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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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2022-03-06 10:00青諮會第二屆-第1次大會忠明高中圖書館5樓演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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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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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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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子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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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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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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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棨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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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炯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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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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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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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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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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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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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楷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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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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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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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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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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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肇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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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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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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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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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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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凱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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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燕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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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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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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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言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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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天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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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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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佑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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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丞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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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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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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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又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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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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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任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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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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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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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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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誠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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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錦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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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鈺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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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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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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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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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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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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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戎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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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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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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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心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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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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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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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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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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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宸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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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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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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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庭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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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精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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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庚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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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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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柏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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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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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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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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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方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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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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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喬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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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孜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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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鼎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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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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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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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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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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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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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澤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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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楷庭
略
- 專題報告暨討論
主題:「臺中青諮會」網站升級介紹
報告人:研考會林組長厚成
- 陳委員詩凱:
手機版網頁設計及使用體驗還不錯,但有兩點希望可以強化:第一,載入速度的問題,例如影音區有些停頓,看不到內容;第二,更新頻率的問題,目前網站上的文字或影音仍停留去年11月的資料。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載入速度將再要求廠商評估;另更新頻率部分,由於之前疫情嚴峻,原定1月的大會延期舉辦,日後將陸續更新大會及小組會議紀錄與照片。
- 玲委員紹陽:
有關載入速度可能是網頁放置百位委員照片,致容量太大造成載入及搜尋速度變慢,建議可以分頁化,提昇使用效能。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將請廠商研擬照片處理問題,提升載入效率。
- 賴委員建宏:
- 建議照片用縮圖取代原圖,壓縮至200dp甚至更小,另影片部分可採用網址嵌入,而非將影片直接放上去,或許能有效解決讀取速度問題。
- 建議新增討論區,提供其他青年交流管道,發現不同想法和提案。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將研究照片、影音檔如何壓縮,另青年討論區之設置需再評估。
- 黃委員喬翌:
建議青諮會官網新增活動花絮頁面,將相關活動照片公開分享,讓民眾更了解青諮會,未來也可以吸引更多優秀青年加入。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將研擬增設活動花絮專區,以利後續活動照片更新。
- 馬委員瑞成:
關於青年政策頁面,希望放置最新政策,例如生育補助津貼、青創基地等資訊。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將持續更新最新政策及市政成果,並附上相關連結。
- 鄭委員又銓
建議在委員提案建立留言區,以利瞭解更多民眾想法,另一方面監督委員提案品質。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委員提供的想法都有值得學習之處,有關留言區因須考量留言控管、實名制或匿名問題,後續須詳加研擬較為恰當。
- 林委員筱雯:
網站可否增加執行進度更新,以利委員清楚了解提案採納後的執行進度,也相對公開透明。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委員提案可以呈現後續辦理情形,惟不同類別的提案執行進度皆會不同,有些可以馬上完成,有些如涉及工程進度相對較慢,或因為某些原因停擺。
- 提案討論
案由一:建議辦理全國青諮線上論壇,提請討論。
提案人:社福文教組 馬委員瑞成
- 馬委員瑞成說明:
臺中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現為全臺最具規模之青諮組織,建議辦理全國青諮線上論壇,作為各縣市指標及典範。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青年活動多為單一、聯誼或任務性質,但臺中青諮會係為制度化,有其組織編制及永續性質。若由本市統籌全國青諮論壇,除須面臨中央及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問題,以及牽涉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面問題。
決議:擬研議培力活動、參訪研習營至外縣市進行之可行性,以漸進方式擴展本市青諮會與其他縣市之交流。
案由二:提升轄區內高中職進修部職涯輔導作業效能,提請討論。
提案人:就業經濟組 李委員庚羲
- 李委員庚羲說明:
為使高職進修部學生畢業後順利與職場接軌,建議將具相關實務經驗之青諮委員、在地業師等至高中職校分享,或教育局及勞工局能共同辦理此類活動,以提升校園職涯輔導效能。
- 教育局陳專門委員雅新回應:
很多學校已開始針對學生職涯發展自主性開發許多多元性課程,也有引進講師、業師進入校園宣導,讓學生可以順利與職場接軌。本局朝向兩個部分規劃,第一,若委員有適合的講座資料可以透過教育局協助向學校媒合。第二,關於勞工局和教育局協作,以及邀請青諮委員擔任講師或業師的部分,將進一步研擬規劃。
- 靜宜大學王副教授秀燕回應:
建議可以透過人才資料庫之建立,將有符合相關經驗或專業的人才納入,讓學校在邀請講師或業師時可直接從資料庫挑選,顧及學校職涯輔導品質。另外,勞工局及教育局協作是很好的建議,學生可更直接取得就業相關資訊。
- 中興大學袁教授鶴齡回應:
以辦過教育部國教署國際視野計劃為例,當時係將大專院校具國際專業的老師引薦到高中演講,針對不同主題找不同老師分享,因此,建立人才資料庫有其必要性。另外學生可能不太了解自己要什麼,關鍵在於學校和老師,建議老師可以善用課程安排,協助學生職涯規劃。
- 東海大學李教授麗雪回應:
全國高職學生約4萬多人,教育部期望高職進修部學生畢業後能到社區大學持續學習,此外,有3成高職學生會繼續升學,另外7成直接就業,故有些老師對協助學生畢業後相關規劃的想法不一樣,因此,地方政府相關局處和學校需要一些時間妥善討論。
決議:請教育局建立人才資料庫,包含大專院校老師、優秀青諮委員及民間師資等,並鼓勵各學校每年度辦理相關課程講座,或挑選幾間學校示範,以利學校爾後辦理此類輔導講座更加系統化。
案由三:提升轄區內高中職進修部職涯輔導講座效能,提請討論。
提案人:社福文教組 簡委員孜育
決議:本案與案由二併案討論,決議同案由二。
案由四:建請臺中市政府設立臺中市區危老建築資訊揭露系統,並研擬相關法律規範,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呂委員嘉穎
- 呂委員嘉穎說明:
- 有鑑於高雄城中城、臺中阿拉夜店因公安問題引發之死傷事件,在不悖於個資法第15、16條之立法意旨下,基於公共利益考量,建請市府設立臺中市危老建築揭露系統,系統上得以街弄巷道為單位之方式揭露危老建築物相關資訊,提供市民更良善、更安全的居住空間。
- 如考量資訊揭露須符合相關法律規範,可會同法制局、專家學者共同研擬,使該系統設立於法有據,亦或請說明該設置係有違個資法哪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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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局吳專委信儀回應:
- 危老建築物可分為「危險」及「老舊」,老舊建築物與危險建築物,不必然劃上等號。關於危險建築物,高雄城中城案例為一複合式建築物且未成立管委會,本局積極清查本市類似建築物計43棟,後續要求消防、公共安全之加強,並輔導成立管委會,大部分已完成改善,未改善項目將進行罰鍰及限期改善。另建築法規定,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一律須公安申報,亦即每隔一至三年須進行公安檢查並向本局申報,不合格之建築物將公開於本局網站,後續亦會定期追蹤。
- 關於老舊建築物,目前內政部營建署係以本市各轄區老舊建築物之分布情形進行公告,未來可研擬以「里」為單位作為較細的公開資訊,以熱點區域方式揭露,至於公開門牌資訊須作進一步研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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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建宏補充:
建議先釐清個資法揭露要件,如不違反個資法情況下,危老建築物資訊之適當揭露,不僅有警示作用,並有助於弱勢團體承租、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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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政府決策過程須同時考量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與個人權利、個人自由之權衡,針對「危險」建築物資料揭露及追蹤,都發局刻正研議更好的方式;惟「老舊」建築物因不代表危險,是否須揭露或排除,須詳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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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李教授麗雪回應:
本案涉及主觀認定及法律認定兩個層面,譬如有些老舊建築因為使用行為或維護管理不當,容易被主觀認定成危險建築,於法律層面而言,現行都發局針對危險建築已有相關稽查管理作為,至於維護管理及使用安全問題,建議釐清權責單位後責成辦理。
決議:請都市發展局針對危險建築物資訊揭露研擬更加公開透明之方式。
案由五:建請交通局重新檢討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規範與禁行機車之道路標線,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楊委員鈞、陳委員鈺
- 楊委員鈞說明:
- 目前臺中市車道主要以車種(汽車、機車)分流,道路內側大多有禁行機車標示,因此,機車左轉須靠外側及兩段式左轉,然靠外側行駛易受右轉車輛及公車載客影響,造成機車行進路線受阻,恐有安全疑慮。
- 建議針對部分內車道塗銷禁行機車標示,可參考其他縣市設置專用道或專用號誌作法,增加機車可直接左轉之路段,並輔以明確政策宣導,公告塗銷機車禁行車道之路段及實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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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鈺說明:
- 目前交通局主要針對T字路口設置機車左轉專用道,而桃園市已有機車專用號誌及專用道示範性路口,放寬機車可直接左轉。
- 為避免因公車靠站,機車須先停止等待公車載客完畢,或是繞至內側道造成安全疑慮,建議重新規劃公車停靠區域與機車行進之重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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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許專委昭琮回應:
- 倘在十字路口設置機車左轉專用道會產生兩個問題:第一,倘該路口車流複雜,例如有汽車、機車及行人匯集,等待時相號誌時間將變長,效率變差;第二,一般人行駛習慣注意對向車流再前行,倘增加機車左轉道,行人須同時注意汽車、機車等多方車流,易造成行人處於危險中。若委員有建議之地點或路口,可一同會勘評估及試辦。
- 亞洲地區因機車普及,機車及公車交流向來是兩難問題,除臺灣大道另外設置公車專用道,與機慢車分流外,目前本局將公車停靠站盡量設離路口處,避免影響汽、機車右轉,本局也刻正研究最適當的方式解決該問題。
決議:以安全為前提,請交通局或請青諮委員建議適當路段,一同進行會勘、評估機車直接左轉之妥適性,以示範性路口先行試辦,並注意後續政策宣導,以維用路人安全。
案由六:臺中市政府是否有機會針對公私協力提供試辦的可能性規劃,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賴委員建宏
- 賴委員建宏說明:
- 衛福部最近推動遠距醫療服務,由廠商提供行動化超音波儀器協助遠距驗證,設備提供驗證場域無償使用一年,該驗證單位亦須提出實驗報告,確認儀器是否符合市場需求,此為很好的公私協力模式。
- 以公共利益而言,倘能藉由獲得一定使用權,且該使用係於實際現場進行驗證,將有助於產品市場效益提升,尤其智慧城市之推動有賴於更多的場域驗證,建議市府推動相關需求,可以此模式試辦進行。
- 是否有針對使用場域及權責歸屬有相關計畫或辦法,以供相關單位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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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中心張分析師宏基回應:
- 資訊中心一直以來皆有在辦理公私協力項目,惟政府機關經費運用須符合採購法、促參法或獎勵辦法等。臺北市政府智慧城市及場域驗證案例,亦以委外PMO方式進行。
- 針對場域驗證,本中心近幾年有相關推動成果及案例,協助很多新創廠商於特定場域進行產品驗證,廠商如有新創產品或創新發想需要運用政府資源進行驗證,本中心將盡力協助媒合。另外本府持續推進資料開放數量及質量之提升,更於政府機關相關評比拿到良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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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有關場域驗證,過往僅開放水湳經貿園區供廠商進行產品實驗,例如實驗路燈、空氣、水質之偵測等。現在市府將整個臺中市開放,例如公園、衛生所、學校、道路等,藉由驗證場域之擴大,鼓勵更多新創產業發展,通過場域驗證之產品不僅擁有市場價值,也給予市府更多的創新啟發。歡迎所有新創或科技廠商,倘有新產品需要驗證,可與資訊中心聯絡,經評估可行,將協助聯繫相關機關,尋找適合場域做實驗。
決議:請資訊中心將相關場域驗證辦法提供青諮委員參考。
案由七:請臺中市政府針對防疫物資加強設置相關機制與辦法,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賴委員建宏
- 賴委員建宏說明:
日前發現網紅非法販賣快篩試劑或口罩外盒被冒用等違反TFDA規範情形,建請市府針對後續防疫物資加強稽查及管理機制。
- 臺中市食安處傅處長瓊慧回應:
關於網紅販賣快篩案,去年於接獲情資後已移送調查局偵辦,並已查獲相關非法事證。另口罩或其他防疫物資、醫材遭冒用違法販賣一節,本市每年不定期以專案方式進行稽查及相關業者之普查,亦同時加強查辦網路違規案件。本市與臺中地檢署等司法單位密切合作,建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如查有不法,將訴請司法程序,倘民眾有發現此類違法情事,亦可提供相關資訊予本處,本處將依法進行查緝,確保市民健康及消費權益。
決議:請食安處研擬更完善的管理機制及相關辦法,並加強臺中市業者法規認識,避免觸法。
案由八:臺中市政府ESG的推廣種子與輔導量能提升規劃與策略地圖,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賴委員建宏
- 賴委員建宏說明:
- 之前於就業經濟組小組會議瞭解到經發局有擴大企業責任(CSR、ESG、SDGS)之規劃,請問經發局是否有設立ESG推廣窗口或輔導單位?
- 臺中多為傳產企業,建議提出相關誘因方案,鼓勵加入ESG,另建議培訓本市具社會影響力之種子人員,協助中部的企業開始導入,撰寫SROI分析與相關的評估報告,以落實相關政策之投入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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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發展局李副局長逸安回應:
- ESG為國家發展之顯學,市府依據聯合國2015年永續發展之17項目標,於去年發布自我檢視報告,將市府相關施政方案訂定103項指標及112項計畫。
- 本局目前透過相關專案計畫、說明會議向企業推廣ESG概念,111年金管會亦將強化推動公開發行公司年報須揭露ESG相關資訊,以及擴大上市櫃公司CSR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之範圍等措施,因此許多大型企業或須與國外廠商往來之業者皆有ESG相關概念。市府注重於中小企業對ESG之認識,透過會計事務所或財團、社團法人協助SROI分析評估或辦理相關講座,未來亦將爭取預算,提出企業誘因方案,例如減免稅賦、補助獎勵,落實ESG推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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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詩凱補充:
全國商業總會鼓勵企業參加金舶獎,企業可透過商業總會、經濟部或私募基金獲取更多投資資源,或許市府可與此類資源進行對接及促成。
決議:請經濟發展局委外專業廠商宣導ESG重要性並協助企業撰寫SROI分析報告,另積極爭取經費強化宣傳及設立政策推廣窗口。
案由九:建請市政府推動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並合理調整房屋稅稅基,以及合理調高公告地價,以抑制臺中市房地產價格異常上漲之現狀,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林委員楷庭
- 林委員楷庭說明:
有關房屋稅稅基部分,臺中市與1984年標準單價比較之平均調幅在六都裡僅領先臺南市,且財政部對於抑制房價主要係針對合理稅基之調整,建請市府合理評定稅基,以有效抑制房價。
- 地政局黃主任秘書冰如回應:
- 有關公告地價調整係依內政部88年8月24日台內地字第8885163號函,參考「當年公告土地現值表」、「前次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原則,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與會專家、學者、地方民意代表依循合法程序及市場狀況作出合理公告地價之決議,另公告地價每兩年調一次,大家可持續關注調整的幅度及方向。
- 市場炒作部分,本局將嚴格加強取締,依行政院地政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地政四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年7月1日正式實施),配合行政院消保處、內政部共發動4次聯合稽查,另對於有炒作之虞建案亦主動於第一時間聯合本府消保官進行稽查並持續辦理例行性查核,以促進交易資訊透明及遏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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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局沈局長政安回應:
- 針對地價稅,105年公告地價為38.25%,進而帶動地價稅的上漲,市長上任後,本局致力推動並落實「輕稅簡政」,109年地價稅已調降至20.06%。
- 關於房屋稅,市府於去年11月議會公開承諾要進行「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之修正,其中第三條就是外界所關心的囤房稅,目前臺中非自住住家用稅採1.5%最低法定稅率(法定稅率為1.5%至3.6%),也是單一稅率,倘若今年議會審議通過,未來非自住住家用稅三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四戶以上每戶按3.6%課徵,至於一般自住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等稅率部分仍維持1.2%,預計92%的市民不會受影響。
- 另房屋標準單價調幅部分,因涉及大眾稅賦問題,且房屋標準價格每 3 年重行評定一次,下次評定年度為112年,本局持續蒐集相關資料,審慎評估調整事項及幅度,屆時將提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兼顧民眾負擔與建構健全及穩定稅制。
- 房價向來是民眾所關心的問題,政府雖有貨幣工具及租稅工具加以抑制,例如央行貸款、房地合一所得稅2.0,但房價似乎持續高漲,主要此議題牽涉範圍過於廣泛且複雜,包括國人資產配置、游離資金、國外資金回流、市場供需及人為炒作等層面,但市府將持續努力,希望未來能達到市場供需平衡、房價合理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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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補充:
稅大致分成持有稅、非持有稅及交易稅,而交易稅為最快獲取利益之途徑,另外貨幣政策、利率政策與房屋上漲亦有相當大的關係,此為結構性問題,地方政府能做的雖有限,但本府地政局、地稅局等相關單位皆積極促成囤房稅之推動,針對不正常持有或過度持有者額外進行課稅,並將所課之稅金專款專用在青年及弱勢族群租屋補貼,以落實租屋正義。
決議:本府將持續體察民瘼,並依地價及房屋稅相關訂立原則,研議合理稅基與稅率。
案由十:建請市政府將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等,開放旁聽、會後公開完整會議紀錄,並進行會議錄音錄影、直播,提請討論。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林委員楷庭
- 林委員楷庭說明:
據瞭解目前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召開會議皆能以直播方式進行,並設有專門可供直播之會議場地,建議市府建置可進行直播之會議場地及旁聽空間,並針對有關民眾權益、公共利益之委員會,開放直播及旁聽,使民眾親近會議場域,資訊更公開透明。
- 都市發展局吳專委信儀回應:
本局相關委員會審議過程參照內政部國土空間審議會相關要點,任何會議只要申請皆可開放旁聽,另所有會議內容亦公開於網站,惟關於會議錄音、錄影及直播,需考量審議委員與陳情當事人之意願,且目前並無適合之會議空間及網路設備能因應直播需求,惟本局將參考臺北市方式進行研議。
- 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 有關固定之直播會議場地及設備,將請秘書處協助處理。
- 都市計畫審議會議相關公開須以個案考量,如涉及公眾權益應公開透明,倘陳情人不願意被公開個人資訊,則須另案處理,另相關公開、直播,應事前與審議委員、當事者溝通,善盡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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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商副局長文麟回應:
- 有關環評審查會議之會議資訊、會議紀錄及審查結論皆公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查詢系統及環保局環境影響評估網站,亦開放民眾旁聽、錄音錄影及登記發言。
- 直播部分,本局刻正請資訊人員協助頻寬及設備測試,預計今年環評審查會議試辦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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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委員誠佑補充:
- 若會議涉及公共利益,就應該被社會大眾檢視,無須徵詢審查委員之意見,但可於會前先行告知,除非涉及個人隱私,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則可以不公開。
- 另都審會相關會議紀錄係以案號、開會日期作為公告,且檔案皆為PDF格式,若要以建案名稱、地段、區域等關鍵字檢索較為困難,建議能有更友善之檢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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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瑞淇補充:
建議都市計畫公展前所召開之區域召集會議,應有會議紀錄,讓相關當事者瞭解案件被排除不列入之原因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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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局吳專委信儀回應:
- 依蕭委員誠佑建議辦理。
- 針對都市計畫公展後之陳情案,無論是否採納皆會詳細做成會議紀錄,至於都市計畫公展前或規劃中之陳情案,因案件數量較多,日後研議將相關不採納資訊作適當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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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施副局長純福回應:
針對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本局皆有開放旁聽,且會議紀錄皆有公開上網,並寄發與會有關單位與權利關係人,惟礙於市府目前無適合之直播會議場地,未來倘有空間設備將研議直播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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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吳主任委員皇昇回應:
本市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開會場地目前無特定空間可使用,有關直播須爭取更多預算後研議辦理。
決議:請秘書處研議提供適合之直播會議場所供機關使用,並請都市發展局研議臺北市模式進行公開直播。
- 臨時動議
案由一:建議臺中市與其他中部縣市政府組成青諮組織聯盟。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賴委員建宏
決議:有關中部縣市政府青諮組織聯盟,須尊重各縣市意願,且相關活動及經費須由縣市輪辦,本案擬於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詢求其他縣市政府意見。
案由二:新竹市建立青年Podcast頻道,並有集團協助提供設備,建議臺中市也能協助製作相關青年Podcast頻道,以利臺中政策宣導。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陳委員詩凱
決議:會後請研考會同仁先行瞭解。
案由三:本屆小組會議紀錄,僅簡略記載「決議」情形,未有委員及局處討論過程相關紀錄,尤其目前青諮會尚無直播,建議會議紀錄更加完整,以利外界瞭解青諮會運作過程。
提案人:都市發展組 林委員重儀
決議:請相關機關配合辦理。
- 散會(下午13時30分)