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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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2023-03-19 09:30青諮會第二屆-社福文教小組-第4次會議臺中刑務所演武場惟和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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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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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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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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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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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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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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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佑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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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丞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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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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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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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錦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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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鈺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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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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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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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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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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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庭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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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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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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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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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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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澤澧
略。
一、第4-01案(提案人:陳柏霖委員)
案由:建請市政府研議開放社會大眾捐助台中市「中低收入戶微型保險」(即微型團體傷害保險)之可行性。
決議:如研處意見。
二、第4-02案(提案人:陳柏霖委員)
案由:建請市政府研議修訂「台中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以符合最新法制規範。
決議:如研處意見。
三、第4-03案(提案人:蕭言軒委員)
案由:建請辦理「藝文工作權益」相關講座暨工作坊。
討論過程:
- 蕭言軒委員:新北市有就辦理「勞動關係分類」、「勞基法」、「收入分類及稅賦費率」、「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藝文工作常見合約範式」、「可提供諮詢協助窗口之宣導」等議題辦理相關講座或工作坊,建議市府可比照辦理。
- 賴建宏委員:建議對於獨立工作者的權益辦理整合性講座或工作坊。
- 勞工局:目前對於就業及創業有提供一站式服務,並辦理相關講座,後續可和業務單位持續溝通,相關訊息也有公告在網頁上。
- 文化局:對於各類藝文或是社區營造的提案都歡迎,也有設置輔導平台。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四、第4-04案(提案人:陳奕竹委員)
案由:建請建立「學生專車」,提升大眾運輸通學率及學童通勤安全。
討論過程:
- 交通局:可具體向交通局建議可新增哪些路線,或是哪些路線須延駛。
- 教育局:會持續鼓勵各高中職辦理學生專車。
決議:如研處意見。
五、第4-05案(提案人:陳奕竹委員)
案由:建請建立公私協力溝通窗口。
討論過程:
- 陳奕竹委員:企業很多ESG的提案,想回饋大眾,但找不到窗口可以聯繫。
- 賴建宏委員:可配合poc場域測試案,公開徵求建議,並可請市府發放有功單位感謝函。
- 經發局:會持續宣導理念。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六、第4-06案(提案人:陳奕竹委員)
案由:建請修正幼兒學前補助「經濟弱勢加額補助」相關辦法。
決議:如研處意見。
七、第4-07案(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民眾對於政府單位有在執行的各項藥事照護活動並不了解而心生畏懼。
討論過程:
- 謝宜倪委員:長者不知道相關訊息,或者藥師在宣導時誤以為是詐騙。
- 社會局:會在關懷據點及身障據點協助宣導並提供資料。
- 衛生局:持續和4大公會合作,並鼓勵會員加入服務行列,相關宣導已和民政局鄰、里長及社會局各類據點合作,各據點也會有藥師進駐,相關訪視發現長輩需要協助,也會進行說明,若有詐騙疑慮,可向衛生局求證。
決議:如研處意見
八、第4-08案(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建請優化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流感疫苗登錄之相關事宜。
討論過程:
- 衛生局:向中央反映後,中央以延長自主清查時間,並建議系統應儘速建置完成,現疾管署已有委託廠商進行系統介接事宜,以節省人力,並以開發離線版系統,以便匯入資料
決議:如研處意見。
九、第4-09案(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建請檢視臺中市交通號誌之安全性。
討論過程:
- 謝宜倪委員:可增設讀秒標示,促進行車安全。
- 馬瑞成委員:日前北屯區東光路、天祥街口發生死亡車禍,可檢討當地號誌及標線設置。
- 林重儀委員:條件許可狀況下,有左轉專用道較佳。
- 交通局:持續巡查並汰除或修理號誌,但會依急迫性有施作的先後順序。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第4-10案(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建議在各觀光景點、特色餐廳、政府機關加入在地傳統音樂。
討論過程:
- 文化局:鼓勵在地傳統音樂,如南管、微笑念歌團等加入表演。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一、第4-11案(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有關梧棲漁港的停車收費議題,建請討論。
討論過程:
- 謝宜倪委員:梧棲漁港可加強規劃,以吸引人潮。
- 農業局:梧棲漁港為中央管轄漁港,但會配市府活動,之前有配合購物節讓停車費抵消費,目前中央已規劃多項建設。
決議:如研處意見。
十二、第4-12案(提案人:許丞揚委員)
案由:建請加速臺中市管轄私立學校退場機制之審議,並落實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之輔導。
決議:如研處意見。
十三、第4-13案(提案人:廖元瑜委員)
案由:建請創造對照顧者友善的工作環境。
討論過程:
- 廖元瑜委員:可加強宣導建置友善在職照顧者環境。
- 社會局:可申請喘息服務。
- 勞工局:持續鼓勵建議友善職場環境,及宣導相關法規,例如家庭照顧假不可列考績、育嬰假可以請領津貼等等,並補助企業辦理相關講座。
決議:如研處意見。
十四、第4-14案(提案人:趙御婷委員)
案由:建請台中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遴選時留意性別比與族群比。
討論過程:
- 研考會:意見會轉甄選委員會參考。
決議:如研處意見。
十五、第4-15案(提案人:趙御婷委員)
案由:建請市府為台中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委員們剛加入時進行市政等相關必要能力之培訓。
討論過程:
- 馬瑞成委員:可將有經驗的委員列為講師或輔導員。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六、第4-16案(提案人:趙御婷委員)
案由:建請市府未來可計畫延長中台灣元宵燈會展期或是移至他地延長展出。
討論過程:
- 文化局:2024燈會已啟動籌備,將會延長辦理期限,也有要求申請典藏燈組的單位好好維護,並將維護狀況列入日後申請燈組典藏的參採。
- 謝宜倪委員:希望可公告燈組典藏在哪裡,本次燈會在中央公園辦理,因場域廣大,民眾找不到可以裝飲用水的地方,也常找不到自己車放哪裡,也缺尿布台等設施。
- 馬瑞成委員:辦理的場地不是每個地方都適合嬰兒車通過,哺集乳室旁無指示可向服務台申請開鎖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七、第4-17案(提案人:趙御婷委員)
案由:建請市府積極規劃觀光手冊於知名景點或商家合作擺放。
討論過程:
- 馬瑞成委員:建議可以在商圈或商場設置借問站。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八、第4-18案(提案人:趙御婷委員)
案由:建請市府整合現有的13個App並進行優化,便民使用。
討論過程:
- 數位局:持續優化及整併各APP,使用率過低的,會輔導下架。
- 謝宜倪委員:活動的APP常常在活動結束後就會卸載,可考慮整併或擴大功能。
- 蕭言軒委員:App若提供新的服務,可轉委員知悉,以便協助宣導。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十九、第4-19案(提案人:廖元瑜委員)
案由:建請提供多元專業人力投入社會服務工作之補助機會。
討論過程:
- 社會局:社福考核有要求相關專業人力必須具備證照或是大學相關科系畢業,若民間有提案需使用公彩盈餘補助,必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
- 廖元瑜委員:建議可規劃試辦計畫。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二十、第4-20案(提案人:許宸豪委員)
案由:鼓勵台中市各國中小提供學生營養午餐時,每週擇一日為蔬食日。
討論過程:
- 教育局:會要求學校辦理蔬食日,並加強相關宣導,另教育局辦理之廚工講習也已納入相關內容,亦感謝農業局協助辦理有機米進入校園的計畫。
- 許宸豪委員:有些學校較不易推動蔬食日可能是家長有意見,未來相關對象可列入家長。
決議:如研處意見,並研議將委員建議列為後續規劃參採。
一、提案人:謝宜倪委員
案由:建請於心理健康知能相關推廣活動中能納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提案說明: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是一種兒童青少年時期極為常見的精神疾病,不只會影響兒童的學習及日常生活表現。流行病學統計大約有5-10%的兒童罹病率。其症狀包括在多種情境下呈現明顯的注意力不足、過動以及衝動,以及社會功能障礙。如果不治療,這些症狀和功能障礙可能會持續到成年期。治療ADHD需要綜合考慮醫療、家庭和學校的因素,若沒有即時給予良好的醫療及教育,未來可能衍生許多問題,諸如:可能出現反社會人格、物質濫用(包含:藥物、毒品、菸、酒、網路等),成年後得到焦慮症及憂鬱症的機率也相對提高。根據國內全國性調查指出,台灣學齡兒童及青少年達ADHD診斷標準比例高達8.7%,約為22萬人口。然對比健保資料庫針對9-13歲學童之統計數字,盛行率僅2.44%,顯見多數學童未接受相應的診斷與治療。
辦法:
建請市府就公共衛生的角度上來說,宜進行關於ADHD疾病衛教的全面性推廣,以便早期發現、診斷與治療ADHD患者。
- 於校園心理健康計畫中,國小校園內舉辦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專題演講,邀請周遭鄰近兒童青少年專科醫師進行衛教疾病演講,提高國小老師對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認識,及早對於疑似的個案與家長溝通後協助及早就診,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幫助孩童有個正向的人生。
- 運用網路媒體例如:台中市衛生局-健康小衛星臉書教導民眾、家長對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有正確認知,避免孩子被標籤化。
討論過程:
- 衛生局:中央有訂有ADHD的宣導主軸,會和民間及機關合作宣導。
決議:請持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