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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02-08 08:32:56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2-03-06
    臺中市政府是否有機會針對公私協力提供試辦的可能性規劃,提請討論。
提案委員
  • 賴建宏
    賴建宏
連署委員
  • 温柏淳
    温柏淳
  • 阮大銘
    阮大銘
  • 呂嘉穎
    呂嘉穎
  • 張一中
    張一中
  • 吳肇桐
    吳肇桐
  • 楊志鴻
    楊志鴻
  • 林京玲
    林京玲
  • 林德普
    林德普
  • 劉韋俊
    劉韋俊
  • 吳俊緯
    吳俊緯
  • 陳詩凱
    陳詩凱
  • 蔡心瀠
    蔡心瀠
  • 莊皓仁
    莊皓仁
  • 蘇柏丞
    蘇柏丞
  • 傅智恒
    傅智恒
  • 陳泓元
    陳泓元
  • 吳宛庭
    吳宛庭
  • 王柔方
    王柔方
  • 林楷庭
    林楷庭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2-03-06
案由
臺中市政府是否有機會針對公私協力提供試辦的可能性規劃,提請討論。
提案說明

政府因組織及立場關係,再碰到突發或特殊狀況時較難以即時反應,故想提出如果再做總體性或是大範圍規劃時,是否有公私協力的可能性。

目前臺中市政府各局處雖號稱有公私合力之相關案例,但大多都是諮詢民間單位後,再由標案承辦廠商或單位來做功能調整,但調整後的成果不見得是符合現實需求的,以台中市公車APP的案例來看,市府積極推廣公車APP,但是民眾接受度比較高的是民眾版,如果市府可以已開放且合作的規劃,或許可以跟該團隊合作,協力讓該服務完整,只要過程中將雙方的對價關係、保密等相關做確認,或許有可能在成本有限的狀況下,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不是只依照過往標案、採購、承攬等的形式來作業。

且隨著數位化與智慧城市的發展,各項科技的變革與新的突發事件與狀況,也需要更迅速與彈性的反應,在現行市府收到需求、局處統籌、安排預算、進入採購流程等,對於應對緊急狀況較難以做出反應,以前年疫情剛發生時的案例(口罩地圖),如果是依照標準政府作業流程,很難即時反應,但在這個公私合力的狀況下,最短時間提供相關協助支持。

因此本案建請臺中市政府,是否可以針對『公私協力』、『公私合力』規劃相關辦理辦法,作為後續相關作業的事前準備,其中內容須包含雙方對價關係、保密協議、資訊開放等等,但並非以採購法中的甲乙雙方,而是以合作達成特定目的、任務與專案的方式來做配合。

以下,針對上述公私合力辦法的建議中,提出一個模擬的建議案例,該案例同時有多方的需求與市府這邊開放資料的協助,以供參考。

辦法建議
  • 建議:
  1. 臺中市政府設立公私協力相關規範與辦法。
  2. 公私協力的提案、管考及平台規劃。

 

  • 試做範例提案:
    • 提案項目: 台中市活動地圖一站通
    • 平台架構:RWD網頁。
    • 功能簡述:可以依照活動類別、參加者類別、時間、場地來做篩選,同時能夠讓市府及民間單位註冊後發佈活動訊息。
    • 模組規劃:            
    1. 活動上載公告
    2. 活動短期招人
    3. 活動場地使用查詢
    4. 活動場地登記
  • 權限:
  1. 市府人員
  2. 活動辦理廠商
  3. 共同工作空間場域經營人

 

  • 功能說明:

1. 場地

活動場地使用這邊,鼓勵台中市的空間經營業者,可以來登錄並且開放申請登記。

市府也藉此將會議空間、可借用空間申請登錄來這邊開放登記。

活動辦理者可以透過這個申請頁面登記,裡面可以包含公/私單位組織或個人。

2. 活動

活動公告的部分,就是可以自己選標籤類別,從身份、活動主題等來發佈公告。

可以依照查找的人來分類。
 簡單分類如下:
 活動產業別: 農業、公共參與......

 參加人類別:青年、二度就業婦女.....

  活動類別: 展會、演講、公廳會……

3. 參加人

可以依照需求篩選並確認臺中市內的各項活動。

 

效益:

因市府過去辦理許多活動都有名額限制,但常常許多人報名後未參加,導致單位有人數及KPI的壓力,故希望由此可以開放短期報名的功能,協助快速募集參加人員。

同時臺中市目前也未有聯合的活動公開平台,常常都是到現場才發現有此活動,故藉此希望強化各項活動的達成率與指標。

同時增加宣傳管道。

研處意見

資訊中心回復

有關公私協力主要精神在於藉由政府部門與民間共同合作,以增進公共服務的效率、提升民間單位的新創能量及共同節省成本的支出,惟若涉及政府經費支用,原則均需依政府採購法、促參法或依經費預算來源研訂相關獎補助辦法等規範辦理,爰行政機關主要是採用釋出公部門資源提供給民間單位做加值應用,如「場域驗證」及「開放資料」等措施,尚難以逕行訂定對價關係之方式進行,先予說明。

提案所附之台北市範例,內容主要為說明台北市政府委外成立「臺北智慧城市專案辦公室」一方面協助該府蒐集國際智慧城市案例及探討國際趨勢以提供專業意見、協助各局處評估方案可行性及執行智慧城市的概念及方向,另一方面則協助民間團隊、社群、新創業者媒合實證場域,促進機關智慧科技應用。目前本府亦由資訊中心辦理類似計畫,在108 年就辦理「水湳智慧城場域驗證與服務合作計畫」,藉由「市府(單位)出題」(top-down)及「民間提案」(bottom-up)雙向提案模式,以市民生活相關的智慧交通、智慧環境、智慧生活、智慧安防、智慧教育與智慧經濟等面向徵求合作提案。後續參考第一期成果檢討建議,第二期(109 年)計畫決定擴大開放主題與場域範圍至全臺中市,目前已實施第三期(110 年至111 年),截至110 年底已辦理「智慧疏散-動態導引系統」(場域: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智慧儲能電網」(場域:中國醫藥大學後勤大樓)、「道路壅塞預測系統」(場域:本市主要道路)、「oflo-屬於前線團隊的聲控電腦」(場域:逢甲大學校園)…等,未來將參考往年執行成果回饋,增強徵案方式彈性及開放更多元之實驗場域,期建立提案、媒合及場域實證的循環機制,使產、官、學、研、社互相協助與合作的模式於本市落地生根,歡迎各界踴躍參與。

另為促進資料加值應用,市府近年亦積極推動資料開放,透過內部定期檢討促進開放資料質量提升,並持續與民間社群交流,以即時回饋與檢視開放資料方向,釋出民眾需要的資料以供加值應用。現行市府官網已提供市政新聞、機關訊息、機關徵才及活動行事曆之RSS及JASON 供引用;服務e櫃檯系統亦有場地租借單元提供本市機關學校場地借用查詢及申請;開放資料平台截至110年底亦有2,961筆(含地理資料493筆)供民眾申請使用。以提案內容提及之活動地圖整合為例,如有上述資料使用需求,均歡迎查閱取用,惟如涉民間資料之發佈或收費機制等,則應以民間單位角度建立營運模式,避免長期仰賴政府資源挹注,進而促進經濟效益。

市府將持續積極與各領域私部門保持良好互動,藉由諮詢民間單位的創新發想,以完善政府機關各項推動作為;另各民間單位的創新服務發想,建議可循市府場域驗證程序提案,本府媒合內部業務主責機關共同研商驗證,共同打造本市美好城市願景。

辦理機關
資訊中心
大會決議內容

請資訊中心將相關場域驗證辦法提供青諮委員參考。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1年8月31日止)

資訊中心:

一、有關提案針對公私協力提供試辦規劃部分,因涉及政府經費支用,原則均需依政府採購法、促參法或依經費預算來源研訂相關獎補助辦法等規範辦理,爰市府主要是採用釋出公部門資源提供給民間單位做加值應用,如「場域驗證」及「開放資料」等措施,尚難以逕行訂定對價關係之方式進行。
二、本中心於3月11日聯繫賴建宏委員(提案委員),並提供場域驗證相關資料與說明;另於4月1日邀約賴建宏委員至本中心就場域驗證計畫進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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