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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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5-05-03建請臺中市政府結合教育部「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與本市「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巡迴教育宣導計畫」、「臺中市友善街犬貓計畫」,推廣校園犬貓收養與生命教育示範學校,深化學生生命教育、動保教育與減少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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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豐
- 教育部推動之「校園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鼓勵學校收養特定流浪犬貓,透過師生共同照護,建立人與動物互信關係,落實生命教育,並減少社區流浪犬貓問題。
- 臺中市動保處每年辦理之「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巡迴教育宣導計畫」,內容包含動保觀念宣導、犬隻行為觀察、防疫認識等,已建立良好基礎;另「臺中市友善街犬貓計畫」則是對於本市遊蕩犬貓進行絕育,可避免犬貓進入校園後繁殖問題,並可由合作之民間團體進行是否可進入校園等篩選。
- 惟目前計畫偏重「短期宣導」形式,缺乏持續參與與實作經驗之延伸,若能與「校園犬貓計畫」結合,將可轉化為可持續推動的生命教育實踐模式。
- 本提案可由動保處與教育局合作訂定審查與輔導機制,選出3至5所學校進行試辦,安排動保志工協助、設立犬貓舍照護規範、定期評估犬貓健康與學生參與情形,逐步形成「台中市校園犬貓特色網絡」並進一步培養生命教育等符合本市特色之人文學風。
- 本案除教育意義外,亦有助於減輕收容所負擔、促進社區動物友善意識,實為多贏之政策方向。
- 由教育局與動保處合作設計「臺中市校園犬貓試辦計畫」,參考教育部標準制定收養條件與犬舍設計規範,由各校領養校犬、校貓,亦可成立校園犬貓社團。
- 遴選意願學校辦理試辦,提供犬貓隻來源、照護指導、定期獸醫評估與巡迴教學資源。
- 將既有「巡迴宣導計畫」課程納入參與學校常態化教學,並整合師生反饋,建立校園犬貓操作手冊。
- 試辦成果彙整後製作推廣手冊,供全市擴大推動使用。
一、 教育部訂定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第三(二)點中提到,學校應就校犬、貓造冊列管,並視學校人力或幅員等條件,訂定策略善加管理(如校犬、貓合理數量、適當安全防護措施等)。 本局亦會請學校多加留意校園犬貓的健康狀況以及犬貓舍的環境管理。
二、 本局協助至善國中等8校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114年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計畫」,推動認養校園內原有之流浪犬貓及開設學校動物保護相關社團,並結合「動物防疫機關或相關單位」舉辦動保防疫、認養、宣導等相關活動,本局將持續鼓勵更多學校申請此計畫;另外,本局亦會請學校積極申請由本市動保處辦理之「動物保護暨狂犬病防疫校園巡迴教育宣導計畫」,以及鼓勵教師報名參加「教師動保巡迴課程」,期望老師們能學以致用,將動物保護議題融入日常課程教學。
三、動保教育相關資源網站如下,本局會協助將之置於臺中市教育局環境教育輔導團資源網上:
(1)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官網/各類資料下載/關鍵字搜尋「同伴動物」: https://www.k12ea.gov.tw/Tw/Common/Download1?filter=043F1AEB-690C-4F45-924E-D1C90AE7694E&department_id=&Keywords=%E5%90%8C%E4%BC%B4%E5%8B%95%E7%89%A9&page=0
(2)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台/議題教學/相關議題/生命教育:https://cirn.moe.edu.tw/WebFile/index.aspx?sid=25&mid=14771
四、 動物保護教育為生命教育之一環,本局業已要求各校每學期規劃辦理一場動物保護與福利宣導活動,及各校於推動生命教育時融入動物保護議題。
一、 本處將配合教育局提供之校犬名單安排訪視,並加強輔導以符合動物福利及動物保護相關法規。
二、針對教育局提供飼養有校犬校園,每年安排至少1場次之校園巡迴宣導教育,以落實校園師生之動物保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