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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最後修改: 2026-05-28 08:14:55
  • 研議中
     
    2026-05-23
    建請臺中市政府延續第一次大會提案4-1-1「加強校園心理安全網絡機制」之方向,優先於海線地區研議設置青少年課後支持示範區,並提出1處試辦點可行性評估,透過友善青少年據點、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課後陪伴空間或公私協力模式,補強學生放學後至夜間之社區支持網絡。
#社會福利、#教育校園
提案委員
  • 鄭程日
    鄭程日
屆次
第4屆
提案日期
2026-05-23
案由
建請臺中市政府延續第一次大會提案4-1-1「加強校園心理安全網絡機制」之方向,優先於海線地區研議設置青少年課後支持示範區,並提出1處試辦點可行性評估,透過友善青少年據點、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課後陪伴空間或公私協力模式,補強學生放學後至夜間之社區支持網絡。
提案說明

目前臺中市已有友善青少年據點及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等制度基礎,代表市府並非沒有政策工具,而是已有可延伸、可擴充之制度架構。惟就現行資源分布觀察,海線地區相關服務量能仍相對不足,顯示校園端與社區端之間,仍存在明顯支持斷層。若要讓校園心理安全網絡真正發揮效果,除校內辨識與通報外,亦應補上放學後至夜間這段最需要陪伴與預防性支持的生活時段。

因此,本案建議市府先不以全市全面擴點為起點,而是優先選定海線地區作為示範區,或先提出1處具需求基礎與可行條件之試辦點,透過公部門治理、民間專業承接之方式,建立可近、可轉介、可持續陪伴的青少年課後支持模式,作為後續制度化擴充之基礎。這樣不僅可降低政策推動門檻,也較有助於跨局處協調與資源整合。

辦法建議

一、建請社會局會同教育局盤點海線地區現有友善青少年據點、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課後陪伴空間及相關民間服務資源,提出青少年課後支持資源分布現況與缺口分析。

二、建請市府優先於海線地區研議設置青少年課後支持示範區,並提出1處試辦點之可行性評估,作為校園心理安全網絡向社區延伸之實際示範。

三、建請教育局與社會局建立校園與社區支持節點之轉介合作機制,讓學校在面對有情緒支持、陪伴需求或高風險傾向之學生時,除校內輔導外,亦能銜接至放學後可持續陪伴之社區支持資源。

四、建請市府優先評估運用現有友善青少年據點、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相關補助與委託機制,或結合既有社區空間、民間團體承接等方式辦理,以降低新增制度成本並提升試辦可行性。

五、建請市府以服務人次、轉介件數、持續參與率、高風險個案承接情形及家長回饋等指標,作為後續擴點或制度化推動之評估依據。

研處意見
社會局

本市成立守護家庭小衛星、弱勢兒少課後照顧服務據點,另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據點,服務本市國中小之兒少,說明如下:

一、115年度守護家庭小衛星據點共13處,服務內容包含課後臨托與照顧、家庭關懷訪視或輔導、兒少團體與活動、家務指導服務、親職教育、親子活動或家庭支持團體、寒暑假生活輔導及休閒活動等服務。

二、115年度弱勢兒少課後照顧服務據點共26處、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據點共2處,提供課業指導、才藝課程、品格教育、服務學習及生活照顧與輔導等活動。

上述據點遍布於市區及海線行政區,如沙鹿區、大甲區及梧棲區,提供本市兒少課後照顧服務亦提供豐富多元的活動,倘學校有相關學生,可就近轉介至附近據點。

目前本局提供青少年相關支持網絡,除由社政系統設置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女兒館、山海屯區女孩培力據點及補助辦理友善青少年據點等服務外,提供青少年日常可近之活動與空間;另亦透過輔導與補助民間團體參與,擴充在地支持量能;若有心理層面議題或高風險傾向之青少年,亦有衛生局及脆弱家庭社工介入評估服務需求。

另考量青少年課餘時間規畫較多元,亦重視可近性、彈性使用等支持形式,尚包含教育體系之輔導與轉介機制,以及圖書館、運動場館、社區活動中心、宗教信仰(教會)等公共設施。

衛生局

本案建議事項主要涉及青少年課後支持空間設置、社區據點營運及資源整合,權責分工以社會局及教育局為主。本局雖非本案主責機關,惟就青少年心理健康促進及高風險個案支持部分,得配合提供相關專業資源,說明如下:

一、強化心理健康初段預防,提升社區觸及與資源可近性

(一)本局持續透過心理健康月、心理健康徵稿活動、實體解憂書房及入校宣導等多元形式,並結合兒少常用社群媒體(如Facebook、Threads、Instagram),推廣心理健康知能,提升青少年接觸資源之可近性。

(二)本(115)年度並與張老師基金會合作辦理「讓愛延續2026」青少年心理健康校園巡迴講座,強化校園與社區間之資源連結。

二、提供心理諮詢與支持服務,作為課後支持系統相關資源

本局辦理本市定點心理諮詢服務及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可作為青少年課後支持據點之轉介資源,提供有情緒困擾或支持需求個案之專業協助。

三、銜接高風險個案關懷及醫療轉介機制

針對具高風險或自殺意念之個案,依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關懷訪視流程辦理,並結合本市心理醫療資源進行轉介與後續追蹤,作為社區支持網絡之安全後盾。

四、配合跨局處合作機制,強化校園與社區支持網絡銜接

本局將持續參與跨局處聯繫會議,配合相關局處整體規劃方向,協助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轉介與支持機制,強化心理健康服務銜接。

教育局

持續深化校園心理健康支持,落實情緒需求學生之早期辨識,以強化校內外輔導資源銜接與跨專業社區合作,說明如下:

一、通報後校園端心理支持與輔導機制

學校依規完成校安通報後,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每日即自校安通報系統下載學生自殺自傷案件,並逐案致電學校,了解學生自我傷害原因及校內輔導現況,提供專業諮詢意見,並督導學校依學生狀況啟動相關輔導工作。學校應視學生需求提供個別或團體輔導,並連結社政或衛政等相關資源;經評估倘須三級輔導處遇者,則依規轉介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由專業輔導人員提供輔導諮商服務,並評估轉介衛生醫療資源。

二、風險辨識與量表工具運用

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依國民中小學學生生活經驗,研訂「學生自我檢核表」,涵蓋家庭現況、個人生活經驗及心理現況等面向,並請各校於每學年安排時間施測,由學生依個人實際經歷及現況之題項進行勾選,後由導師就平日對學生之了解進行複閱勾選,作為校園初步辨識學生心理狀況及輔導需求之參考。高中端則持續推廣「心情溫度計」,協助學生覺察自身情緒變化。

三、跨專業與衛政資源合作機制

本局積極與衛政單位合作,辦理「建立與社區、醫療機構合作網絡實施計畫」,補助學校邀請社區及醫療機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校園心理支持工作;另推動「兒少精神科專業定點諮詢方案」,聘請具兒少專長之精神科醫師提供教職員工生專業諮詢,協助處理家長抗拒子女就醫或複雜個案之輔導決策。

四、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知能宣導

為提升教師、學生及家長之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知能,教育部已編製「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及自殺防治懶人包(學生篇、家長篇、教師篇),本局已函請各校加強宣導,並公告於本局網站,供校園及民眾瀏覽參考。

另為強化教師對青少年常見精神疾病之辨識能力及學生自我傷害輔導實務技巧,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於每年新進輔導人力(含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職前培訓課程中,納入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相關訓練;另本局每年辦理輔導人力18小時在職訓練,持續精進相關專業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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