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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4-11-15 09:12:24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4-05-19
    建請市府落實文化景觀保存及維護,以光復新村為例。
提案委員
  • 王健豪
    王健豪
屆次
第3屆
提案日期
2024-05-19
案由
建請市府落實文化景觀保存及維護,以光復新村為例。
提案說明

  霧峰區光復新村為本市文化景觀,依循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保存及維護,同時亦作為青年創業基地使用。於此勞工局在青年創業進駐時,會要求青年提出空間整修計畫,並提交予文資處審查。文資處審查流程,收到空間整修計畫文件開始,會安排現場會勘,並提出建議,以利進駐青年參考並裝修。

  當前流程基於勞工局、文資處及進駐青年空間規範與三方互信,實際運行時則會產生時程上的延宕,使青年尚未使用空間時即須繳交租金,需等待文資處審核完成,方能整修進駐。多數青年依循時程,並在審核完成後才開始施工,能依照文資處建議施作,更妥善保存文化景觀。但這次接收到遊客反映,新進駐店家對眷村房舍的外觀改變極大,更有許多不合適的施工方式,例如於外磚牆鑽釘招牌,此部分向管理人員反映後才知道此新進駐店家未申請即施作。於此項新店家了解情況,得到回應為無法等那麼久才進行開業,故直接施作。鑽釘磚牆會使牆體受損極重,且未能有合適的修復方式,僅能在牆體壞損後重建。

設置圍欄與空心磚影響行人穿越舊舍

裸露電箱

  另起事件光復新村仁愛路老舊眷舍院子內的4棵5、60年樹齡的芒果樹,遭工人砍除,對此相當痛心,派人砍樹的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表示,事先有行文獲得台中市文化資產處同意;文資處則說,核准的是「伐除」也就是修剪,並非砍除,已要求立即停止。砍除的芒果樹已無法復原,光復新村受到文資法保護,工程進行應事先會勘、審查,文資處應該落實監督把關的工作。

  光復新村登錄為文化景觀的理由主要為其歷史因素,並以花園城市概念進行規劃,理由詳述如下:

  從霧峰地區整體的人文歷史價值而言,光復新村代表著清領時期林家、日治時期開發坑口農事自治村精神及國民黨政府公務宿舍的特殊意義。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為省政府疏遷中部實施花園城市(中興新村)之先期實驗場域,見證省府疏遷歷史及時代故事,具有臺灣城鄉發展史之里程意義。

  以「花園城市」概念規劃作省府公務人員不同等級宿舍群的集結,其中規劃的建築及街廓、省政文化生活場域記憶價值、巷弄紋理、公共建設的投注所展現的時代意義、生態植栽豐富性完整性、921地震地景紋理,皆具保存價值。

  當前光復新村部分作為青年創業基地,因進駐年限限制,創業青年來去,為保持空間的一致性,會要求離駐青年完全恢復至原樣,甚至連植栽都需要剷除。但基於花園城市與過往眷村生活的概念,庭院應種植植栽,並規劃出花園外觀,並使植物能妥善受到照顧。

  於此建請文資處除文本審查外,應定期前往該地訪視,確保文物建築的完整性;勞工局應善盡管理職責,並協調青年與文資處審查時程的問題,另需對於當前磚牆遭到破壞的情況提出處理方式。

辦法建議
  1. 建請加快文資處的裝修審核時程,符合空間使用最大化。
  2. 青年進駐與空間擴大這兩項涉及空間裝修,建請可與管理單位協調時程,在開放申請時提前安排文資處委員審查時間。
  3. 建請文資處隨機訪查,針對外牆及固定式裝修查核。
  4. 於青年離駐時,可由青年提交欲保留物品清單,由上級機關審核,若符合花園城市與眷村生活之意義,可延留不需完全移除。
研處意見
勞工局
  1. 青年於進駐光復新村青創基地時,需於10天內提交裝修計畫書,經本局邀請文資委員現場會勘同意後方能進行裝修作業,惟部分青年有遲交裝修計畫情形,致會勘期程延後,後續本局將調整邀請文資委員會勘作業方式,並請青年準時提交裝修計畫,以利裝修會勘如期進行。
  2. 青創基地青年離駐時均應恢復房舍及庭院原風貌,以確保下一位青年進駐時可進行空間的個別化彈性運用,惟若青年離駐時,尚有同戶另名青年未離駐,雙方可議定房屋復原同意書,同意保留裝修項目之青年於離駐時再恢復原狀,另針對青年欲保留可能符合文化景觀元素之項目,本局將再另行個案討論是否保留。
文資處
  1. 霧峰光復新村摘星青年進駐裝修及空間擴大等審查,由本府勞工局受理裝修申請後安排現勘,並邀集專家學者委員及本處於裝修現地提供審查意見,本府勞工局完成裝修審查會議記錄後即可進行裝修作業,本處將再與本府勞工局商議加速進程。
  2. 本處除不定時派員至光復新村訪查外,亦與本府勞工局委託之摘星青年專管中心協助針對現場狀況及異常裝修建立即時溝通管道交互進行通報。
  3. 依「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通盤檢討」眷舍院落管理原則,現況增建空間建議應拆除,但因營運需求評估若不危及整理風貌,以及確保使用及結構安全下,亦可留存修繕。
小組決議內容

如研處意見,並將委員建議事項列入參酌。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3年10月21日)

勞工局

本局將持續向青創基地青年加強宣導,如有裝修創業空間之需求,應依光復新村場地管理使用規則辦理,並事先擬定計畫書向本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取得本局書面同意後始得辦理裝修。

文資處

如研處意見辦理,並部分採納委員意見與勞工局討論加速審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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