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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8-29 13:17:20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3-07-15
    建請市府輔導增設失智照顧據點,積極建構失智友善社區
提案委員
  • 盧怡欣
    盧怡欣
連署委員
  • 林姵萱
    林姵萱
  • 謝宜倪
    謝宜倪
  • 黃天輿
    黃天輿
  • 許丞揚
    許丞揚
  • 沈利倩
    沈利倩
  • 馬瑞成
    馬瑞成
  • 蕭錦蓮
    蕭錦蓮
  • 陳鈺弦
    陳鈺弦
  • 陳郁雯
    陳郁雯
  • 林詩恩
    林詩恩
  • 張閔翔
    張閔翔
  • 許宸豪
    許宸豪
  • 楊庭瑄
    楊庭瑄
  • 王靜慧
    王靜慧
  • 廖元瑜
    廖元瑜
  • 簡孜育
    簡孜育
  • 賴彥丞
    賴彥丞
  • 鄭澤澧
    鄭澤澧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3-07-15
案由
建請市府輔導增設失智照顧據點,積極建構失智友善社區
提案說明

根據臺中市政府提供的最新人口統計,推估失智症個案數約為3.2萬人,而29個行政區中有10區老年人口比例高於全國平均,其中北屯區、西屯區及大里區確診的失智症人口為前三多。臺中市府2019年成立「失智照護網絡工作小組」並訂定「臺中市失智症行動計畫」,提出7大策略及14項行動方案,行動方案:『4-1-2設置失智症服務據點提供失智個案及照顧者能就近接受支持之需求服務』,目前失智服務據點設置數量相較於其他縣市較少。

 

失智共照中心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臺北市

11

48

高雄市

9

54

臺中市

10

39

辦法建議

考量新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困難,建請政府:

  1. 針對目前已成立之社區服務據點(含巷弄長照站),首先導入友善失智相關課程,協助據點服務人員建構友善失智知能
  2. 透過輔導機制,協助服務量能成效佳之據點,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相關局處:衛生局、社會局

研處意見
衛生局

一、有關各縣市布建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下稱失智據點)目標數,係由衛生福利部所訂定,本市失智據點布建目標數109年為33家、110年以後為40家,且該部已於111年來函敘明布建原則以未設置失智據點之鄉鎮市區為限,朝以一鄉鎮至少一處失智據點為原則及後續於該目標數下進行所轄行政區間之調配,不再核予新增據點數,截至112年6月底,本市已完成布建40家失智據點(行政區涵蓋率為100%),已達中央所訂目標數。

二、經盤點6都概況,本市人口結構雖相對年輕(老年人口比率排名第5),惟失智人口逐年攀升,依老人失智盛行率8%推估,截至6月底約有3萬4,000名失智者,爰本市仍積極布建失智照護服務資源,並達成中央所訂目標,截至112年6月底,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之失智個案及照顧者共計4,766人;並有2萬多人已完成確診並接受長照及相關社會福利資源,本市亦持續透過跨局處會議廣宣失智症議題的重要性,輔導各類長照據點及老人活動場所發掘疑似失智個案,並協助轉介至共照中心及醫療機構就醫確診。

縣市

共照中心

失智據點

老年人口比率

布建數

布建數

比率(%)

臺北市

11

48

21.60

新北市

12

63

17.50

桃園市

7

28

14.66

臺中市

10

40

15.39

臺南市

6

40

18.35

高雄市

10

54

18.67

 

 

 

 

 

 

 

 

 

 

 

 

三、本局每年持續與本市各區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化健康站及C據點等單位合作,協助媒合師資及提供相關衛教資訊,推廣失智預防及友善識能,提升單位服務人員及活動參與長輩對失智症的認識及友善態度,建構更縝密的失智友善網絡。

社會局

一、為建構社區友善失智環境,本局每年針對本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均會提供相關宣導資訊,並定期辦理相關課程,實地輔導過程亦給予適當支持或協助提供轉介照顧服務單位資訊,完善友善失智環境,其課程及宣導彙整如下:

(一)針對補助專職人力的10時段及長青快樂學堂教育訓練中,109年及110年分別開設「失智症之照顧」、「疾病及失智、憂鬱初級篩檢」等課程,112年度課程規劃中。

(二)針對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已於112年度辦理3場次據點聯繫會議,會議中針對失智症宣導,協助單位建立失智症及確診後觀念。

(三)此外亦已配合衛生局廣發失智症衛教素材,協助據點識別失智傾向,增加失智知能及溝通技巧。

二、本局輔導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單位,其服務單位屬性多元,且以在地性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為主,在地服務為志願服務性質,非專職專業人才,且其組織量能(服務天數、志工人力及環境等)及專業能力皆不相同,故須依社區服務量能綜合評估,進而提供適切服務。若涉失智據點之建置評估,仍應依衛生局相關規定辦理。

辦理機關
衛生局及社會局
大會決議內容

依局處意見辦理。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8月18日)

衛生局:
  1. 有關推動失智友善宣導一節,截至今(112)年7月底,本市共辦理150場失智症預防及友善推廣活動,總參與人數計1萬8,955人次,累計失智識能率達14.5%。
  2. 另有關增設失智據點係受中央補助經費及據點目標數限制,本市已達中央所訂目標數。
  3. 本局將持續與本市各區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文化健康站等單位合作,推廣失智識能,建構更縝密的失智友善網絡,讓社區中的失智者及照顧者能獲得友善的對待,並持續向中央爭取113年度更多經費挹注,以提升失智照護服務量能及維護民眾權益。
社會局:

持續配合辦理失智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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