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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

最後修改: 2025-04-25 10:18:59
  • 會議
    2024-07-13 13:30
    青諮會第三屆-第2次大會
    忠明高中圖書館5樓演藝廳
主持人
劉主任委員彥澧
出席委員
  • 陳亮維
    陳亮維
  • 周炯呈
    周炯呈
  • 賴泓凱
    賴泓凱
  • 洪嫚均
    洪嫚均
  • 温柏淳
    温柏淳
  • 栗言
    栗言
  • 楊鈞
    楊鈞
  • 焦郁涵
    焦郁涵
  • 趙御婷
    趙御婷
  • 江劭鈞
    江劭鈞
  • 林姵萱
    林姵萱
  • 康平皓
    康平皓
  • 毛柏元
    毛柏元
  • 賴玟如
    賴玟如
  • 鄧凱勛
    鄧凱勛
  • 黃翊宸
    黃翊宸
  • 黃喬翌
    黃喬翌
  • 簡孜芳
    簡孜芳
  • 江昕慶
    江昕慶
  • 許丞揚
    許丞揚
  • 紀維綱
    紀維綱
  • 張瑋倫
    張瑋倫
  • 陳逸軒
    陳逸軒
  • 陳怡蓁
    陳怡蓁
  • 王昱忻
    王昱忻
  • 吳家淇
    吳家淇
  • 賴彥丞
    賴彥丞
  • 簡孜育
    簡孜育
  • 周美孜
    周美孜
  • 鄭奕宏
    鄭奕宏
  • 邱為陽
    邱為陽
  • 王琮瑋
    王琮瑋
  • 王翊宸
    王翊宸
  • 陳宜湧
    陳宜湧
  • 林秉豐
    林秉豐
  • 賴晨瑜
    賴晨瑜
  • 蔡宗佃
    蔡宗佃
  • 張以承
    張以承
  • 張依叡
    張依叡
  • 洪綱霆
    洪綱霆
  • 蕭誠佑
    蕭誠佑
  • 李宏盈
    李宏盈
  • 王芝家
    王芝家
  • 王健豪
    王健豪
  • 施冠宇
    施冠宇
  • 李庚羲
    李庚羲
  • 江宏緯
    江宏緯
  • 廖駿杰
    廖駿杰
  • 江劭剛
    江劭剛
  • 吳俊緯
    吳俊緯
  • 蕭錦蓮
    蕭錦蓮
  • 黃子豪
    黃子豪
  • 蘇盈圲
    蘇盈圲
  • 楊孟軒
    楊孟軒
  • 蘇柏丞
    蘇柏丞
  • 游雅婷
    游雅婷
  • 林浩民
    林浩民
  • 紀峰瑞
    紀峰瑞
  • 葉政勳
    葉政勳
  • 黃亭瑋
    黃亭瑋
時間
2024年07月13日 下午 01:30
地點
忠明高中圖書館5樓演藝廳
主持人
劉主任委員彥澧
主席致詞

略。

會議內容
提案討論

案由一:建請市政府審視勞工局「外勞事務科」之業務單位名稱,考量社會慣用語及對跨國勞動者的尊重與接納,為避免「外勞」標籤與污名疑慮,彈性調整業務單位名稱,塑造多元文化共融的友善城市。

  • 提案人:社福文教組紀委員峰瑞、賴委員宥澄、廖委員元瑜
  • 社福文教組紀委員峰瑞說明:
    • 本案已於社福文教組第2次會議中提出,當時勞工局提出臺北、新北之單位名稱仍有使用「外勞」字眼,但六都中的桃園、臺南、高雄皆已更名,其中桃園過去也使用「外勞」作為單位名稱,然經議員質詢後,於2022年時將「外勞事務科」改為「跨國勞動事務科」,目前其他縣市陸續完成更名,僅剩彰化縣仍使用此字眼作為單位名稱。
  • 勞工局賴主任秘書緣如回應:
    • 本局相關公文資料及所有對外發布皆無使用「外勞」稱呼,這是大家的共識,單位更名是未來努力的方向,惟考量改名部分仍存在行政程序之問題,後續將確認相關程序後再進行研議。
  • 社福文教組紀委員峰瑞補充:
    • 近兩年市府社會局及地政局亦曾更改科名,其作業程序約為一個月,請問勞工局是否能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更名?
  • 勞工局賴主任秘書緣如回應:
    • 各局處更名及組織規程的調整狀況不同,目前本局刻正請增員額,俟員額確定後,再統一調整本局各科業務及名稱,如有進展會向委員進行報告。
  • 中正大學林副教授淑慧回應:
    • 考量政府機關組織的設置員額編制調整茲事體大,需給勞工局一些時間處理。從勞動政策或勞動相關事務的參與角度來看,贊同提出本案之青諮委員,非常重視國際人權,亦希望跨國移動之勞動者應受前往工作國家之尊重。實質上市府勞工局皆配合政策及對外籍勞動者的尊重滾動修正名稱,如:本人承接勞工局一項計畫已八年,計畫中文字用語從一開始稱呼「外勞」,配合政策即時調整為「外籍移工」,後續亦配合勞工局指示修正為「外國人」。
  • 社福文教組康委員平皓補充:
    1. 個人認為「外勞事務科」之名稱恐影響本市整體形象,此為市府對於社會大眾各族群尊重之價值問題。「外勞」這個名詞加深大眾對一般外籍移工來臺皆從事較低階工作之刻板印象。
    2. 修改「外勞事務科」名稱與「員額編制」兩者衝突為何?為何更名必須延後進行?
  • 勞工局賴主任秘書緣如:
    • 「組織規程」與「員額編制」兩者沒有衝突,但卻是連動的,倘增加員額,組織規程亦隨之改變。目前請增員額的部分,需經府方跨局處討論、考量後方可確定,爰未來本局將視員額數及各科業務之方向明確後再行調整。

決議:依局處意見辦理。

 

案由二:建請臺中市政府調整學齡前兒童式健康檢查、各級學校之聽力篩檢更改為純音聽力篩檢。

  • 提案人:社福文教組陳委員宜湧
  • 社福文教組陳委員宜湧說明:
    • 全臺僅剩六個縣市未做聽力普及化篩檢,其中直轄市包含臺中跟高雄,高雄已開始進行偏鄉普及化篩檢,而目前臺中尚無作為。雖然市府已詢問雅文基金會相關處理辦法,也看出市府想要改變之決心,惟於本案書面回覆中卻無相關說明,希望市府能詳實說明。
  • 衛生局王專門委員碧蘭回應:
    • 本市除針對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檢,今年亦開始全面針對幼稚園中班做入園健檢,經詢問專家建議先從普篩開始,如有異常再轉介至具備相關設備之院所進行檢查,未來將視市府財力及醫療量能進行滾動式調整。
  • 社福文教組陳委員宜湧補充:
    • 普及化篩檢如以問卷、耳鏡檢查等方式進行,無法判斷神經性聽力損失之異常,神經性的聽力損傷包括遲發性聽損、病毒感染(含CMV,Covid-19)等等,這些問題恐無法於新生兒聽力篩檢被發現,倘無後續檢查家長亦無從發現及得知,須俟孩子上學後遇到學習問題(如:英文發音等)才能發現。此外,使用問卷調查之方法亦有欠周全,主動式問卷最大問題是不會有家長願意主動認知自己孩子可能有聽力問題。
  • 衛生局王專門委員碧蘭回應:
    • 純音聽力篩檢需有基本設備需求,若以現有的醫療量能和目前的人口數進行仍有其限制,經詢醫學中心及專家建議以普篩為主,除了利用普篩外,平常不論是上學或在家中,若有相關異常是可以隨時發現並及時治療。現在幼稚園老師也非常專業,很多孩童發展問題皆是透過在幼稚園時候發現並進行轉介檢測。
  • 研考會劉主任委員彥澧回應:
    1. 在公共政策推行上,除了現有方法外,可能有預算規模成本更高但成效更好的方案,惟面臨現有資源能否支應之問題,爰請教衛生局有無評估倘依委員意見則需花費多少人力及預算?
    2. 臺灣有哪個縣市進行全面性純音聽力篩檢且執行成效不錯?透過橫向式比較更可全面探討本案議題。
  • 衛生局王專門委員碧蘭回應:
    • 純音聽力檢查需有專業空間設備,爰需至醫療單位執行。由於很多音頻測試耗費時間較長,倘所有小孩皆至醫療院所進行篩檢,恐會造成醫療量能負擔,因此本局建議如有發現異常再轉介較具效益。
  • 社福文教組陳委員宜湧補充:
    1. 本案提出為「純音聽力篩檢」而非「檢查」,篩檢的定義是以固定音頻測試受測者聽力,對於環境要求不像純音聽力檢查需於隔音室受檢嚴格。目前有在執行縣市之方式為進入學校安靜教室,在不吵雜的情況下透過專業人士協助進行篩檢。
    2. 目前執行縣市並非以自費方式執行學前聽篩,而是將其涵蓋至學前整合式兒童健康檢查中,建議衛生局可先瞭解外縣市的政策推動方式及成本財務規劃。
    3. 八月將舉辦嬰幼兒學前健康檢查檢討會議,建議市府能把學前聽篩作為本次關注重點,雖此議題非國民健康署的全國性規劃,但當大多數縣市都做了,這就不是多數縣市的特色,而是少數縣市的缺點。

決議:請衛生局依委員意見研議並瞭解其他縣市是否有更符合成本效益的作法或值得本府參考的方式。

散會(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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