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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2-18 10:26:05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1-12-11
    社會住宅申辦流程簡化、申請資格限制及租金檢討,提請討論。
提案委員
  • 楊志鴻
    楊志鴻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1-12-11
案由
社會住宅申辦流程簡化、申請資格限制及租金檢討,提請討論。
提案說明
  1. 現有申辦資格限制繁多,雖市府已用心設計圖像化及條列式DM,但經訪問民眾及自身經驗,其實看到諸多限制時,已無心再瞭解什麼是社宅以及本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故希望參考新冠疫情期間政府推出公費疫苗預約登記系統,簡化採用健保卡或身分證驗證,即可得知該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有關資格限制審核,如所得限制、自有住宅限制等,政府部門應有機會藉由機關間橫向溝通取得相關資料)。
  2. 申請資格限制檢討:如所得限制,為以內政部及市府相關標準與公告訂定「所得標準」或具其他加權因素(如家暴、婚姻訴訟)作為申請條件,然而,所得剛好超過標準但身負就學貸款或撫養父母等經濟壓力的族群,通常為初入社會之新鮮人,已然在本條件下被除外,故建議申請條件應更加多元性,不應以單一標準值除外實質有需求之民眾。
  3. 租金檢討:現有已完工社宅多數非位於台中市中心,打完折扣之租金卻可比市中心的租金價格(自身經驗及市場行情),對於弱勢及租屋族群決非善意,建議租金調降或現有5折價格年限延長。(可理解不動產估價師及專業人士訂定租金時,考量為新成屋及室內品質,所產生目前定價,惟作為弱勢者,每月付出金額的多寡遠比好一些的品質來得更重要。
辦法建議
  1. 藉由插入健保卡或身分證即可得知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2. 申請條件檢討-所得限制,建議申請條件微調或提供更加多元性的申請資格(可參考台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
  3. 租金應調降或現有5折價格年限延長。
研處意見

住宅處回復

1.有關社會住宅申辦流程簡化部分:

查臺中市政府住宅處已開發「一站式入口網」,推動社會住宅申請資訊公開及線上受理申請等服務,目前已透過與國發會介接MyData資料,刻正測試運行狀況,後續民眾可於申請MyData帳號後,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社會住宅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動串接申請人之財稅、民政等資料,將可提供申請人多元及便利之身分認證方式,民眾可利用個人化面板部分,查詢申請狀態、是否中籤以及選屋結果等,將可簡化及加速申請流程,免除民眾舟車勞頓及等候資料來往的時間,亦可減少身份確認及資料核對時間,加速行政效率。

2.有關社會住宅申請資格限制檢討部分:

(1) 依本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申請人資格應為成年之國民,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本市且於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並具備無自有住宅,另所得標準需符合家庭年所得標準為低於50分為點(109年為12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3.5倍者(109年標準5萬1,086元) ,後續將視招租情形,滾動檢討調整財稅申請條件。

(2) 另為使申請入住條件更加多元,政策上亦訂有計畫回饋戶(如種子、公共藝術駐村等),其不受上開條件限制經市府住宅處核可者即可入住,其中「社會住宅先鋒種子行動提案」計畫回饋戶,其概念類似台北市社會住宅青年創新回饋計畫,希望能夠招募認同共好理念的民眾,以提案的方式申請入住,並且依據自己的興趣或專長,提出每月投入2小時貢獻社區的計畫,經徵選通過後,就能以「種子」的身份免抽籤入住。

3.有關社會住宅租金檢討部分:

(1)查本市住宅政策採多元協助方式辦理,除由政府新建社會住宅外,尚有包租代管政策媒合民間既有房舍為年所得「20分位點至50分位點」之市民提供居住協助,因此市府住宅處透過新建及包租代管方式辦理社會住宅,以擴增社宅住房型態供選擇,另針對「20分位點以下」市民則提供優惠租金補貼,因此多元居住協助政策兼顧不同所得收入級距的市民對於居住空間需求、區位及可負擔租金能力之差異,民眾可依自身需求作出最適選擇。

(2) 另有關目前本市新建社會住宅租金之訂定,係依臺中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委託3家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查估後評定市場租金水準,並依規每3年檢討租金水準重新查估。現行估價方式係以科學方法合理評估房地價值、成本效益及周邊租金價格綜合訂定,另為兼顧市民及關懷戶負擔能力,本市社會住宅租金計收標準以不高於市價之基礎,並訂有租金優惠,租金依市場行情採分年優惠辦理,第1年市場行情5折,第2年6折,第3年起7折,倘為低收或中低收者,第3年起則以65折計收,此外,入住社宅之住民如具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資格者,亦仍可向本府社會局或原民會申請相關租金補貼,因此社宅比市場同產品的新建房屋更便宜,目前市府4處已營運社宅出租率皆高於9成。

另包租代管目前已開辦1-3期,租金亦有折數優惠,一般戶為市價8-9折,1類弱勢戶為市價7折,2類弱勢戶為市價5折,弱勢者折數差額部分則由市府住宅處補貼,因此市民可依自身居住需求選擇新建社宅或包租代管。

(3) 有關新建社會住宅租金針對弱勢住戶檢討部分,目前社宅租金政策一般戶為7折,低收或中低收者為65折,租金已有調降,後續租金政策將持續滾動檢討,在兼顧成本效益及可負擔性下,研議加強分級租金制度,另目前中央亦刻正研議低收/中低收入戶租金天花板及評估採市場租金價格中位數作為社宅租金訂價之規劃,不論房屋新舊屋況與服務品質均一價格,將更低於市場行情,後續將配合中央政策優先納入租金政策檢討。

小組決議內容

住宅處部分參納辦理。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2月17日止)

1.有關申辦流程簡化部分:

為簡化申請流程,住宅處已開發「一站式入口網」,推動社會住宅線上申請、看屋、選屋等服務,並與國發會介接MyData資料,方便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社會住宅線上申請,自動串接申請人之財稅、民政等資料,簡化及加速申請流程。

2.有關檢討申請資格限制部分:

  • 依現行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申請人所得標準需低於50分為點(109年為124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為低於本市最低生活費3.5倍者(110年標準5萬1,086元) 。
  • 參採社會住宅招租及營運實務經驗,本府已於111年11月2日修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檢討放寬申請人所得及不動產之認定方式。

3.有關租金檢討部分:

  • 為兼顧弱勢家戶負擔能力,現行社會住宅租金是採營運第1年5 折,第2年6折,第3年起7折(低收或中低收者65折) 之優惠租金計收。參採社會住宅招租及營運實務經驗,本府已於111年11月2日修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社會住宅租金應評估成本效益及承租人合理負擔能力酌予訂定,並修訂市場行情評定方式。
  • 另目前中央亦刻正評估採市場租金價格中位數作為社宅租金訂價之規劃,不論房屋新舊屋況與服務品質均一價格,將更低於市場行情,後續將配合中央政策優先納入租金政策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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