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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6-03-19 21:48:02
  • 研議中
     
    2026-03-07
    建請市府研議補強救護車右側視野盲區及強化環境辨識之可行性。
#交通運輸、#數位科技
提案委員
  • 陳柏霖
    陳柏霖
屆次
第4屆
提案日期
2026-03-07
案由
建請市府研議補強救護車右側視野盲區及強化環境辨識之可行性。
提案說明

一、台中市消防局在109年即率先提出「緊急車輛之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指引」的教材,顯現對於本市緊急車輛行駛安全之重視,透過既有訓練,亦是對緊急車輛駕駛的生命保障。

二、惟因救護車車體長度及高度的特性,行駛時右方存在視覺盲區,大角度轉彎時,駕駛不易掌握側邊車況,且值勤時往往加速行駛,行經路口時,行駛風險亦增加。若於夜間值勤時,救護車駕駛之視野更受影響。

三、就此行駛風險,可應用科技輔助工具,用行車鏡頭設備補強行駛視角,降低駕駛視覺盲區,減少值勤事故比例,從制度面增進救護值勤人員及其他駕駛人之生命安全。

辦法建議

建請市府消防局研議:

一、所屬救護車輛右上方合適位置安裝行車鏡頭,應滿足以下需求:

(一)鏡頭拍攝車輛右側,視角至少達120度的廣角鏡頭,並增進駕駛的環境辨識力,在夜間或豪大雨時仍能呈現清楚的全景影像。
(二)所拍攝影像能整合進救護車輛現有行車紀錄器,使駕駛能於單一螢幕辨識影像。
(三)連結方向燈號及車速感知,當救護車在路口減速或變換車道時,螢幕自動切換為右側全景影像,無縫整合駕駛盲區。

二、初期進行安裝試辦,可選定消防分隊或民間救護車隊先進行驗證,依駕駛意見進行優化。

三、如經驗證可行後,就所屬救護車全面安裝行車鏡頭;或列入未來採購救護車之標準配備,增進本市救護車之交通安全。

研處意見
消防局

一、本局對於救護車行駛安全向來重視,並已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及相關指引強化緊急車輛駕駛人之安全意識與操作能力。

二、惟救護車輛之車體結構、既有電力系統、行車紀錄器設備規格及使用環境各有差異,相關行車鏡頭之安裝位置、影像整合方式及方向燈、車速感知系統之連動功能,仍須就技術可行性、系統穩定度、實際操作便利性及後續維護成本等面向,審慎評估,並確認不影響現行行車安全及駕駛操作。

三、關於提案中涉及「連結方向燈號及車速感知」之電系改裝,因涉及車輛原廠電路保固及資訊安全,若貿然變更線路,恐影響車輛行車電腦運作,甚至造成執勤中斷之風險,且救護車駕駛執勤時已需同時觀測照後鏡、前方路況及操作警報器。於駕駛艙增設或切換影像螢幕,是否會造成駕駛視覺疲勞或因過度依賴鏡頭而忽略實體後視鏡之死角,進而影響行車安全。

四、考量新設備導入對預算編列、採購程序及後續維護管理之影響,本局將視實際需求與資源配置情形,審慎研議是否採試辦方式進行小規模測試,並蒐集使用情形及第一線駕駛意見,作為後續評估之參考。

五、至於全面安裝或納入未來救護車採購之標準配備,仍須俟前述技術可行性、實務運作及經費影響等面向完成整體評估後,依相關行政程序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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