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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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議中2025-05-03建請台中市政府爭取三金典禮於台中國家歌劇院或其他場館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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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宜湧
台灣影視盛會金曲獎、金鐘獎、金馬獎,俗稱三金,為音樂及影視界盛會,每年吸引眾多觀眾,甚至粉絲入場觀看頒獎典禮,除可提高台中市能見度外,也可增加影視明星帶來之觀光財。且台中巨蛋正在興建中,若完工後可以提供三金典禮更佳的場地舉辦,若在完工前已有相關舉辦之經驗,應可增加三金典禮移師台中舉辦之意願。
建議市府可以從金馬獎及金鐘獎開始爭取,金馬獎曾經於2004年於台中市中山堂舉辦,由蔡康永及林志玲主持,李安、白靈、劉德華及梁朝偉等電影界巨星也都親自至台中市出席盛會;且台中市政府也曾經於2014年爭取金馬獎於台中國家歌劇院舉辦,雖結果不佳;但金馬獎是三金中最常於非台北市地區舉辦之頒獎典禮,且如今台中國家歌劇院、台中流行影音中心、台中國際會展中心皆已完工或準備完工,場地選擇更加多元,成功率應較高。
尤其台中國家歌劇院設備完善,空間規劃佳,室內空間及室外空間優美,因此建議市府可向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臺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全力爭取金馬獎移師台中國家歌劇院舉辦。
金鐘獎近年來接與金馬獎與同個場地舉辦,規格所需兩獎相較於金曲獎較為雷同,因此建議市府可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爭取移師台中國家歌劇院舉辦。
如提案說明。
一、三金典禮辦理需求說明:
(一)金馬獎:場地需求達2,500席以上,且附帶足以提供活動進行之後臺空間及梳化妝間,如將「臺中國家歌劇院」樂池作為表演區,將縮減為1,989席,與現行活動場地「國父紀念館」席位相差逾500席,恐不敷使用。
(二)金曲獎:觀眾席需求至少9,000席以上,遠超出「臺中國家歌劇院」可供應席位。
(三)金鐘獎:文化部近年改變頒獎活動辦理規模及型態,且受矚目程度較金馬獎、金曲獎低。
(四)其他空間需求:金馬獎及金曲獎為華人音樂、影壇盛事,活動期間將有眾多國內外媒體前來報導,歌劇院內部空間有限,尚難尋得可容納500席位之記者媒體工作區。
二、法規限制: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場地租用服務要點」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略以:「使用內容應以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為主,內容非宗教或政黨活動,且不得違反法律、行政命令或妨害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三、綜上所述,「臺中國家歌劇院」礙於相關法令規範及空間有限等因素,舉辦大型活動之能量有所侷限,爰市府已著手積極開闢臺中巨蛋體育館,該場館於2024年3月開工,預計於2030年完工,完工後將擁有提供超過1萬5,000席量能的專屬場館,以利爭取三金等大型頒獎典禮盛會;現階段,本局將持續尋覓有亮點及條件合適之大型活動前來本市舉辦,以增加市民光榮感及活絡商業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