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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3-11-22 15:07:47
  • 部分參採
    規劃中
    辦理中
    已完成
    2021-12-11
    臺中市老舊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消防稽查、輔導設立管委會及報備等情形暨違章建築、違章工廠處理策進作為,及現有危樓的整建程序、地址或處理進度...等資訊揭露平台,以供所有資訊需求者查詢。
提案委員
  • 呂嘉穎
    呂嘉穎
屆次
第2屆
提案日期
2021-12-11
案由
臺中市老舊建築物公安檢查、申報、消防稽查、輔導設立管委會及報備等情形暨違章建築、違章工廠處理策進作為,及現有危樓的整建程序、地址或處理進度...等資訊揭露平台,以供所有資訊需求者查詢。
提案說明
  1. 危樓的處理之於都市更新來說,有著極為重要的連結性;也因為如此,在查閱相關網站過後,並未有著較明確的網站(或資訊)提供市民了解現行是政府的處理期程。
  2. 城中城與阿拉夜店的案例殷鑑不遠,倘若市政府能針對相關危樓提出整建的規劃(或現行處理的進度),對於市民而言,更能理解市政府針對危樓的態度與政策。
辦法建議

如案由

研處意見

都發局回復:

  • 臺中市老舊建築物公安檢查辦理情形:
  1. 鑒於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110年10月14日凌晨大火,造成嚴重傷害。內政部於110年10月22日「召開研商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建築、消防安全精進作為會議」,本府依會議中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條件設定內容,清查盤點出43處場所。本府已於10月20日起排程啟動聯合稽查作業,由本局會同相關單位(消防局、警察局、社會局、交通局及住宅發展工程處)進行聯合稽查作業,針對大樓共用部分之逃生避難動線、防火門、消防設備等項目辦理稽查。
  2. 已於110年11月10日完成上開43處場所稽查作業,後續將持續追蹤期改善情形。
  • 揭露臺中市建築物公安申報情形:
  1. 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五條附表一規定「三、六層以上未達八層,及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 H-2 組 別建築物,其施行日期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依實際需求公告之。」,目前H-2組別部分僅強制十六層以上之建築物辦理公安申報,另針對尚未指定申報之未達十六層建築物部份,目前刻正研擬相關配套,以提高執行成效。
  2. 臺中市各場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查詢,本局已開發線上查詢系統,民眾可至(網址:https://soa.ud.taichung.gov.tw/KPEOWEB/DECBMsearch.aspx)查詢各列管場所辦理公安申報之情形。
  • 輔導設立管委會及報備情形部分:
  1.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代表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管理私人產權範圍之對內、外公共事務;惟實際執行係涉及區分所有權人意願及需求等因素,故現行條例內並未訂有相關罰則。故針對另中央擬修法強制社區成立管理委員會一事,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業以110年10月20日中市都住寓字第1100030890號函建請內政部營建署明定「強制規定」之對象,且需有配套措施及相關輔導資源,避免不當強制產生民怨,後續將配合中央修法後規定辦理。 
  2. 承前開所述,本府住宅處為因應前開修法後之作業,刻正研擬多元輔導專案,以推廣公寓大廈自治精神,擴大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之量能,促成社區成立管理組織及後續正常運作,並擬依據「研商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建築消防安全精進作為會議紀錄」結論,向營建署申請專案補助金額,期望搭配後續補助共用修繕費用補助,期能擴大輔導能量成立專業輔導團並依資源及人力規劃分期輔導,以提高輔導資源之觸及率。
  • 違章建築部分:有關違章建築相關資訊,因涉及個資,目前正評估未來透過系統揭露方式。
  • 臺中市危險及老舊房屋概況及危老重建推動情形:
  1. 隨著屋齡增加造成強度老化,部分早期興建的房屋可能潛在耐震能力不足的隱憂,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勢在必行。本府自106年5月危老條例實施以來,本市已受理443件,核准311件,為全國排名第三。亦獲中央補助,成立危老輔導團,並已於110年6月10日與臺中市建築師公會簽約,刻正籌備說明會、培訓課程及建置官方line帳號等內容。除配合中央政策辦理法規宣導說明,另為因應本市潛在災害風險,加速老屋重建,未來將於各行政區設置危老工作站,讓民眾得以就近諮詢,獲取相關訊息。
  2. 都市更新重建工作困境主要有:
  • 產權複雜整合不易問題,實施者(資金投入者)不願投入於不確定性風險太高、產權複雜之都市更新案
  • 本市現有市地重劃區、閒置空地之建築基地為數眾多,仍是不動產開發業者主要投資開發標的。
  • 部分建物所有權人無土地所有權,導致僅有建物所有權者重建意願不高(所有權人重建及整維意見不一致)。
  • 部分所有權人「高估其所有權價值」導致有意願投資者卻步。

消防局回復:

有關建立資訊揭露平台揭露臺中市老舊建築物消防稽查等資訊,以供所有資訊需求者查詢案,經查「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即已規定各營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應張貼標示及公告周知判斷要件之違規事項時,消防機關應於入口明顯處張貼不合格標誌供民眾識別,並將其名稱、地點及不合格項目刊登於大眾傳播媒體、內政部消防署網站等方式公告周知。是以相關不合格之營業場所資訊均已在內政部消防署網站可供查詢。惟前揭注意事項附表三之一「各營業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應張貼標示及公告周知判斷要件」之備註一已明確指示集合住宅不予以公告不合格場所及張貼不合格標示。

經發局回復:

  • 有關違章工廠處理部分,就未登記工廠輔導策進作為說明如下:
    • 拼招商、促投資:透過成立招商小組排除投資障礙、調降地價稅等方式降低業者投資成本,提升業者於本市投資設廠之意願。
    • 拼開發、增用地:積極尋覓土地規劃、協助民間產業園區加速開發、工業區立體化等作為,增加本市工業用地供給,以緩解缺地問題。
    • 輔登記、促合法:
  • 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本市未登記工廠辦理特定工廠登記,並透過設立單一窗口、案件分流申辦、舉辦說明會、設置專屬網頁等方式,使申辦資訊及申辦進度透明化。
  • 與台中商業銀行合作,提供納管工廠於取得工廠改善計畫核准公文後,得申請「工廠改善準備金」,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300萬元,免擔保,優惠利率1.9%,降低廠商投資成本,提高業者配合輔導政策意願。
  • 目前輔導成效:截至110年11月26日止,已輔導本市未登記工廠及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相關案件計5,405件、核准4,024件,數量居全國之冠。
小組決議內容

公告資訊涉及個資法,可由相關權利人向市府查詢,不適合以公告方式辦理。

辦理機關
都市發展局、消防局、經濟發展局、法制局、數位治理局(前資訊中心)
大會決議內容

依局處意見研議辦理,並請持續研議公安雲建立機制。

最新辦理情形

(更新至112年10月31日止)

都市發展局:

一、有關老舊建築物公安檢查及申報:

(一)本局業已建置「使管科便民查詢系統」(https://k06ud.taichung.gov.tw/KPEOWEB/DECBMsearch.aspx),提供民眾查詢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狀態,並同時刊登「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不合格場所」及「聯合稽查不合格場所即時公告」於網頁上,揭露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相關資訊。

(二)有關資訊揭露部分,為推動本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本局已建置「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網站」,提供危老重建法規、Q&A、懶人包、危老輔導團隊及歷年核定案名稱等資訊。

二、輔導設立管委會:

(一)已訂有「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計畫」,協助本市尚未依法報備之公寓大廈社區申請輔導成立,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可派員至社區說明及輔導成立管理組織。

(二)另編列預算主動輔導尚未成立之老舊住商混合大樓成立管理組織;並就本市已公告112年擴大至8樓以上應公安申報大樓內尚未成立管理組織之社區,已爭取預算辦理「促進公寓大廈社區環境改善及提升居住安全案」,就該名單內社區及其他相類處所,由專案廠商協助輔導成立管理組織。

三、有關違章建築部分:

本局已委請廠商開發違章建築資訊系統,將分階段開放民眾查詢,並以圖像化、視覺化方式展示相關違建資訊。

 

一、有關老舊建築物公安檢查及申報:

(一)本局業已建置「使管科便民查詢系統」(網址:https://k06ud.taichung.gov.tw/KPEOWEB/DECBMsearch.aspx),提供民眾查詢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狀態,並同時刊登「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不合格場所」及「聯合稽查不合格場所即時公告」於網頁上,揭露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相關資訊。

(二)112年度臺中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擬具重建計畫費用補助業於112年4月27日公告受理,相關資訊詳本府都發局網頁公告訊息(https://www.ud.taichung.gov.tw/28934/Lpsimplelist)。

二、有關輔導設立管委會及報備情形: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社區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代表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管理私人產權範圍之對內、外公共事務;惟實際執行係涉及區分所有權人意願及需求等因素,舊有條例內並未訂有相關罰則,爰中央經於112年6月6日公告實施增訂公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之1、第49條之1條文,其內容係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理組織,屆期未成立者處以罰鍰。

(二)本市經認定有危險之虞、限期應成立管理組織之公寓大廈計10案,本府陸續清查成立管理組織辦理情形,並配合中央公告規定期限協助輔導該等公寓大廈。截至112年10月31日止,已有2案輔導成立管理組織、1案自行成立,餘7案陸續輔導中。

(三)承上,本府住宅處除既有受理申請方式外,已積極對於各項專案採取多元輔導專案,例如成立專業諮詢櫃台並擴大輔導能量依資源及人力規劃分期輔導,以提高輔導資源之觸及率並推廣公寓大廈自治精神,及擴大輔導成立管理委員會與正常運作之量能,促成社區成立管理組織及後續正常運作。並已向中央爭取輔導補助款,期望能擴大量能辦理,並提升輔導計畫達成率。

三、有關違章建築部分:

關於供民眾查詢違章建築相關資訊平台,已建置及驗收完成,目前尚於系統測試階段,後續將逐步開放民眾查詢項目及揭露違建資訊內容。

消防局:

一、本案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1年8月22日召開青諮委員提案跨局處研商會議紀錄(附件1),有關臺中市消防安檢不合格場所,目前均已公開於內政部消防署網站及本於網頁(https://fps5.nfa.gov.tw/nfa66/Danger_show),未來都發局建置一站式查詢平台有關公安簽證部分,可考量介接消防稽查及申報相關資料;另上述會議紀錄所提有關本府各局處查詢系統之整合一節,屆時配合都市發展局及本府資訊中心(現為數位治理局)規劃,於市府官網新增集中查詢專區或一站式資訊查詢平台,以利市民查詢使用。

二、另持續研議公安雲建立機制部分:依據112年1月16日「臺中市政府公共安全雲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附件2),為使各機關更有效率規劃稽查作業、稽查結果系統化記錄與後續運用,已要求由各業務單位提供稽查業務流程、相關表單、功能需求等,並由本府數位治理局進行整體規劃;另本府數位治理局刻正至相關局處訪談需求,屆時本局配合協助辦理。

經濟發展局:

  本案經本府都市發展局於111年8月22日召開「青諮委員提案跨局處研商會議」研商,涉違章工廠處理部分,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網頁已公開未登記工廠優先查處名單(https://www.cto.moea.gov.tw/FactoryMCLA/web/information/list.php?cid=11),已於111年8月30日提供連結資訊予本府都市發展局彙整公開資訊。

法制局:

一、有關建立公安雲機制涉及個資公開一事,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及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立法理由等,本案所欲揭露之資訊非屬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又揭露範圍並非必然包含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個人資料」,宜由權管機關考量資訊公開之公益及揭露後對個人權益之影響等,本權責就相關個資作適當遮隱,並決定是否供民眾主動查詢,或參酌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規定依個案申請提供。

二、本局配合權管機關之執行需求,協助權管機關進行制(訂)定自治法規之法制作業程序。

數位治理局(前資訊中心):

一、本市之建築物公共安全相關資訊,都發局已建有「使管科便民查詢系統」供民眾查詢。

二、本局刻正進行公安稽查管理系統規劃,確認功能需求後,將籌編預算進行發包建罝,以提升本府各公安稽查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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