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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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參採2019-11-09「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如附件2)建議修正,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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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瑞成
依據第1次會議之討論結果,彙整以下幾點建議事項:
一、刪除參考範例修改為辦法。
二、建議可至另3組議題小組會議旁聽。
三、第三條新增組長、副組長任期為一年。
四、第六條第三項第九點之「也」修正為「他」。
研考會說明:
「辦法」屬法規命令,本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屬任務編組,為行政規則,因此倘將「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修改為「辦法」,在法律位階而言,恐不適用。建議前揭參考範例可依行政規則之性質,選擇使用「原則」、「規定」、「規範」、「須知」、「要項」、「注意事項」、「基準」、「守則」及「作業程序」等用語。 教育局說明: 教育局訂定的「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是為提供予四個議題小組參考,惟教育局也尊重各議題小組實際運作的執行情形,如各小組有相關建議或修訂,可提供予教育局彙整,教育局也會在各議題小組橫向聯繫會議上討論或參考。
1. 為避免與法規命令混淆,建議教育局將「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修改為「須知」,並採訂定通則方式,讓各議題小組共同遵循。
2. 各議題小組會議是否開放其他小組之青年委員旁聽及各議題小組組長、副組長任期建議修改為1年之問題,建議教育局通盤考量並於議題工作小組橫向聯繫會議中討論。
3. 請教育局修正「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第六點第三款第九目之錯字(即「也」修正為「他」)。
有關「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之設計,目的乃為提供各組運作時之參考,並保留各組依個別情況調整之彈性。另依108年9月21日各組第一次小組會議議程中,亦將前開參考範例納入提案,供各小組委員自行討論修訂以符合個別小組之需求及共識。有關貴組決議內容,教育局辦理情形如下:
1.教育局所提供之「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其目的在於使各議題小組建立運作原則時有具體範例可循,爰各議題小組倘欲針對該範例進行修正,請各小組本權責辦理。
2. 考量各議題小組委員個殊性,各小組正副組長之任期,請各小組本權責辦理。
3.有關「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題小組運作參考範例(草案)」第六點第三款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