免去臨櫃申請、掃描上傳紙本文件之繁瑣步驟。
3.【主動通知服務】:
當有符合申請人複選條件的房源釋出時,簡訊、電子信箱主動通知,民眾僅需確認意願即可完成申請,免除重複作業。
二、建立【需求資料庫】,導向需求規劃
透過平台蒐集之彙總數據,建立科學化需求資料庫,分析區域與房型之需求分布,作為未來社宅興辦計畫、選址及房型配比規劃之關鍵依據,促進供需平衡。
三、導入積分制度,逐步推行【輪候制】
於平台穩定運作後,參考國內外經驗,研議導入「積分排序機制」。依據如居住弱勢程度、在地居住或就業時間、家戶組成、等候時間等因素計算積分,並依積分高低結合登記順序進行排序,使社宅資源能優先分配予需求最為迫切之家庭,逐步穩健過渡至輪候制。
四、增加【多元登入方式】:參考台北市經驗,提供至少六種以上登入方式(如台中通、行動自然人憑證、手機門號、健保卡等),確保不同數位能力的市民(如長者、新住民)都能無礙使用。
五、結論:以數位革新推動社宅公平,引領台中邁向居住正義
綜上所述,內政部國土署已明確指出,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相較於歐美國家已有顯著落差。在積極增加社宅供給量的同時,也應重視申請制度的公平性、便民性與前瞻性。
六、 範例圖(台北市社宅統一登記平台)
1.多元方式登入

2.整合MyData服務簡化申辦

3. 建立需求資料庫,導向需求規劃,邁向輪候



(複選需求)

(複選需求)
4. 主動通知服務

5.免除重複作業


七、 參考資料
https://youtu.be/rfq-vSgV1zw?si=Ol6dzGS4zMVws3
https://uni-one.thurc.org.taipei/
台中好宅除首次招租採「抽籤加分機制」外,後續已入住之社宅改採隨到隨辦方式常態受理申請,建立候補名冊,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隨時可提出申請,並依序候補。
為落實簡政便民,本市隨到隨辦申請自112年1月1日起全面推動網路化,民眾透過「台中市社會住宅17租」一站式入口網(以下簡稱17租)即可完成申請。系統內建之「社宅遞補情形」查詢功能,提供透明、即時的排隊資訊,協助民眾依據各社宅熱度快速評估、自主決策,真正達成資訊公開與資源分配之效率化。
此外,「17租」整合MyData服務於111年5月正式上線,提供如台北市社宅統一登記平台相同服務,民眾可於線上授權平台,安全地調閱戶政、財稅等相關審核資料,系統自動帶入申請表單。該項服務自推出後已大幅減免民眾往返機關臨櫃申請、掃描及上傳紙本文件的繁瑣步驟。
有關建議本市社宅招租申請系統原有功能不便民部分,將參採相關建議,並參考各縣市系統,研議規劃調整社宅申請介面,提供民眾複選申請社宅模式,簡化申請流程,並持續檢討申請機制,滾動調整優化申請系統。
查台北市社宅統一登記平台雖提供多元方式登入,惟如以「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方式登入,需要準備讀卡機及電腦設備,無法直接由行動載具(手機、平板)申請;以「手機電信驗證」方式登入,申請人仍須辦理第一次登入資料填報(如身份證字號、手機號碼、生日及選擇電信業者),並由系統發送簡訊驗證碼至手機,且每次簡訊發送皆須費用,以上登入方式須於每次登入時重新驗證身份,皆比現行本市「17租」登入複雜且消耗資源,不若本市「17租」登入方式係採取「帳密簡化機制」,民眾僅須於首次驗證後,即可憑固定帳號密碼快速登入,無須每次登入都重新進行繁瑣的身分核驗,在兼顧資訊安全與數位平權的同時,真正實現「友善入口、直覺操作」的服務目標;另為避免長者或新住民因線上申請產生的操作負擔,本市設有櫃檯亦可協助民眾線上提出申請。惟有關本市臺中通可否開放介接本市「17租」系統,本處將研議辦理。
另補充本市社宅申請「隨到隨辦」機制所累積之數據,係建構於申請人之實質租賃意願,可確實分析申請人區位偏好、房型結構及社會經濟樣態,並納入後續興辦選址與規劃設計之核心依據。
臺中市社會住宅相關系統由本府都發局統籌規劃,本局可協助提供技術諮詢。
(一)「臺北市社宅統一登記平台(下稱系爭平台)」設置四個申請步驟即「實名制登入-個人資料授權-填寫問卷-完成登記」,其中「實名制登入」及「個人資料授權」涉及民眾「知情同意(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2款及第16條第7款規定)」。
(二)實名制登入:民眾登入系爭平台後,需閱讀一份「臺北市社宅統一登記平台使用條款及個人資料保護告知聲明」並就下列事項為同意或切結:
1、同意臺北市住都中心得於業務範圍內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並保存操作紀錄。
2、同意臺北市住都中心於必要情況下,得依法提供相關紀錄與市府暨所屬機關(構)或業務委外機關(構)。
3、我知悉統一登記平台與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所蒐集之個人資料會相互勾稽運用。
(三)個人資料授權:由系爭平台跳轉到「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官方授權頁面」,並顯示系統會獲取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之相關個人資料(身分證資料、全戶戶籍資料、財產資料等),於授權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帶入檢附文件。
(四)綜上,建置「社會住宅統一登記平台」時,如涉及「民眾之個人資料蒐集與處理」或「跨機關資料介接或交換」,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2款及第16條第7款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